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究竟能够走多远
2006-10-21冉正宝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6年7期
任何一种标准都不可能走向永远。从2001年正式出发的新的语文课程标准究竟能够走多远,人们能够接受的程度有多少,她具有多大的相对稳定性,我们不妨作以简单的探问。
一、以往的“标准”走了有多远
历史多曲折。语文教学大纲也随之发生着变化,折射出每个大纲产生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背景,有人把它概括为七次比较大的变迁,①比如1956年颁布的初、高中《文学教学大纲(草案)》和《初级中学汉语教学大纲(草案)》;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1978年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行草案)》;1986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1992年以后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2000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等。平均不到十年就颁布一个新的,最短的间隔是七年,最长的也只有十五年。伴随着“三反五反运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和世纪末社会转型等,语文教学大纲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变迁,她就像一个历史的晴雨表,记录了新中国历史的曲折与沧桑。
认识有多远,大纲走多远。为什么“短命”的语文教学大纲走不远呢?这固然有历史的问题,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由感性到理性、由粗糙到精致的发展规律,也是左右大纲“寿命”的重要原因。1956年颁布的教学大纲正处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人们认识到我国传统的教育、教学经验远远满足不了基本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借鉴苏联的教育模式成为大纲制定的主要依据,实行语言和文学的分科教学成为人们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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