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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书签

2011-11-19

作品 2011年10期
关键词:档口老兄书签

1

广州中山三路有一间专卖旧书的档口。档口是广州的叫法,别处似乎没有这么叫的,都叫店铺。此间档口位于一幢居民楼的拐角,并不临街,需沿着楼边的巷子向内踱行十余步,才进得门。由于位置偏僻,经常被人忽略,特别是那些行色匆匆的人,多半会视而不见。

我也是偶然发现它的。全因那天很闲。当时我跟一个朋友在一起。朋友是位年轻女性,只有二十几岁(具体年龄我没有问),姓孙,戴一副白边儿眼镜,给人一种很清爽的感觉。我们谈了点儿事儿,又一起吃过晚饭,看看天色还早,便商定在街上走走。那家饭店就在中山路上,附近有好多的档口,卖鞋的,卖珠宝玉器的,卖化妆品的,卖各种小玩意儿的,间或还有一家卖米粉和煲仔饭的小吃店。一个档口紧挨一个档口,而且都早早就亮起了灯,每间档口都亮晃晃的。

朋友是广州土著,她用普通话跟我说:“这就是广州。你看看,遍地都是档口,就像人人都在做生意。刚到这儿来的人,都觉得广州好乱……”朋友的嗓音很好听,既柔和又清晰。我一面听她说话,一面东瞧瞧西看看,不时跟迎面走过来的男人女人轻轻碰撞一下。

后来便发现了那间旧书档。最先看到的是一块木板,木板面向大街,立在店门外的一张椅子上,上面写着两个字:旧书。字是用墨汁写的,字很大,笔划却很细,看去单单薄薄的,想象写字的人是个瘦子,且身材很高。我心里一动,示意朋友进去瞧瞧。档口不大,最多二十来个平方,呈长方形,三面墙边各放了一只书架,上面或立或摞,放满了书。人一进来,立刻就闻到一股浓浓的旧书纸所特有的气味,潮乎乎的。一闻到这气味,我立刻一阵兴奋,就像贪吃的人闻到了菜香一样,浑身的汗毛孔都打开了,不知何故。

我急切地把架上的书浏览了一遍,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书名。严格说,这些书并没有多么旧,其中多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的,又多半是文学书,有一些我当时买了,有一些想买却没买(那会儿没有那么多闲钱),所以一直耿耿于怀。这些书有的后来再版了,不过多数都换了封面(我曾买过几本),有的一直没再出过,大概觉得不合时宜了。

这些书唤起了我内心深处一些别样的感觉。我的心怦怦跳着,不时从架上抽一本出来,信手翻一下扉页。尽管书并不是那么旧,毕竟也有一、二十年的历史了,书页和封面早已不似当年,书页发黄了,封面退了颜色,有的还染上了污渍,墨水和手指印什么的。我不管这些,把选中的书统统抱在怀里,一会儿就选出十几本,兴致勃勃地抱到了店主人那儿。

店主人坐在档口门前,那儿横放着一张桌子。店主人是个男性,年纪跟我差不多大,不同的是他已谢顶,头顶有拳头大的一块地方一根头发都没了,溜光锃亮的。然而胡须却很茂盛,不知是故意留的还是懒得收拾,下巴和两颊布满了乱糟糟的胡子茬儿,衬托得脸色特别白,白得几乎没有了血色。

也许由于在店里呆得太久了,店主人显得很疲劳,看去有气无力的,而且一脸的淡漠,只在我把怀里的书放在桌上时,他才惊讶了一下,大概很少有人一下子买这么多的书吧。不过很快恢复了常态,拿出一个计算器,一本一本地累计钱数。因是旧书,原来的价格很低,他都重新定了价,新价格用不干胶贴在书的封底上——和新出的书相比,价格仍算低的。

在他计算钱数时,我说:“老板,这些书……你是从哪儿搞来的呀?”广州人逢人就叫老板,我也学会了。

“啊,”他头也不抬,用普通话跟我说(因我说的是普通话),“有在大街上收的,还有他们送来的……”

说话间他已计算完了,这才抬起头,向我报了一个数字。我因带的钱不够,还向朋友借了一些,然后便提上装书的塑料袋,离开这里,直接回了家。到家时天已很晚。可我抑制不住心里的兴奋,进门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刚刚买回来的书一股脑儿拿出来,既匆忙又仔细地一本一本翻阅起来,心里仍然一阵一阵窃喜。

