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对“基础”课程的认识调查及分析
2008-10-11廖善康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8年13期
关键词:高职生
【摘要】高职生普遍认为“基础”的开设是有必要的,而且认为对提高自己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也是有帮助的,关键在于教师如何激起高职生学习的积极性,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高职生;基础课程;教学互动
一、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
从2006年9月起,《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融合为一门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础》(下简称为“基础”),并统一适用于全国高等学校一年级非法学专业学生。为了了解高职生对该课程的看法及授课教师的建议,便于更好地开展针对性地教学,提高教学实效性,课题组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对广西9所高职院校的大学一年级新生进行了调查研究。本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本研究中共发放问卷1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9份,回收率达到91.72%。
二、调查结果
(一)高职生对“基础”的总体认识和评价
在问及有无必要开设这门课程时,有93.45%的学生认为有必要,而且85.60%的学生对其重要性认识非常深刻,如有的学生说: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法律基础,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德、智、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0.39%的学生认为没必要,6.16%的学生未回答。
(二)未上该课程之前,对该课程的初步印象或看法
95%的学生对“基础”的第一印象是和初中、高中的政治课差不多,枯燥无味。而在问及上完课后的感受和收获时,1.17%的学生回答没有收获,而90.17%的学生认为收获很大,如84.87%的学生认为学习“基础”后,懂得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懂得了如何与同学融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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