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社会下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创新
2011-04-13杨蕾
河南社会科学 2011年1期
杨 蕾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河南 郑州 450002)
论网络社会下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创新
杨 蕾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河南 郑州 450002)
一、网络社会下网络反腐的形势与特点
我国1994年正式接入互联网,经过16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有网民4.6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已不容置疑地进入了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到来,使网络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当前网络监督已成为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手段。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新的技术条件,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拓宽了公民参与的渠道,培育了参与型政治文化基础。网络监督逐渐兴起,网络反腐应运而生,并且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现象。
(一)网络社会的含义及其特征
所谓“网络社会”,可以界定为一个依靠互联网协议的各种技术在便利而交互的信息传递基础上形成的虚拟公共空间①。在这个虚拟的公共空间中,海量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广播、视频在内的各种文件,采取数位的形式以光速在网络上进行着传输。通过这样一种新型全球性媒介,人们可以快速地获得丰富多样的信息,便捷地进行交流,从而为信息传递和社会交往带来了空前的开放性、互动性、平等性和迅捷性,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实社会的种种樊篱,塑造了网络社会匿名性、开放性、平等性、松散性、扁平化及去权威化等基本特征。
我国网络社会的形成,是与我国网络发展表现出的新的特点紧密相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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