鼻咽癌调强放疗现有靶区评估剂量与ICRU83号报告推荐剂量的偏差分析
2012-01-09张秀春蔡勇君胡彩容陈传本
实用癌症杂志 2012年3期
张秀春 蔡勇君 胡彩容 陈传本
国际辐射单位与测量委员会(ICRU)针对放射治疗的处方剂量及靶区定义的多个推荐报告,成为国际上肿瘤放疗临床应用的指导性报告。这些年随着三维调强放射治疗的普及应用,ICRU于2010年专门出版了83号报告,以适应不断推广的三维调强放射治疗。我们根据ICRU83号报告的建议对鼻咽癌调强放疗的靶区处方剂量进行分析,研究ICRU83号报告推荐剂量与目前我院使用的剂量的偏差情况。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
我们随机抽取本院放疗科2011年8月至10月的52例鼻咽癌调强放疗患者进行研究,并剔除无颈部淋巴结转移的病例,这样全部52例患者均有鼻咽部及颈部淋巴结靶区,以便进行完整的靶区剂量分析比较。
1.2 靶区的确定及其处方剂量报告
鼻咽部及颈部淋巴结全程采用调强放射治疗,鼻咽部靶区分为GTV、CTV1、CTV2,均按计划靶区PTV设计计划及评估结果,一般剂量设置为GTV 70 Gy,CTV1为60 Gy,CTV2为54 Gy。所有靶区的处方剂量评估是以95%的靶区体积剂量为标准,同时记录靶区内最大及最小剂量。
1.3 应用ICRU83号报告的靶区剂量评估
本文研究的52例病例的靶区分为鼻咽部及颈部淋巴结,鼻咽部靶区有GTV、CTV1及CTV2,靶区剂量分别为69 Gy、62 Gy、54 Gy,颈部淋巴结靶区有GTV-NL、GTV-NR、CTV-NL、CTV-NR,剂量为69 Gy及54 Gy。 按照ICRU83号的建议,靶区的处方剂量应以50%的靶区体积剂量为标准(D50%),建议报告靶区的D95%,而且靶区的最大最小剂量应以D2%及D98%为标准,没有最大最小剂量的概念,同时靶区的中位剂量D50%应接近于平均剂量D(Me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