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权利平等问题研究*
2011-08-15韩辉
河南工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韩 辉
(新乡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一项国家教育规划“十一五”课题的调查显示:阶层的差距正在成为影响教育公平性的重要因素。由阶层差距扩大引起的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不平等进一步凸显,这种情况不利于中国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和稳定和谐之社会的建设。教育的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取向,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利的公平是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的反映。在和谐社会的视野下探讨高等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问题,有利于我们对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现象做客观、公正的认识和评价。和谐社会的理念要求高等教育要为社会主体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1]。
一
教育公正的观念源远流长,追求教育公正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理念。几百年来,中外多少学者、教育家对高等教育作了无数次界定,他们的观点可谓千差万别。但这林林总总的教育学说却殊途同归,都一致承认高等教育具有高深性。高等教育处在整个教育最高层。从学科发展来讲,高等教育接触的是学科发展的前沿,正像布鲁克说的那样“研究高深的学问。它研究的学问处于已知与未知之间,或虽是已知的,但根本具有深奥性,常人的才智难以把握。高等教育既是一个传递知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创造知识的过程。高等教育培养的目标是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蔡元培先生曾说,大学者,研究高深技能之机关”。所以,大学,从它在人类的教育进程中诞生起,就是一种精英教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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