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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老子》生态伦理思想

2011-03-20尚磊赵楠

文教资料 2011年28期
关键词:理想境界道家老子

尚磊赵楠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3)

伴随着地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进入21世纪以来,生态学渐成显学。早在上世纪50年代,美国人奥尔多·利奥波德就将整个地球自然界纳入道德视野中,为当代生态伦理学的诞生奠定了基石。“事实上,人只是生物队伍中的一员的事实,已由对历史的生态学认识所证实。很多历史事件,至今还都只是从人类活动的角度去认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人类和土地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土地的特性,有力地决定了生活在它上面的人的特性”。[1]此后,生态学延伸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的时代脉搏息息相关起来,每个人都将意识到“他只是他所栖居的地球生物圈的一部分”。[2]有国外学者更是宣称:即将迎来的时代是一个“人类生态学的时代”。[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随顺自然的思想都表达了天地与人类一体的精髓,成为能够和当代生态学契合的重要学术资源,日益引起了生态学者的关注。其中,《老子》一书更是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本文主要从《老子》的几个基本概念入手来分析说明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天人合一之道

《老子》第一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章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作为道家哲学最高和最基本的范畴,“道”具有天地万物的根源和本质、万物运动变化的内在动力和法则的涵义。万物都是由“道”产生,不论其形态如何丰富变化,它们在宇宙的演化过程中具有统一的本质,即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统一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人类仅是宇宙大系统的一分子,是自然之网上的一个纽结,而非主宰。人类作为自然之王的观念应被人类与自然共生的观念所代,人类应当维护与自然平衡和谐的整体关系。若破坏了这种关系,生态平衡的循环就要瓦解。老子早就告诫人们:“不知常,妄作凶。”(《老子》第十六章)现代社会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所导致的灾难,违背了道家所倡导的天地人与道合一的自然原则,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所以,人的行为应该遵循“道”,做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因此,天人的合一,不是天顺应人而合一,而是人顺应天而合一。

老子认为,“道”维持自然界平衡的方法是“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老子》第七十七章)在此基础上,老子提倡万物价值的平等:“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老子》第五十六章)万物没有亲疏贵贱之分,“物无贵贱”、“万物一齐”。 他认为美丑、善恶、祸福、高下、贵贱、大小等等价值区分都是相对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老子》第二章)“美之与恶,相去若何?”(《老子》第二十章)“高以下为基,贵以贱为本”;(《老子》第三十九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第五十八章)人们知道美之为美,丑也就存在了,美与丑之间没有绝对固定不变的分界线,实际上相互对立的价值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

同时,老子强调普遍功用观。以“仁”为例,儒家讲仁,视仁为绝对至上的价值,道家则认为儒家仁的观念仅仅适用于同类,仁者仁于同类也,在同类之外,仁是不适用的。例如在人与自然之间,儒家以人为贵,以自然物为贱,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与儒家相反,道家则认为“万物一齐”、“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不仁” 不是要去掉仁,而是要破除狭隘的仁义观念,“天下是天下之天下”。仁爱观念一旦扩展到一切物、一切人身上,也就无所谓仁了。“以道观之,物无贵贱”这一判断内在地包涵着这样的思想,即从道的层次来看物,则物物之间没有价值贵贱、大小、高下的分别,万物都各有其独特的价值,这一点是等价的。也包括无形物之用和一般人所谓的“无用”之用。老子曾讲:“三十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第十一章)一般人常常只看到车子、房屋、容器的作用依赖于车轮、辐条,制作容器的陶土,构成房屋的各种建筑材料等实体的东西,而无视毂中无、器中虚、室中空等这些不可见的空间的作用,认为这些都是无,“无”当然是无用的。老子则借无形的空间的作用更深刻地指出,“有之以有利,无之以为用”,充分肯定了“无”的价值、功用。