这些书都是我喜欢的。《当代苏联中短篇小说选(上下册)》,当时曾经买过,后来被人借去了,一直没有还;《外国现代派作品选》,全书四辑八册,另外三辑当时就买了,只有第三辑没有买到;《诺贝尔奖获得者中短篇小说选(下册)》,浙江文艺社出版的,被一个同学借去了,他说丢在了火车上;《岭南历代诗选》,与别的书不同,这本书我是第一次见到。此外还有《草叶集》、《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叶紫选集》等等。

翻着翻着——对,正是这样——翻着翻着,一枚书签从《草叶集》里掉了出来。而且正如一片草叶那样翩翩然翻转着,翻了一圈或者两圈之后,落在了我两腿之间的地上。最初我没在意,心想,这是谁呀?怎么把书签忘在这里了?继而有了一点儿好奇,低下头看了看。书签静卧在地上,朝上的一面是浅黄色的,隐约有一些图案。好奇心一动,即伸手拾了起来。首先端详了一下图案,看清是一张古建筑的照片,不是岳阳楼就是藤王阁,然后翻转过来,想看看另一面还有什么。

我要说,正是另一面引起了我的兴趣。

这一面也有一些图案,不过要淡一些,大概是一幅线描的古代美女的画像。当然这没什么稀奇,引起我兴趣的也不是这个。引起我兴趣的是上面的一些字。一看便知,这些字不是原来印上去的,而是有人写上去的,写得很潦草,或者说很有激情。后果便是很难辨认,我仔仔细细看了半天,可说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勉强把这些字认全了,道是:

“自勉:

树雄心,立壮志!艰苦奋斗,为笔写华章,为人生辉煌!”

然后是签名和日期。名字就更加潦草了,而且只写了姓名中的一个字,看上去既像“宽”又像“宪”,还像“觉”,因为太潦草了,根本就无法确认,我左看右看,还凑到灯光下凝视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后来我放弃了这份儿努力,心想,我权且叫他某先生好了(我推断他是男性)。日期写得也很潦草,因是阿拉伯数字,辨认起来还相对容易,是:1985年5月1日。啊!至今已经二十多年啦!

书签上的话,还有这个日期,让我一时浮想联翩。想当初,我和这位某先生一样,不光我,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人,我们都和某先生一样,一样热血沸腾,一样豪情万丈,都抱定了想当作家的信念,除了文学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每个人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的状态,大家玩儿命地看书,玩儿命地写稿,写完了就往外投,投出去就退回来。有人经济困难,出门连公共汽车都不坐,就为了可以省下钱来买书,文友们偶尔也聚聚会,几个人围坐一起,有的结结巴巴,有的滔滔不绝,主要是说最近又看到了哪位作家刚刚发表的什么作品,有时候说好,有时候说不好,常常一聊聊到半夜,有时候还会因为意见不同而争执起来……

记得以前我曾经对前边提到的那个朋友讲过这些事,她听后立刻笑起来,笑得胸脯儿直颤,一边笑一边说:“这么疯狂啊?你们……我敢说,现在可没这么疯的人了……你信不信?”

“不过,”我说,“大家的想法并不都是那么高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不是有那句话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很多人就奔这两样儿来的。”

“我看这也没什么不好,大家都是人嘛!”朋友说。

浮想联翩了一番之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人是谁呢?我大略想了一下,在我所接触的范围似乎没有这么一个叫什么“宽”什么“宪”或什么“觉”的人,接着又扩展到这儿的文学圈儿,一个一个想了一遍,好像也没有。这使我有点儿失望。不过这里有个特殊情况,我刚从外地调来广州,对这儿的情况不算太了解。或者这只是他的原名,后来他又取了笔名,并且以笔名行世,这点也未可知。

我一时心血来潮,当下就给一个同事拨了一个电话。他是在广州长大的,又在广州登上了文坛,对这里的情况自然了若指掌。电话拨通后,我对他讲了事情的经过,他说:“让我想想……”他大概想了一分钟(我则等了一分钟),之后对我说:“啊,没什么印象了。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么个人。没听说过。如果有,他也没跟我们一块儿玩儿过。嗨,看来你挺有闲情啊……”听他的意思,似乎觉得有点可笑。

