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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模式对策分析

2009-07-05方焱松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22期
关键词:产学研模式问题

方焱松

摘 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我国产学研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到合作模式、机制等原因的制约,影响了产学研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分析了目前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指出了现阶段产学研合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对策。

关键词:产学研;模式;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00902お

1 产学研结合模式

产学研结合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产、学、研各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组织目标,对科学技术、资金、设备、人才等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及产出的合理分配。产学研合作作为科技、教育与经济一体化的特定表现形式,在其不断发展和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合作模式。

1.1 成果转化模式

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体制等原因,大学和科研单位开发的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在这种情况下,产学研结合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方式之一就是促进大学和科研单位的成果向企业进行转化,即所谓成果转化模式,这种模式的作用是将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将技术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然而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产学研结合形式成功率较低,一般不到20%,主要原因有:(1)企业难以承担巨额的科技成果转让经费;(2)企业内部技术力量薄弱,承接能力差。因此这种结合模式常常陷入“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低效益”的恶性循环,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及时转化,另外,由于这种模式仅仅采取单纯的技术转让,很难实现产学研的有效结合,也解决不了企业的根本问题。

1.2 项目委托模式

当某项技术或成果存在市场机遇,而企业自身研发能力较弱时,企业以项目(课题)的方式将所需的技术委托给大学和科研单位进行研究开发,即项目委托模式。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依靠外部力量获取所需的技术或产品,及时满足市场的需求并获取销售利润;同时,大学、科研院所也可获得相应的收益。不足之处是该模式并不利于企业自身研发能力的提高,企业并不能完全掌握项目核心技术,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同时,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随着项目的完成而结束,是一次性合作,因此在开发的过程中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管理人员之间可能会存在不信任、不配合的问题。

1.3 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产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技术更新越来越快,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使得企业对员工的知识、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解决企业人才不足,企业寻求高校、科研机构为其在职科研人员进行有效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基此,产生了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有利于合作双方相互交流学术界和产业界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有利于企业建立针对性强的人才培养机制,有利于大学或科研院所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找到新的研发方向。但这种培养模式形式过于单一、合作动力不足,因此该模式应用较少,发展也较为缓慢。

1.4 合作研发模式

该模式具体表现为企业的科研人员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共同参与研究项目,工作地即可设在大学或科研单位,也可设在企业。该合作研发模式的项目技术含量较高,任何一方都难以独立完成,合作对象主要为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中双方或多方共同进入整个或某个阶段的开发过程。该模式优势在于较好地体现了优势互补效应,结合度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强,风险机会较小。合作研发模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合作伙伴的正确选择、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定、利益分配的合理安排。

1.5 平台运作模式

这种模式是产学研各方共建、共享研究平台。具体表现为通过共建实验室、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共建研发平台等途径促使各方优势资源的有机结合,共同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各方的核心技术和竞争实力,是一种长期型的战略平台。其特征有:各方之间的权、责、利关系较为明确,能够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各方在技术、人力等条件上相互依赖和互为补充;各方有共同的发展战略和利益目标;该模式一般具有较长期的合作关系。其优势有:该模式能够很好的实现产学研三者之间的协同研发;信息传递速度快,沟通及时有效,学习能力强,组织冲突少;同时,这种合作模式的抗风险能力很强,共赢度高,持续时间长,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结合模式。

1.6 战略联盟模式

这种模式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本着“互为依托、精诚合作、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从而形成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各方重点围绕成果转化、科技攻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决策咨询、人才培养、技术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等主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并在契约的规范下合作进行研究和开发。其优势在于产学研联盟的结合度高,交易成本较低,技术创新能力强;能有效促进合作中各要素与资源的综合利用;具备较为持久的发展潜力,联盟成员之间互动性强。

2 产学研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 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我国的产学研合作中,还普遍存在利益分配不合理或难以达到合理分配的问题。利益分配是产学研合作的关键问题,它直接影响着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利益分配问题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产、学、研合作各方之间,由于各方对技术价值的看法不同,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从而影响了合作的进程,有些甚至因此中止了合作。二是在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内部,由于研究方内部利益分配的问题,造成内部人员的流动或研发人员积极性不高,常使研发工作不能按协议完成。实践证明,产学研各方以技术、资金等投入要素为股本,在以后企业营运中按股分红是较为合理的分配机制,它是按产品的一定比例收付,且是在成功商品化后由利益驱动将双方捆在一起,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有利于产学研合作关系的良性发展。但在执行过程中,计算、检查、监督较为复杂。

2.2 研究成果与企业需求不匹配

目前大多数科技成果处于基础研究和实验室阶段,距离市场较远,即使一些成果通过了鉴定或小试,也无法实施产业化,与企业期盼的科技成果能够快速进入市场、产生经济效益不匹配。技术成果成熟度不够也是导致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10%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80%)的主要原因。因此,提高成果技术成熟度,使之具有产业化基础,并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是产学研合作的前提和基础。

2.3 融资渠道不畅,合作资金不充足

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缺乏,是产学研联合过程中主要问题之一。从国家层面看,目前尚无用于支持产学研合作的专项拨款,缺乏稳定的产学研合作资金来源,与此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资金不足,缺乏中试基地,企业缺乏科技与开发资金,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对策:设立政府对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大己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火炬计划”等项目基金的支持力度,使之真正应用到科技创新中。

2.4 产学研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产学研合作是各自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的独立单位之间的合作,它们牵扯面广,涉及到教育、企业、科研以及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各种利益关系。因此,需要完善的政策和法规来规范和协调各方关系,保证合作的成功。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专利法》、《技术合同法》、《技术市场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章,但还很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过程中很难实施,尚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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