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领域结构转型批判的批判
2011-09-18高海青史云峰
高海青,史云峰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
一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下面简称《公共领域》)首次由卢希特汉德(Luchterhand)出版社出版于1961年,并连续出版十七次,直到1989年才被翻译成英文。自面世来这一经典著作引起了包括Craig Calhoun,A.J.La Vopa,M.E.White,H.Mah,Crossley,J.Michael,Andrej Pinter,Peter-Eckard Knabe,Melton,Landes,Ryan,Eley,Goodman,Chartier,Kale,BakerRowe,Rankin,Freitag,Forment,Ikegami等在内的欧洲和非欧洲社会历史学家对公共领域社会历史发展的激烈而长期的讨论。
首先,可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主题界定为:“从社会学和历史学视角,探讨了自由主义模式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产生、发展、瓦解的历史及其社会结构、政治功能、观念与意识形态等。”[1]哈氏的公共领域结构转型为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哈氏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起源于17、18世纪英、法、德等西欧国家,资产阶级处于公共领域的核心位置,他们经常聚集在包括俱乐部、沙龙、咖啡屋等由私人构成的非官方组织或机构参与理性批判和平等交流,这些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的后期著作中被称为“自愿协会”,这些协会可以批判政府事务。而“平民”没有进入到公共领域之中,他认为平民公共领域是一种不具备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社会前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
哈氏认为欧洲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出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的自我意识,国家和社会的分离[2]428。具体说:第一,早期金融和贸易资本的出现[3]14,海外贸易的拓展和城镇与市场的出现,促进了公共领域的媒体的发展。第二,资产阶级的批判意识,是从基本生活需求中解放出来的,具有希腊意义上的“政治”特征[3]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