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讨
2011-08-15马占全刘风华王恒柱闪增辉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1年8期
●马占全,刘风华,王恒柱,闪增辉
(唐山市消防支队,河北唐山 063000)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县(区)政府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09年11月,公安部在湖南召开了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会议。下面,笔者就支队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谈一些个人见解和看法。
一、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截止到2010年底,中国的GDP总量位居世界第二,已经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各类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及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各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亟须紧跟发展的步伐,尽快完善。就笔者所在的唐山市为例,全市总人口723万,五年间GDP总量上升到2 830亿。消防指挥中心的接处警总量由年均700余起上升到3 000多起,消防站上升到20多个,车辆装备有了长远进步,而部队的人员编制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实现“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让全体国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新《消防法》赋予了公安消防部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三位一体的法定职责。抗旱排涝、打捞尸体、摘马蜂窝、关煤气阀、取钥匙等社会救助越来越多。人民的事情无小事,经济发展与人民幸福要同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我们必须紧跟社会发展的脉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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