挂断电话之后,我又在那儿想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确实有点儿可笑。

尽管如此,那以后的好多天,我还会时不时地想起他,想起这位“某先生”,就像魔怔一样。甚至有过这样的情况:有时候在街上走路,一眼看见了一个什么人,我立刻就会想,也许他就是某先生吧?我会常常想,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现在在干嘛?生活过的怎么样?据我推断,某先生肯定就在这个城市。由此我一度还产生了找到他的念头,不过并无别的意思,只想见见面而已。

2

大约两个月以后吧,我应邀参加了一次聚会。邀请我的人是广州一家报社的记者,男性,不到四十岁,我们一起开过一次会(会的内容忘记了),并且住在一个房间,当时聊得比较好,有一种臭味相投之感,以后便经常来往,一有机会就凑到一起闲扯,文学呀,生活呀,偶尔也会说到女人。此兄谈锋犀利,言语尖刻,如果谁不幸被他逮着了,那他就算倒了大霉,只消三言两语,你便会体无完肤。

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此兄说:“今晚有空儿吗?有一哥们儿请大家吃饭。”

那天我心情不好,因此不想露脸,说:“算了。我手里有件事,正紧赶慢赶。不去了。”

此兄说:“你可别后悔!今天露面的可都是一些风光人物,平日你想见都见不着的。跟你说吧,你原来并不在邀请之列,是我硬把你拉进来的,就想让你开开眼界。”

我说:“都是些什么人啊?”

此兄说:“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一些记者,各个报纸都有,一家不少。还有几个女的,都很漂亮!”

我说:“噢。这是你们行业的聚会吧?”

此兄说:“不不,是有人请客。一私企老板。这人财大气粗,钱多得没处花。每年都要招呼大家聚上一两次。除了吃喝,还有礼品拿。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每次都要讲他的发迹史,有时候还声泪俱下呢,光我就听了三四次了。其实谁也没把这个真正当回事儿。你知道我们这帮人,一个个见多识广的,明白我的意思吧?吃了喝了拿了,最后在报纸上发个豆腐块,介绍一下他企业的新动向,就算交了差了。”

听了此兄这番话,我立刻说:“要是这样,我还真想去了。”

“是奔礼品来的,还是奔美女来的?”他调侃道。

“二者都包括了。”我笑着说。

接着他告诉了我聚会的地点,是在广州酒家。在广州,这是一处颇有名气的饭店,号称“食在广州第一家”。我打了一辆“的士”,比约定的时间晚几分钟赶到了那里。其时宴会尚未开始,但是人已经到齐了。一进房间,就见男男女女十几个人围坐在一张很大的桌子周围,正在热热闹闹地说话。给我打电话的老兄看见我,马上说:“快来快来!”一边说话一边拍着身边的一个空座位。

我因为来得迟,一时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感觉每个人的目光都像舌头一样,在我的脸上舔来舔去。待我坐下后,我旁边的老兄说:“我给各位介绍一下,这是石先生。石先生是我朋友,小名儿是个作家……”我则不停地对在座的每个人点着头,满脸的笑。大家都嘻嘻哈哈的,说着一些简短的故作惊讶的玩笑话。

在大家闹腾得差不多的时候,给我打电话的老兄对我说:“石兄,我给你介绍,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康总。康总是个大老板。今天康总赏光,安排了这次聚会。”一边说话,一边看着坐在主位上的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士,瘦瘦的,穿了一件嫩黄色的西装,与其他人的穿着相比较,感觉有一点点“跳”。

这人似乎早就在等着,听见这话后,轻轻对我笑了一下,说:“啊,不好意思……鄙姓康,康大华。”其实我早已注意到了这个人,在大家都嘻嘻哈哈的时候,只有他在一边“板”着,看似不肯同流合污,其实是在等待隆重推出。

我也报上了我的姓名,然后说:“……我早就听说过康总的大名,今天总算见到了……”我知道我这样挺虚伪的,几秒钟之前我还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当然,我这样虚伪早已不止一次了。惭愧啊!可是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实话实说吧,那也未免太不给面子了。

我的话刚说完,康总就拿出一张名片,伸长了手臂递过来,说:“这是我的名片……有事打电话。”我也伸长手臂,接过来,随即迅速地摸摸几个衣兜,迟疑了片刻,最后歉意地说:“我今天没带名片,忘了忘了。”他的名片很精致,既套色又对折,属于那种豪华型的,但因颜色过于浓重,有一点俗气了。我做出一副极认真的样子,仔细看着他的名片,一边看一边点头。上面印了一连串的头衔,至少十几个,不过我并未看清楚。

