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改革思考
2011-08-15杨宇冠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
关键词:程序
杨宇冠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
法治中国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改革思考
杨宇冠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已经存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这两种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审前程序简化不足、简易程序种类单一、简易程序中律师帮助不足等。我国刑事诉讼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简化诉讼程序,如设立治安法院快速处理刑事案件、采用辩诉交易等。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必须有正当程序作为保障,被告人的一些重要权利应当得到保障,特别是:无罪推定、得到律师帮助的权利、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等。
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正当程序保障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对,泛指用简便的方法处理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刑事诉讼程序日益完备,但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司法部门面临的刑事案件日益增加,更加复杂。刑事司法部门在现有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时间、资源等方面有很大的压力,有些案件,特别是轻微犯罪案件的当事人也承受沉重的诉讼负担。对这一状况的改革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刑事诉讼法应当为司法部门提供多种程序选择:用复杂的刑事诉讼程序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用简单、快捷的诉讼程序处理简单案件。
世界各国刑事司法发展的一个普遍现象是注重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这使得正式的刑事诉讼程序更为复杂,而且因此耗费更多的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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