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资本化流转与农业投入研究
2011-08-06朱强
财经问题研究 2011年10期
朱 强
(湖南文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在市场经济不断成熟、市场观念不断深化背景下,积极引导农地资本化流转既是我国农地流转制度创新的总体态势,也是以培育农地流转市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刺激我国现阶段农业投资需求具有积极意义。2004年以来,国家施行一系列支农惠农、加速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农业投资总量迅速上升,投资主体日益多元,投资结构逐步完善。但由于传统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偏低、农业生产主体不够成熟、农地产权保护制度不尽完善,农业投资呈现出投资预期短期化、投资方向非农化、投资行为兼业化、投资结构非均衡化等特点[1]。综合考察近年农地流转市场发展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农地资本化流转对于激励承包农户、龙头企业、农村集体和政府部门等行为主体转变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水平,优化投资结构都曾产生深远影响。
一、农地资本化流转与农户投资
1.农地资本化流转对农户投资行为的直接激励
在以家庭为农业生产基本组织单位的当代中国,农户作为独立的农业生产经营投资主体,既具有恰亚诺夫“劳动消费均衡”理论所描述的特点,也具有舒尔茨“利益最大化”理论所体现的特征,还兼有黄宗智“过密化”理论分析的状况。根据舒尔茨“贫穷而有效率”的“理性小农”的理论假设[2],农户投资行为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稳定农村经济社会都起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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