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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安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创新

2011-03-18佟国忠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教学内容

佟国忠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 300382)

试论公安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创新

佟国忠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 300382)

当前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面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公安院校在教育培养方面需要积极应对,创新教学理念与方法。文章结合公安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层次与特点,阐述了在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创新教学的构想。

公安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创新;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政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08年6月23日,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委联合签发的《关于印发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8]28号)和公安部《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公政治[2008]35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为全面推进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契机,同时也对教学创新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一次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的重大尝试,要求公安院校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开创性的更新。公安高等职业院校立足公安民警警务技能的培养,在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教学创新更是迫在眉睫。所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革与创新,积极应对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新变化。

一、教学理念的更新

传统的教学理念立足学科,注重知识体系,以教师为中心,强调课堂教学,这种学科本位的高等教育传统模式,教学内容以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为主体,实践环节服务于理论教学。

而相对学科本位提出的高等职业教育是能力本位的教学模式,它以专业技能为中心构造课程体系和教学形式,教学内容以职业关键能力和职业专门技能为主体,理论教学服务于技能教学。从总体上讲,在知识经济时代,许多行业科技含量明显提升,高技能高技术岗位迅猛增多,实现培养模式由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的根本性转变已势在必行。但是,由于公安高等职业教育归属于高等专科教育系列,因此,从招生对象、学制学历、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方面均依据高等专科教育规律运行,即使增加实习实训教学,也难以真正构建能力本位的教学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发展。在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在招生对象、招录程序、学制学历、培养模式、定向就业等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为能力本位教学模式的建立搭建了很好的平台。

因此,公安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更新教学理念,在人才教育培养理念上,从学科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从以课堂为中心向以现场为中心转变,从懂不懂向会不会转变,从而培养出具备开展公安专业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适应基层公安机关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综合运用“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方法

在传统学科本位的教学体系下,知识的传授是整个教学的核心,教师占据主导地位,教学活动的实施主要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问学生答,尽管运用启发式教学方式,设置大量的问题让学生回答,或者融入讨论、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但基本上还是一种机械灌输的形式,学生并没有真正学会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更谈不上掌握工作技能,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也就常常被淹没。

教学方法是多元的,不同教学方法应当始终围绕“以工作任务为驱动”、强化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而综合运用。新的教学理念使教师转变角色,课堂不再是教师的一言堂,而是学生学习的实验场。在这里,教师注重为学生创设集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的学习情境,鼓励他们大胆实践,让学生主动学习、训练成为学生学习的主要方式,改变以教师“教”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形式的传统教学模式。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教学中并不是把接受性学习完全抛弃,而是对接受性学习的升华,需要教师把接受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和操作能力的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启发式教学方式,以工作任务为驱动、基于工作过程综合运用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模拟实训等方法,突出“教、学、练、战”一体化。

三、活页式教学内容的创新

教学内容是教学过程中,教师同学生相互作用、服务于教学目的的素材及信息,教学内容对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灌输思想和观点,培养习惯和行为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传统教育理念支配下,教师习惯于把教学内容条理化,依赖教材,原封不动地教给学生,没有注意挖掘教学内容所蕴含的深刻内涵,也没有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所提供的有效信息,由此就可能导致教学内容呆板、陈旧,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虽然教学内容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教材,有其固化的一面,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教学内容动态性的特点。所以,教学内容一方面要依据教材,另一方面应当及时地以活页的形式补充教学内容,也就是在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教学的基础上,优化和更新教学内容,注重素质和能力训练的内涵,是十分重要的。

教学内容的确定,其源头是培养目标的定位和职业核心能力。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订单式”的用人育人机制,按照这样的培养要求,必须强化职业教育、重视实践环节、注重技能训练,实现育人与用人的衔接。公安工作实践性强,对民警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要求高,因此,在培养过程中,对教学内容提出了贴紧公安实践的要求。面对纷繁复杂的公安执法,教材所呈现的线性问题方式显然是不够的,需要教师把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方法融入教学,丰富教学内容。

此外,课程教学内容还应引入岗位职业能力标准,以岗位职业能力标准引导教学活动。公安工作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公安执法的每一个岗位都有一定的规范化的操作要求。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规则;治安案件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警察盘查工作规范;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等等,由此构成了公安执法岗位职业能力标准。为了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在课程教学内容中应当引入上述规范,按照规范进行技能训练,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

四、教学组织实施的新突破

一般地,教学组织形式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条件组织安排教学活动的方式。教学就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活动,这里既有教师、也有学生,而且是在一起共同活动。这就有一个怎么样“组织”起来的问题,“组织”得好,才能使“教学”有秩序、有效果地开展,而如何“组织”,就有一个方式方法问题。目前,公安高等职业院校采用的教学组织形式大多是传统的是班级授课制,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同时,加强实训教学,以工作任务为驱动、基于办案过程的教学指导思想,也对师资对教学组织实施提出了挑战。任何教学组织实施都是围绕培养目标而展开得,公安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必备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公安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够适应基层公安机关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在培养模式方面,教学组织实施要体现定向培养的特点,一要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由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共同负责学生培养,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二要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通过对现有普通学历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手段以及教学资源配置的全面调整、科学优化和大胆创新,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公安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三要突出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方面,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紧密结合岗位职业核心能力设计实践教学项目。以“学为用”、“练为战”为指导,充分吸纳警务改革成果和典型实战经验,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开展教法创新,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精讲多练。

总之,公安高等职业院校承担者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的重任,在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必须立足公安民警警务技能的培养转变观念,创新教学,积极应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新变化。

[1]管瑜珍.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下的公安法学教育改革[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06).

[2]任文曼.培养具有公安职业特色的人才[N].人民公安报,2008-11-13.

[3]李春阳.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中学生教育管理的几个问题[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06).

[4]师维.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人才培养工作思索[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1).

[5]陈小华.论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的森林公安职业教育[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1).

Abs tra c t:A pilot program of reforming the recruiting and cultivating system in 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al colleges(PSPCs)is carried forward all around the country.Under this circumstance,the paper says that PSPCs should take active measures and make dynamic innovations in teaching concepts and methods.It also expounds on how to innovate teaching in the connection of PSPCs'levels and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al colleges;teaching innovation;reform in recruiting and cultivating system

On the Teaching Innovation in 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al Colleges

TONG Guo-zhong

(Tianjin Public Security Professional College,Tianjin 300382 China)

G712

A

1673-582X(2011)03-0037-03

2010-12-28

佟国忠(1966-),天津人,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治安系主任,行政管理(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方向)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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