一会儿,宴会开始了。菜一个一个端上来。服务小姐为每个人都上了酒,有红酒,有啤酒,有几位女的不喝酒,倒上了饮料。不喝酒的还有康总,他连饮料都没倒,只倒了一杯白开水。更夸张的是,开水一上来,他首先拿出两片药片吃了,还解释道:“穷人得了个富贵病。没办法,每次饭前都要服药。”据我猜测,他这是得了糖尿病——假如他不是在“演戏”的话。

“你还穷人啊?那我们就莫得活了!”片刻后,一个很漂亮的女记者说。我后来得知,女记者原是湖南人,大学毕业后来了广州。

康总对她哈哈一笑,然后举起水杯说了几句话,相当于祝酒辞吧,他说:“多谢各位给我面子。衷心感谢!大家随便吃随便喝随便聊。因为身体的关系,我只好以水代酒了……来,过过电吧。”说着将杯子在桌上敲打了几下。

“好,过电过电……”大家纷纷说,也像他那样子,用杯子敲打着桌子。一时间叮叮当当,敲打声响成了一片。待敲打声一停,人们便喝酒的喝酒,吃菜的吃菜。接下来的情况也是这样。大家吃吃喝喝,相邻的人互相交谈着,间或说几句玩笑话。康总则基本处于被遗忘的状态,一个人坐在那里,频频举杯喝水。我见状心想:真是一帮没心没肺的家伙啊!

这后来的情况使我对康总的印象发生了一点儿变化,他没有我预想中的那种盛气凌人,也许世面见得多了,倒显得挺谦和的。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他的病。我以前有个好朋友,也得了这种病,人已经死掉了,我到医院看过他,当时已是晚期,人瘦得都没样儿了。这么说吧,面对一个病人,再挑剔的人也会变得宽容,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嘛。当然,他身上还有许多我们认为很俗气的东西,比方他的名片,就给人这种感觉。不过,他自己也许并不这样看,须知,做生意也有做生意的讲究啊。

这样过了一会儿,给我打电话的老兄举起杯子,在大家面前晃了一圈,说:“各位各位!我有个提议……我们一起敬康总一杯!”

那个漂亮的女记者马上跟着起哄说:“就是就是!我发现康总今天状态不对,对我们大家不理不睬的,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这个女人不一般。瞧,明明是他们冷落了人家,现在可好,突然玩了一个倒打一耙的游戏。

给我打电话的老兄接着说:“最主要的,还是我们想听康总的故事,总是那么精彩。今天还有一个作家。记得有一次你说,年轻的时候你也爱好过文学,一定特有意思。”

康总突然显得很忸怩,喝了一口水之后,说:“啊,我那不过是瞎搞,瞎搞而已……”

给我打电话的老兄说:“康总太谦虚了。怎么是瞎搞?不是还发过作品吗?”

康总说:“啊,发是发过,就一两篇,也根本算不上什么作品,短短的,都发在报纸上……”说着扫视了一下众人,然后对那个漂亮女记者说,“对了,就是你们报。”

女记者马上夸张地说:“是吗?这可是我们报纸的荣幸!快告诉我文章的题目,我跟领导汇报一声,可以搞一个纪念活动。你想啊,一个现在的实业家,过去的文学青年……”

康总说:“不行不行!都多少年的事儿了!?我可不想出那个洋相!哎,不行不行……”

他们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立刻想起了那枚书签。这让我心中一动。从年龄上看,他和那枚书签上的时间特别吻合。那个时间——1985年代——他应该正当青春年少,正是内心充满狂热,充满幻想,时而激情勃发信心百倍,时而又情绪消沉悲观失望,就像一只关在笼中的豹子那样四处乱撞的时候,这种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自己给自己打气,为的是可以坚持下来。

我心里想,那枚书签会不会就是他的呢?

