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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人权思想探析

2009-07-07包来福

法制与社会 2009年4期
关键词:保障人权文选邓小平

王 萌 包来福

摘要邓小平人权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文选》是邓小平理论的主要文本体现,也是其人权思想的主要载体。本文以《邓小平文选》为分析范本,对邓小平人权思想进行比较系统地梳理,并进一步分析其人权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人权民主

中图分类号:A8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84-02

一、以文本分析方法探析邓小平人权思想

邓小平人权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本文拟以《邓小平文选》为分析范本,来对邓小平人权思想进行梳理。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践结合,正确地解决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他的文选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是一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著作。豍《邓小平文选》的内容丰富、寓意深刻、言简意赅,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是了解邓小平思想,包括其人权思想的最好教材。

《邓小平文选》共分三卷,第一卷集中了邓小平在“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主要言论,反映了他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后十七年这几个历史时期,对军事、政治、经济、党的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贡献。第二卷反映了邓小平在推动和指导全党进行拨乱反正、实现伟大历史转变的过程中,在根据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观念和我国国情确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和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发挥的决策作用和做出的卓越贡献。第三卷的内容展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轨迹,反映了中国正式提出人权建设的思想准备历程。要了解邓小平人权思想,那么就必须首先阅读《邓小平文选》,只有从他的著作中,才可以真正理解邓小平的思想。

二、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

《邓小平文选》中没有专门论述人权的文章,“人权”这一字眼在文选中,仅出现过二十二次,但是,不能据此认为邓小平没有人权思想,相反,他的人权思想体现于多篇讲话和文章中,邓小平在谈及社会主义的本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对外政策等问题时,都可发现其中也闪现着人权的光芒。

(一)促进经济发展以保障人权

人权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人类的生存、进步、发展,最终造福全人类。豎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邓小平历来重视经济的发展,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是重视生存权、关注人权的具体体现。邓小平在多篇讲话中,多次强调:“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豏细读《邓小平文选》,在三卷中都频繁提到经济发展建设问题,尤为在第三卷中提到最多。

邓小平之所以重视经济的发展,是因为他清楚,发展生产力是保障人权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得到发展,综合国力得到增强,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才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豐邓小平多次指出社会主义相比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所在,“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豑他多次充分强调,“当然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我们要发达的、生产力发展的、使国家富强的社会主义。”豒实践证明,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从而在根本上使人权得到保障。邓小平反复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意义就在于此。

(二)发展民主和健全法制以保障人权

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豓由于在文革期间,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公民的民主权利始终得不到保障,所以,邓小平特别强调在民主建设上,要求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他强调,民主与法制不可分,文选中多次出现这样的话:“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豔“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豖

邓小平的思想从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思维模式,他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中国人权实际情况,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恰恰体现了这一点。邓小平重视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强调“长期共存,相互监督”的方针,使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权利得到充分发挥;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民族自治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他想要实现“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革命法制。”豗人权的法律保护是人权最直接、最有效的保障手段,邓小平强调,要在全体公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

(三)维护稳定以保障人权

在中国,要实现和保障广泛的人权,政治环境稳定是重要的保证。没有秩序,谈不上人权。邓小平始终强调,政局稳定是最关键的,只有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才能一心一意搞建设,才能实现民主与法制,才能进一步提高人权水平。正如他所说:“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能安下心来搞建设。”豙“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要做这样的事,必须有安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豛

文革的十年惨痛教训,给邓小平以深刻的启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继续巩固还是遭到破坏,是这次调整成败的关键。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果遭到破坏,调整工作就根本无法进行。”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要发展,亟待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这就需要有安定的国内政治环境作为保证。针对国内环境来说,要维护政治环境稳定,“……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稳定压倒一切。”豝人权的实现,需要经济的、政治的、文化条件作为保证,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没有安定的国内政治环境及社会的稳定,就不能确保政治、经济制度的良性运行,就不能保证人民和平权利的实现,自由、民主、人权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只有保证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与稳定的社会秩序,才能保障最广大人民的人权。

三、邓小平人权思想的价值

(一)邓小平人权思想的理论价值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内容极其丰富,邓小平把人权问题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联系在一起,提出了诸多有见解性的主张与看法。邓小平人权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国人权建设前进道路上的理论指南与精神动力。

1.邓小平人权思想是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人权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是一定阶级地位的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的辩证统一,并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为保障。豞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有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豟对待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邓小平以其勇于开拓创新的胆识和精神来学习和研究,并积极借鉴他国人权建设上的经验,在借鉴的过程中,结合中国人权建设面临的问题,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建设之路。

2.邓小平人权思想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社会主义人权观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指导下,十六大再次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权,并推动其载入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之后,人权第一次写入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一五”规划纲要之中,使人权成为我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

“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主题的提出,是我们对人权问题深入认识的重要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要求。政府之所以重视人权建设,与领导集体有科学的人权思想作指导分不开,在这其中,邓小平人权思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实践价值

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形成,有科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及毛泽东的人民民主思想。更重要的是,邓小平吸收国内外人权建设上成败得失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出一系列社会主义人权观点。邓小平人权思想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辟了中国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在这个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政策的历史转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综观邓小平有关人权方面的阐述,其最大特点就是他始终坚持要按照中国自己的实际来解决中国的人权问题。邓小平在1979年9月12日与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指出:“……对多数人的教育工作做好了,就要坚决打击那些专门扰乱社会秩序的极少数人,坚决制止他们的各种不法行为对于这些人,我们不能允许他们借口保护自己的什么人权,侵犯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豠这是邓小平首次公开谈及人权问题,这表明他对文革期间“四人帮”肆意践踏广大人民群众人权的行为持完全否定态度。邓小平有关人权的观点体现在:指出人权是具体的,是有阶级性的;主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以保护人权;注重公民的生存权、平等权的保护等。有了邓小平人权思想理论的科学指导,我国人权事业逐步兴起,建立了各种人权保障制度,开创了中国人权领域的新局面。

抚今追昔,我国人权建设事业方兴未艾。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与十六大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足我国国情,坚持和发展邓小平人权理论,积极吸收国外在人权保护方面的有价值的经验、制度、机制等,进一步制定、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人权保障制度体系,适时地、逐步地扩大和发展我国人权保障范围;遵守国际人权法原则,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与对话;主动地面对国际社会的人权挑战和斗争,最大程度维护、争取本国公民的人权。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积极践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使人权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在尊重、维护和保障人权方面,国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邓小平人权思想,为执政党在人权保障方面采取的决策和方针提供了科学理论依据。

尊重和保护人权,已经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潮流,人权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格局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中国人权事业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以后发展的道路上仍然任重而道远。要使中国的人权保障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就要以科学的人权理论来指导中国的人权建设实践。在中国,无论是解决温饱问题,还是建设小康社会或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其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在于提高中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对人权进行最彻底的保护。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人权思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正从党和国家大局来看待人权建设,同时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要完善人权立法,为人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更为重要的是要宣传普及人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的人权自觉性和人权意识,为尊重和保障人权创造良好的思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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