二、自然与无为

道家崇尚道教,“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意思,指事物“自己如此的”、“天然的”、“非人为的”一种状态。 “自然”状态是事物的本真状态,人们应该尽量随顺事物的自然发展过程,不要以人力去强行改变。人的主观意志往往不符合客观规律,一旦轻举妄动,就有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人类的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就是如此。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顺应自然而不违背自然呢?方法就是“无为”。所谓“无为”,并不是消极地不行动,什么事也不做,而是依自然而为,依循事物的内在本性和发展规律,根据客观条件采取适宜的行动,以无为的态度去为。“无为”是道家反复强调的口号,《老子》中还有多处提及:“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老子》第三十二章)“道法自然。 ”(《老子》第二十五章)学道,就要任物自然,不妄加干涉,也就是对万物采取“生而不有为而不侍,长而不宰”(《老子》第二章)的态度。“为无为,则无不治矣”。(《老子》第三章)

无为思想在人类的重要体现是知足与少私寡欲。老子认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四十四章)要维护生态平衡,实现长久的发展,就应该在发展过程中知道满足,知道适可而止。如果无节制地满足人类的感性偏好,那是巨大的罪恶,将会带来灾祸。“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章)如果人类能适当地控制自己的欲望,知道满足和适可而止,人类的发展就是可持续的发展。老子在《道德经》中阐明了节欲、崇俭的必要性,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老子》第十二章)认为沉溺于声色犬马等感官享受之中,将会大大的损害身体。有些人本来可以长寿,所以短命,也是“以其生生之厚”,即放纵嗜欲的结果。因此,老子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十九章)。

能够真正地无为,人就会“复归于朴”。“朴”是何意呢?《说文》曰:“朴,木素也。”段玉裁注曰:“素,犹质也。以木为质,未雕饰,如瓦器之坯然。”《玉篇》曰:“朴,真也。”《论衡·量知》曰:“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作为价值理想的“朴”范畴是从事物“无刀斧之断”,未经雕饰的初始状态汲取灵感而提出来的,不能把“朴”理解为就是事物的原初状态。“朴”这一范围具象化为个体生命的理想追求,实质上是指一种类似“婴儿”状态的理想境界具象化为社会群体的理想追求实质上是一种类似“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境界。老子认为个体生命的理想状态是类似于婴儿的那样一种状态,因此,要达到“若婴儿未孩”(《老子》第二十章)的那样一种抟精至柔、敦厚纯朴的理想境界,必须“见素抱朴”,即人在“化而欲作”之时要“镇之以朴”,统治者则必须做到“我无为”使“民自朴”。在这里,“朴”不仅是一种理想境界,而且是实现这一理想境界的实践方法,具有方法论意义。

三、上善若水

严格地说,“水”并不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范畴概念,但是,它的地位不可轻视。道家悟道的途径是观察自然,他们的确也从观察自然现象中领悟到许多深奥的哲理。道家特别尊崇的事物之一是水,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老子》第八章)水又是以柔克刚的典型事物:“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老子》第七十八章)老子通过观察水滴石穿形成溶洞、水能够穿过原本无缝隙的岩石奔流这些自然现象,领悟到顺应自然的益处。他感叹天下能够领会大自然的无言教诲,知道无为之益的人太少了:“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其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也。无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稀及之矣。 ”(《老子》第四十三章)

在价值论的层面上论“水”,它还具备“慈”的胸怀。老子说:“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老子》第六十七章)“慈”的本质是要宽容,要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胸怀。将“慈”引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就是要求人类效法自然之道,生长万物是为了让万物更好地成为他们自己,而不是将其据为己有;协助万物是为了让万物按自然的本性生长繁衍,而不是自恃其功;规约引导万物也是为了使万物完善自己,而不是要控制和主宰万物。这种态度,体现了人以自然为师,无私心、不居功、不主宰的宽大胸怀。

[1]尔多·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95.

[2]韦清琦.打开中美生态批评的对话窗口[J].文艺研究,2004,(1)

[3]E.拉兹洛.即将来临的人类生态学时代[J].国外社会科学,19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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