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七年级下册教材几处注释的商榷与补充
2011-08-15李方模
中学语文 2011年28期
李方模
一、对《伤仲永》中“于”字解释的商榷
《伤仲永》(人教社2009年版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第5课)课后“研讨与练习”第三题“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加点的词的意思”第3小题:“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对句中两个加点的“于”字,配套《教师教学用书》在本课“练习说明”是这样解释的:前者译为“比”,后者译为“被”。
笔者以为,句中的第二个“于”字解释为“被”有误,应解释为“从”或“在”比较好。
在教材的课下注释中,与此句相关的有两处:“〔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两处注释,说得再明白不过。此句中“天、人对举”,既然“受之天”是“受之于天”的省略,那么“受于人”自然也是“受之于人”的省略,只不过前者省略的是介词“于”,后者省略的是宾语“之”。而“受之于天”又是一个状语后置句,现代汉语的顺序应为“于天受之”,意思是“从上天那儿承受来的”,句中省略的“于”字,解释为“从”或“在”比较好。同理,“受之于人”也是一个状语后置句,现代汉语的顺序应为“于人受之”,意思是“从他人那儿承受来的”,句中省略的“于”字,也应该解释为“从”或“在”比较好。若按《教师教学用书》解释为“被”字,则此句应为一个被动句,可是,谁“被”谁“承受”呢?“他(方仲永)被他人承受”还是“他人被他(方仲永)承受”?两者都说不通。只有将“受于人”翻译为“他(方仲永)从他人那儿承受来的”,才符合上下文的意思。据此,此句中“受于人者”的“于”字,应解释为“从”或“在”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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