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财政超收*
2011-06-21蔡丞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财政收入
□蔡丞
(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 超收的情况
从1994-2009年,财政收入年年都是超额完成的。“财政超收”是以当年的预算数字为参照系而计算出来的财政收入增长额,是国家财政收入计划指标与实际指标即预算收入数与决算收入数的差额。也就是说,它是突破了既有预算规模的控制而处于预算框架之外或称超计划的财政收入增长额。[1]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至2009年,我国的财政收入从5218.10 亿元增加到68476.88 亿元,累计收入39.77万亿元,年均增长18.81%。在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全国累计实现财政超预算收入2.89万亿元,平均占财政收入预算数的比重为7.77%。可以看出,财政超预算收入规模偏大,比重偏高。16年每年的财政收入决算数均超过预算数,有11个年份的收入偏差率超过了5%。也就是说,财政收入大幅超预算增长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一种常态。特别是2001年、2004年和2007年,财政收入超预算增长更加引人注目,预决算偏差率均超过了ll%。[2](见表1)

表1 全国财政预算、决算收入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1)《中国财政年鉴》(1994-2007年);(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3)2010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4)收入偏差率=超预算收入数÷财政收入预算数×100%。
二 财政超收的弊端
如此庞大的超预算收入,催生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的现象:一是年底突击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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