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动广西与泛北部湾地区旅游合作发展的思考*
2011-08-15余小军
旅游研究与实践 2011年5期
余小军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广西 南宁 530001)
泛北部湾(以下简称“泛北”)经济合作是中国—东盟“10+1”框架下的新兴次区域合作,它包括中国(主要为广西、广东、海南等北部湾省区)和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文莱、泰国等东盟国家。“泛北”经济合作提出于2006年7月,旨在构建由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两个板块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一个中轴组成的中国-东盟区域合作“一轴两翼”大格局。在“泛北”经济合作日益深化的形势下,作为合作重要领域之一的旅游业,正日益显现出合作的强劲势头和美好前景。
一、“泛北”旅游合作的意义
在旅游业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产业、中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及中国-东盟已发展成为重要的双向旅游目的地的背景下,泛北部湾旅游合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可以促进“泛北”区域的全面合作
旅游开发带来的大量人流、信息流、资金流可促进交通、口岸、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的建设,改善本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其他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对“泛北”区域内其他领域如商贸、实业、科技的合作起到推动作用,从而促进“泛北”区域的全面合作。
(二)能够推进“泛北”各国实现国际文化认同
“泛北”文化具有多彩多元性,文化认同是推进区域经济合作顺利发展和保证这种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旅游合作的深入发展可增进泛北地区人们相互的友谊和了解,推进泛北各国实现国际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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