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法律困境与出路
2009-01-08刘永荣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年5期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刘永荣
摘 要: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是近年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在实践操作中,重庆市大胆实施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创新制度进行土地改革试验,备受关注。这一创新制度,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与此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存在着法律上的困境。因此,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未来土地改革的方向和趋势的同时,应探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配套措施。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法律困境;出路
中图分类号:DF5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09.05.10
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土地制度。它的产生历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代中期。新中国成立后,农民获得了人身解放,确立了主人翁的地位。在农村相应地开展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土地改革运动,将地主的土地房屋分给无地无房的农民。在当时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大背景之初,确立的是农民个体的土地所有权人地位,并未实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制。直至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才逐步推行了以
农业集体化为核心的土地改革运动,将建国之初实行的农民土地私有制改造为农村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形式,中间虽然经历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形式的改造,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实施至今并没有动摇过其根本性质——集体所有权。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农村土地承担着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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