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大学内部治理关系及治理模式思考
2009-04-21许青云
消费导刊 2009年6期
[摘 要]大学治理分为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大学内部治理主要处理好大学的党委、校长与教授的治理关系和大学的校、院、系的治理关系。建构大学内部治理模式应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既符合大学的内在属性和管理规律,又符合我国具体国情,要进一步加以坚持和完善,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的大学新制度。
[关键词]高校 内部治理 运行机制 治理模式
作者简介:许青云(1954-),男,平顶山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大学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学者行会,是聚集在城市中的学者为避免外界干扰,模仿工商行会组织起来的,自由探索知识、传播知识的“知识之都”。[1]此后,经过千余年的发展变迁,其核心涵义始终不变,被纽曼称为“是一切知识和科学、事实和原理、探索和发展、试验和思考的高级保护力量”。[2]即使到了现代,社会状况发生了急剧变化,大学日益从边缘走向社会中心,大学仍承载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
我国大学的治理架构从产权形式上看,分为公立、民办大学。民办大学按产权的归属不同,又分为完全民办型、混合型,产权多元化拓宽了教育融资渠道,增加了教育供给,促进了大学治理结构的创新。从领导体制上看,目前国立或公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高校或教育集团举办的高校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我国的高等教育实践的效果来看,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不过这种体制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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