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作文评分标准的反思与构想
2011-08-28纪荣海
中学语文 2011年1期
纪荣海 李 军
[作者通联:纪荣海,福建泉州教科所;李军,福建泉州市培元中学]
一、高考作文评分标准的历史演变
我国恢复高考以来,高考作文评分标准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整体评分,即列出几条评分标准,由评卷员根据整体印象评分。这一评分法最大的问题是主观随意性大,误差大。
第二阶段:分项分等评分,即把作文分成内容、语言、结构、文面四项,一、二、三、四、五个等次,然后进行分项评分。这一评分法控制了评卷员评分的主观随意性,但出现了标准差太小,分数严重趋中的情况;出现了作文高分少,部分优生被埋没的现象,造成新的误差和不公平。
第三阶段:分级分项分等评分,即分成“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来评分。2000年开始实施的这一评分法是从分项分等评分法发展来的,即把原来“分项评分”的“语言”和“结构”合并为“表达”,与“内容”构成“基础等级”的两项,然后再加上“发展等级”,进行分级分项分等评分。
第四阶段:分文体分级分项分等评分。2009年上海和江苏在原有分级分项分等评分的基础上,率先制订了高考议论类文体和记叙抒情类文体的评分标准,按文类进行分级分项分等评分。
从以上四个发展阶段来看,高考作文评分标准的制订,总体上体现出由粗放到具体、由随意到客观、努力减小测量误差的学术追求。
二、目前高考作文评分标准的反思
2000年为了“鼓励创新,表现个性,使教学更加活跃”“促进作文教学改革”(张伟明语),高考作文评分标准设立基础等级和发展等级,实行分级分项分等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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