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长沙市文化产品数字营销平台的发展战略
2011-04-13朱锦辉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朱锦辉
(中共长沙市委 宣传部,湖南 长沙 410013)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为灵魂,以科技为支撑,以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智慧主导型战略产业。作为21世纪的新兴“朝阳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正在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为抢抓创意经济时代所赋予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湖南省会长沙的文化优势、环境优势、人才优势、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长沙市委、市政府鲜明提出了“打造国际文化名城”的战略目标。为加快湖南省会长沙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程,尽快把长沙文化创意产业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长沙在大力推进文化精品工程、文化共享工程等的同时,有必要结合“三网融合”等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优势,利用好长株潭成为三网融合试点区域的契机,推进长沙市文化产品数字营销平台建设,打造长沙文化创意产品强势品牌,实现文化产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发挥文化产业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企业、文化受众的多重互动效应,从而促进长沙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消弥城乡“数字鸿沟”,占领主流文化市场,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文化产品数字营销平台是以用户为中心的内容营销平台,需要尊重市场,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推广、销售、售后的各个环节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 长沙文化产品营销平台的发展,要注重其品牌战略、市场化战略、整合战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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