这时候,康总又说:“况且,我又没坚持下来。不像咱们的作家先生,”说话间看了我一眼,“我那属于半途而废。”

我哈哈一笑。这是我的惯常做法,当我觉得某件事情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就会这样哈哈一笑,意思是不置可否。

女记者想了想说:“怎么会?你那是做了别的选择。”谁都听得出来,这话明显带有“擦鞋”的意思。

像我一样,康总也哈哈一笑,然后说:“不,半途而废就是半途而废。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停了一下,又说,“写作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该说很难。写出好作品就更难了。非常难!别的不说,吭吭哧哧地写几天,点灯熬油的,好歹写完一篇,还不知道能不能发表。最闹心的是把稿子投出去以后,每天等编辑部的回信,心急火燎的……”

康总又说:“我前后写了四年,后来决定不写了。一是觉得没什么希望,另外家里也反对。你们知道,广州人都是很实际的,对精神追求没什么兴趣。那几年我没有工作,是一个待业青年。有一天,我父亲对我说,你整天写那个小说,能写成吗?我看你还是干点儿正经事儿的好。那以后我就不写了。父亲的话是原因之一,主要还是我自己要放弃,不想再写了,断定自己写不出什么名堂。尽管这样,当时心里还是挺别扭的。不甘心啊!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初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写下去,我就不会是现在的样子了……”

康总接着说:“当年跟我一快儿玩儿的几个人后来都没写下去,现在我们也偶尔聚一聚,喝喝酒,唱唱歌,有时候也谈谈文学。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感觉,我可是一谈这个话题就会心痛。现在大家混得都不错了,有的做生意,有的做了官,最大的已经到了厅一级,有一个你们肯定知道的,就是那个……”随即,他说出了这个人的名字,一听这个名字,人们立刻“啊”了一声。

康总停了一会儿,感叹说:“不管怎么说,那段经历还是让人难忘。那么狂热,那么拼命。唉,老实说,那种感觉,以后再没有过。逛书店,逛报刊门市部,一听说哪个作家新发表一篇小说,马上就跑到报刊门市部去买。还有书店,也是经常去,看看是不是又来了新书,有喜欢的,想方设法也要买到手,如果一个人的钱不够,就把钱凑到一块儿,买回来轮流看……”

康总似乎有点动情,这从他说话的声音就听得出来,那声音是兴奋的,听上去有一点点颤抖。

听着这些话,我又想起了那枚书签,从各种情况看,很可能就是他的。片刻之后,我找到一个时机,装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问他当年有没有买过一本《草叶集》……

“《草叶集》?”康总怔了一下,然后说,“啊,让我想想。是一本诗集吧?一个美国人写的对不对?在书店看到过,不过没有买……那时候我只对小说感兴趣,并不怎么看诗……”说完话看着我,似在询问我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说:“啊,没什么,随便问问……”

这之后没多久,聚会就结束了。

3

康总的故事还没有完。

又过了一段时间,大约三个多月左右,我又接到了以前给我打电话的那位老兄的电话,他向我报告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说康总死了,死在一间桑拿房里,已经两天了,死的时候全身黑紫,法医说是突发心脏病——留下了上亿元的资产。

我很震惊,半天才说:“怎么会?上次聚会不是还好好的吗?”

给我打电话的老兄说:“是啊。要不怎么说人有旦夕祸福呢。开始还怀疑是有人谋杀,法医检查后才证实是心脏的问题。”

我说:“什么样的桑拿房啊?”

此兄说:“就是大街上最常见最普通的那种,你肯定见到过的。”

我说:“他怎么会去那种地方?那也不符合他的身份啊!他应该去高级一点儿的地方嘛!”

此兄说:“他说过,他就喜欢那种类似大排档的地方,在这种地方他觉得自在。依我看,这应该是一个精神问题。”

我说:“那他是不是干了别的事儿?听人说,那种时候心脏是最容易出问题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此兄哈哈一笑说:“我又不傻!不过,这一点我可以替他排除。他早就不行了。这是他亲口对我讲的。”

我说:“他怎么会跟你说这个?打马虎眼吧?这种话你也信!”

此兄说:“我信。他不会跟我撒谎,也没这个必要。要知道,我可是那种最容易让人信任的人。”

我说:“我知道,你是那种敦厚的诈骗犯。他为什么会这样呢?像他这么有钱的人,办法多的是嘛!”

此兄说:“我想他是挥霍过度了。另外,可能这也是一个精神上的问题。据我观察,他跟其他大款并不一样,我总觉得,他活得并不舒服。”

我说:“怎么会?他那么成功,那么有钱。”

此兄说:“我说不好。不过我有一种感觉,他的精神好像一直处于一种错位的状态。就是说,他所得到的和他想要的并不是一回事,这样他就会很痛苦。”

我说:“噢,我有点儿明白了。”我确实有点儿明白了。

此兄叹了一口气说:“唉,不说这个了。明天给他举行葬礼,火化,你想不想来看看?”

