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制度的本土化研究
2009-04-21古津贤
理论与现代化 2009年2期
关键词:本土化
古津贤
摘要: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西方国家产生以来,已经形成了平衡、叙说和恢复正义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有着传统文化、刑事政策、人本主义和现代法治等基础。在分析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隐忧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对象与范围、适用备件、专门的机构、特别程序以及法律监督等模式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刑事和解;恢复正义;本土化;制度构想
中图分类号:D915.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02(20D9)02-0101-06
如何在刑事司法体系内实现既保护被害者利益又使犯罪者复归社会的理想目的是当今各国刑事政策中面临的重大课题。20世纪70年代,西方的学者在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中,提出了刑事和解理论。刑事和解制度在英美等西方国家产生以来,已形成了平衡、叙说和恢复正义等一整套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已经引起司法界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加强对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研究,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刑事和解制度,密切结合我国司法工作的实际,使该制度本土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产生及其蕴涵
刑事和解制度(Victim offender reconciliation,简称VOR),是指在犯罪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者和被害者直接相互交谈、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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