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的自由观和法治观
2009-04-21冯国泉张洪
理论与现代化 2009年2期
冯国泉 张 洪
摘要:严复受西方自由观的影响,力倡以法律保障自由,促进民智、民德、民力,实现国家富强;受西方法治观的影响,反对极权专制,主张民权与君权分立、司法与行政分立。严复的自由观和法治观对树立自由观念、建设法治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严复;自由观;法治观
中图分类号:D9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02(2009)02-0107-05
严复是近代中国启蒙思想家和著名翻译家,在对西方政治法律制度的实地考察和对达尔文、孟德斯鸠、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学术著作的翻译和研究中,形成了他有别于传统的自由观和法治观,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中国政治法律制度的腐朽落后,从而积极投身于变法维新运动。严复曾于1880-1900年寓居天津,译书立说,宣扬其思想。
一、严复的茸由观
1.中西方之间的自由差异
严复比较了中西方之间的自由概念,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恕”和“絮矩”是与西方的自由概念最相似的,但究其实质,二者有很大的不同,原因在于:“中国恕与絮矩,专以待人及物而言;而西人自由,则于及物之中,而实寓所以存我也。”按照严复的观点,中国人并不是不讲自由,中国人讲自由,讲“恕”和“絮矩”,主要是针对他人而言的,是以限制自己自由的方式来给予他人自由,所谓克己待人、克己待物都属于这类情形,结果是每一个人的克己待人、克己待物造成了每一个人的不自由。而西人之自由是在他人的自由中实寓自我的自由,是以个体自由为本位的法律保障下的自由,结果是每一个人都享有自由,且每个人的自由都是均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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