我说:“算了算了,我最受不了火葬场的那种气氛。”

此兄说:“我希望你来。气氛怎么了?好歹你还吃过人家的饭,总不能白吃吧?我跟你说,这家伙没什么朋友,他们生意场上……你肯定明白我的意思。我担心到时候太冷清了。”

火葬场的情况没有他预料的那么糟,来的人不算少,主要都是康总公司的员工。另外,上次一起吃饭的那些人也多半来了,我知道这是给我打电话的老兄做了工作。我心里想,看来这帮家伙还不算很过分。不过,那位漂亮的女记者倒没有来。

我心里直打颤,平生第二次看到了这位康总。就像给我打电话的老兄所说的,康总脸色黑紫(想象他的身体也会是这样,一片黑紫)。而且,从脸上的神情看,他死时一定很痛苦,或者说十分痛苦。就在那一刻,我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也许他这一生都是很痛苦的吧?当然这只是瞎想,并没什么来由。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那天,我还看到了康总的夫人。康夫人看上去要比康总年轻一些,我推测他们是在康总发达以后才结合的,或者她是康总第二或第三任夫人也未可知。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啊。康夫人一身黑衣,身材匀称,可以想见当年的风姿,只是眉宇间总有一种阴郁之感,让人觉得冷冰冰的。这或许与今天的事情有关,她过于悲伤了。或许她平常就是这样一个人。凭直觉,我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个女人如此冰冷,也许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她生活得并不幸福。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与康总的“不行”有关,或者还有其它的原因。

当时我想,如果有机会跟她谈一谈,事情就清楚了。可我知道我不会有这个机会,因为我们不熟。

如此看来,这一切也许只能是个谜啦!

似乎是天赐良机,说是为了给我“压惊”,葬礼结束后,给我打电话的老兄即约我去喝茶。喝茶期间我便提起了康夫人,说了我对她的感觉,立刻得到了证实——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据给我打电话的老兄说,因为康总对他的印象相对好一些,他与康总的接触也相对要多,偶尔,康总还会打电话把他单独请过去喝茶聊天,有时候是到某个度假村,有时候是到康总的住处。

说到这儿,此兄还特别强调了一句:“我说的住处并不是他的家,你听明白了吗?”

我愣了一下,终于反应过来,说:“你是说,除了家,他还另有住处?”

此兄说:“是啊。这有什么希奇的!他们这些有钱人,多搞几个住处算什么!”

我说:“这就是说,他平时不跟老婆一起住?”

此兄说:“这个还说不准。那儿有全套的生活用品,还有一个佣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负责他的饮食起居。他老婆会偶尔过来看看,以示关心吧,我曾经碰到过几次。那时候我就发现,他们之间好像有什么问题。这样说太抽象了,举个例子吧……有一次,康总又把我找去了。就在我跟康总说话的时候,他夫人来了。那天,她穿了一件橙色的长裙,看去亭亭玉立的,要比今天漂亮得多。一看见康总,她首先笑了一下,好像笑得很甜的。哦,不对,不是甜,准确说是讨好和献媚,看上去胆突突儿的,就是说,我觉得她很怕他。看见她的样子,当时我就觉得挺奇怪:夫妻之间,怎么会这样呢?让我没想到的是,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就更让我奇怪了……”

我突然有点儿紧张,问道:“怎么了?”

此兄接着说:“一看见他老婆,康总立刻大发脾气,红头涨脸地跟她吼:‘你来这儿干什么?我不是不让你来嘛!不让你来打扰我!快!快点儿给我滚回去!’ 还说了许多别的话,嗓门儿特别大。他老婆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就像老鼠见到了猫,嘴角直哆嗦,我看是吓傻了,站在屋门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康总则越来越愤怒,或者说越来越疯狂,吼着吼着,顺手抓起茶几上的水杯,连杯子带水一起摔了过去,杯子当时就碎了。其中的一块打在了康总老婆的脖子上,脖子马上就流出了血……”

我听到自己“呀”了一声,情不自禁地问:“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此兄说:“还能怎么样?叫了一辆救护车,把人送到医院,在脖子上包了一圈纱布。康总也跟着去了,还有我。再后来,我就离开医院回来了。”

我又问:“他们都什么样子?康总,还有他老婆,都什么表现?”

