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与教师职业幸福感培养
——以2010年“国培计划”河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为例
2011-04-03王艳霞,林志淼
当代教师教育 2011年3期
王 艳 霞,林 志 淼
(河北师范大学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教师职业应当是一种幸福的职业。我国古代哲学家孟子曾讲过“君子有三乐”,其中“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即是一“乐”。教师职业幸福感的获得对所从事的教师职业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现实中,那些从事教育事业的教师群体真的能够感受到这种快乐吗?传统的教师职业观仅仅把教师职业视为一种“稳妥”、“无风险”的生存方式或谋生手段而已。伴随信息化社会与多媒体教育技术的广泛发展与应用,教师职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受应试教育等因素影响,承担着人才培养、灵魂塑造等重任,身心疲惫,很多人处于紧张、被动、焦虑、倦怠的消极状态,其职业幸福感下降。
所谓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是需要得到满足、潜能得到发挥、力量得以增长时所获得的持续快乐体验。[1]教师幸福感也就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基于对幸福的正确认识,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实现自身和谐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自我满足、自我愉悦的生存状态。”[2]
影响教师获得幸福感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职业成就。教师如果能在和谐的氛围中尽情地展示自身的价值,并获得国家、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的重视与尊重,就容易产生幸福感。事实上,被重视、得到尊重、自身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是教师产生幸福感的重要源泉。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实施,既让我国中小学教师看到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持续关注和经费投入的稳定增加,又从宏观角度和组织层面感受到党、政府以及社会的关爱,体验到教师职业的幸福与快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