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会计差错的处理
2009-08-21陆进
学周刊 2009年9期
陆 进
摘要:对在会计实务中发现的差错,根据发现的时间、差错所属的会计期间以及差错的性质分别采用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或追溯调整等方法进行更正处理。
关键词:会计差错 时间 期间 性质 更正
在会计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差错,对发现的差错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方法及时予以更正,更正时要根据发现差错的时间、差错所属的会计期间和差错的性质(重大差错还是非重大差错),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下面就谈谈在不同情况下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方法。
一、月度内发现的本月度的差错
月度内发现的本月度的差错,无论是重大差错还是非重大差错,都适用错帐的更正方法,即采用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如12月28日发现本月15日用现金发放的交通费补贴2000元错记为:
借:应付福利费2000.00(1)
贷:现金2000.00
并已登记入帐,发现这个错误后应采用红字更正法予以更正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2000.00(下划线表示红字,下同)
贷:现金2000.00
同时借:管理费用2000.00
贷:现金2000.00
编制上述分录并登记在本月的相关帐户,即可达到更正的目的。
二、本期发现的本会计年度的差错
本期发现的本会计年度的差错,无论是重大差错还是非重大差错,应当调整本期的相关项目。如12月28日发现本年7月15日用现金发放的交通补贴2000元错记为(1),发现这个错误后,由于7月的帐已经结帐,因此不再调整7月的帐,而是调整12月的相关项目,编制调整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2000.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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