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司西酞普兰合用利培酮口服液治疗强迫症临床分析
2011-05-10张中发
张中发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郑州 450006
本文比较艾司西酞普兰(商品名:来士普)合用利培酮口服液(商品名:维思通口服液)与单用艾司西酞普兰治疗强迫症的疗效及安全性,现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为我院2009-01—11门诊或住院患者,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强迫症诊断标准,强迫症量表(Y-BOCS)≥16分,排除严重躯体疾病;告诉患者及监护人治疗方案,签署知情同意书。共48例,男 28例,女 20例。随机分合用组和单用组,合用组26例,男15例,女11例;年龄14~56岁,平均(31.3±10.8)岁;病程(6.5±4.9)a。单用组22例,男13例,女 9例;年龄16~58岁,平均(32.5±12.1)岁;病程(6.3±5.8)a。2组以上各项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
1.2 方法2组艾司西酞普兰剂量均为 10~30 mg/d,合用组合用利培酮剂量1~3 m L/d,疗程8周。对严重睡眠障碍者给予适量的氯硝西泮,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可使用抗胆碱能药,出现严重恶心时加服舒必利。采用强迫症量表(YBOC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于治疗前和治疗后各评定1次,不良反应量表(TESS)于治疗2、4、6、8周各评定1次。根据Y-BOCS减分率判定疗效,减分率≥75%为痊愈,50%~74%为显着进步,25%~49%为进步,<25%为无效。
1.3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0.0软件进行t检查及χ2检查。
2 结果
48例全部完成了为期8周的治疗,无1例脱落。合用组有3例分别于治疗1、2、4周出现较严重锥体外系反应,加入安坦后缓解;单用组有2例于治疗2周后出现严重恶心,加入小剂量舒必利后控制。
2.1 2组疗效比较合用组痊愈7例,显着进步 14例,进步5例,无效0例,显效率80.77%;单用组痊愈 4例,显着进步8例,进步8例,无效2例,显效率54.54%。显效率以合用组显著高于单用组(P<0.05)。
2.2 2组治疗前后及组间Y-BOCS、HAMD评分比较见表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