此兄说:“康总好像有点儿后悔,垂头丧气的,直跟老婆说对不起。他老婆一声不吭,眼睛一直躲着他,我看是心有余悸,不然就恨得要死。”

我觉得诧异,问:“他还说对不起?他真这么说了?”

此兄说:“没错儿,我亲耳听到的。”

我说:“如果我的感觉不错,他这样绝不是一次两次了,他这是经常性的,不然,他老婆不会有那种表现。”

此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然后说:“有道理啊。我真是搞不懂,他在外面一直是个挺和气的人,彬彬有礼的,就像上次聚会,你已经看到了,为什么在家会这样呢?”

我想了一下说:“其实他活得并不幸福。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尽管他生意做得那么成功,又那么有钱,可这并不是他想要的……想要的又没得到。”

此兄似乎愣了一下,说:“那他想要什么呢?”

我说:“他真正想要的只有文学。这是他一生的遗憾。所以他才会觉得不幸福。当然还有性格的因素。这么说吧,这是一个分裂型的人格。据我观察,在外面是谦谦君子的,在家多数都是暴君。”

此兄说:“这么说,他老婆成了他的出气筒了?”

我说:“我看差不多。”

过了一会儿,此兄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对,我刚想起来,我讲没讲过他那个住处的情况?”

我说:“没讲过,怎么了?”

此兄说:“看来你说的有道理。在他睡觉的房间,我看见了一个书橱,旧得不行了,与周围的环境特别不和谐,不过绝不是那种古董,我想是他当年用过的。里面放着一些书,一百多本吧,都不是新的。你记不记得那次聚会他说他当年买书的事?肯定都是他当年买来的,一直不想丢掉……”

我立刻问:“是吗?都有什么书?”完全是下意识的。

此兄回想着说:“有一本《一九七八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选》,一本《广东短篇小说选》,一本《三家巷》,一本《短篇小说写作漫谈》,一本《文学与人类精神》,一本《世界短篇小说经典》,别的记不清了。”

我“哦”了一声,心里突然有一点儿酸楚,也有一点儿疼痛。

4

至于那枚书签,我并没有放弃。就是说,我仍然一心一意在找它的主人。老实说,它差不多都成了我的一块心病了。特别是在康总死后,这种愿望更强烈了。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都在想这件事。我知道,当年有很多像他那样的人。而且,我的想法现在也发生了变化。我已经不光只想跟他见见面了,我还要跟他好好聊一聊,我要问问他当初因为什么喜欢文学的,又因为什么没有坚持下来,现在在做什么,生活过得怎么样,平时心情好不好,偶尔还会不会想起当年热恋文学的情景,想起来有什么感受,是感到很遗憾呢还是感到很轻松,心里会不会有一点儿伤感,等等。我总觉得,他一定会有很多很多的话要对别人说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虽然处处留心,却一直没什么进展,也没什么收获。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对找到书签的主人失去了信心,再加上诸事缠身,想想又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意义,便渐渐失去了继续寻找的兴趣,只是在偶尔看到那枚书签时(那段时间,书签就放在我的电脑旁边),心里会隐隐地有一丝怅然。

而且,为了找到那个人,我还专程去了一次那间旧书档,再次见到了那位秃顶的老板。我当时想,既然书是他收的,那他必定会与书主人有接触,也一定会有他们的一些线索。为此,我又破例打了一次“的”,并且买了更多的书——主要为了讨老板的好,在我的印象里,他好像不太搭理人——须知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特别是在广州这种地方。

对了,为使对方便于回忆,我还带上了那本《草叶集》连同那枚书签。

说来遗憾得很,尽管老板仔细回忆,到底也没想起来。

附记:这篇小说还可以有另外几种写法,经过考虑,最终还是这样写了,因为,小说所写的基本就是生活的真实过程。另外,之所以写这篇东西,主要与我目前所关注的东西有关。我发现,目前很多人的精神都处于一种堕落的状态。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不再坚持,或者说放弃了最初的追求。其中包括一些我当年的朋友。就我所了解的情况,他们有的混得还好,有的却混得不那么好,有的连生活都过得很艰难,有的已经下岗了,有一个在市场卖鱼,有一个为了供孩子上大学,甚至卖掉了自己的一只肾……不知为什么,每当想起这一点,我心里总有一种很凄凉很悲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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