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护理工作中医疗纠纷的对策
2011-08-15王兵
中国医药科学 2011年9期
关键词:护理
王 兵
(海军上海东体育会路离职干部休养所卫生所老年科,上海 200437)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护理过程及医疗结果的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伤残或死亡,以及诊疗过程中加重患者痛苦及经济负担等情况,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真相之前的统称[1]。本研究主要探讨护患纠纷的成因并进一步提出可行的减少纠纷的方法,以更好的提高护理质量。
1 护理纠纷的原因
1.1 护士的仪表
护士的仪表是患者第一个见到的形象,有些护士衣着不整洁、语言粗鲁、蓬头垢面,给患者留下不信任的感觉,导致对医疗产生不满情绪。有些护理人员对人不热情、缺乏耐心甚至冷漠,在处理问题时表现出恐惧、惊讶,不够沉着,一旦出现问题,则难以得到患者的理解和原谅,易诱发纠纷。
1.2 护士的道德
有的护士表现出急躁,不耐烦,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粗暴,甚至发脾气,指责训斥患者;有的护士因为一句话就与患者产生争吵或放弃医疗活动;有的护士对患者有傲慢、主观、武断的不良表现,缺乏爱心和人文关怀[3],凡此种种都可在护理中导致纠纷的频发。
1.3 护理的制度
护理人员自身法律意识淡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5],导致患者的疑心和猜测。同时,责任心不强,对观察对象不仔细照看,规章制度不健全,质量监控不力[4]。药品、设备等准备不够,人员配备不齐。有的护士不能按时巡视病房而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延误了抢救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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