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旅游文化学的主要问题——与邹本*涛先生商榷
2011-08-15曹诗图
旅游研究与实践 2011年5期
曹诗图
(武汉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81)
从旅游的本质属性(文化性)来看,旅游文化学应是旅游学科的主要支撑(核心)学科。在旅游学科构建中,相对于基础层次和应用层次的学科来说,旅游文化学属于哲理层次的重要分支学科[1]。《旅游文化学》应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纳入旅游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目前,我国编写的《旅游文化学》教材和专著达20多种版本,这一方面反映了旅游学术的繁荣,另一方面,教材体例和内容差异较大,有些教材与《旅游学概论》、《旅游人类学》、《旅游社会学》、《旅游美学》内容大量重复,缺乏自己的学科特色。旅游文化研究和学科建设尚处于前范式阶段,其原因之一是研究者对旅游文化的概念、旅游文化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与学科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共识与定论,对旅游文化的概念体系、内涵外延和旅游文化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与学科体系缺乏准确、科学的把握。因此,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是很有意义的。
邹本涛先生在《旅游论坛》2009年第6期发表的《旅游文化学新论》一文不乏新意和见地,其中有些观点具有启示意义且耐人寻味,我们对文章中的部分观点表示赞赏(如旅游文化学应突出自己的学科特色等),但某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认为值得商榷和进一步探讨。例如,该文认为“中国国内的旅游文化研究已经出现与旅游研究合流的趋势,旅游文化学徒有其名”;“旅游文化学不应是文化学视角的旅游学,而应是关于旅游文化系统及旅游文化研究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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