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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

2000-06-04邵大卫

大家 2000年1期
关键词:酒吧

● 邵大卫

夜里10点37分,我在一间闹哄哄的酒吧吧台前喝苏格兰威士忌,等一位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年龄、职业、家庭住址不详的年轻姑娘的到来。

我与她之间彼此没有约定。她不知道我在这里,我不知道她是否会来---说白了其实我们彼此根本不认识,我只是在碰运气地木木地等一位陌生人的出现。我的这种行为并不是为了验证概率学的机率到底有多高,而是在打发一个百无聊赖的漫漫长夜的同时令自己不致于太无聊罢了。仅此而已。

这行为已经进行了七天,我乐此不疲。我把酒杯举至眼前,透过琥珀色的约375公分高的威士忌酒打量我周围的一切---这样,整间酒吧就像老电影中的场景一样被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暖黄色调。光影变得朦胧,斑斑点点。人们或坐或行其中,但无一例外地都被我装进酒杯里像鱼一样在冰块与液体的缝隙中焦躁不安地游动。这样做很好玩,起码对我来说相当上瘾。

酒吧老板兼调酒(我哥们儿)在忍受了我35分钟后终于发话了:"你有完没完?"我转头开始透过酒杯看他,容貌臃肿模糊不清惨不忍睹。他不知是看我还是看酒杯大约有那么四秒钟,摇摇头离开。

气跑了老板兼哥们,我呷了口酒放下酒杯,开始数算PUb里的男女人数:男37,女30,平均年龄不详,反正老不到哪里。此外,我等的姑娘没有出现。

我似乎并非真的在乎那姑娘出现与否,只是对"等待"这档子事儿有些好奇。我不知道下一个进入酒吧的将会是谁?胖子?白痴?大家?ET?不知道。就像生命中充满了不可预见性,我所以活着,只为了有一天揭开生命之谜---噢,是这么回事儿。

我依然活着,在喝加冰威士忌,酒吧里所有人都活着,一个个神气活现---不外乎闲得发慌的作家、门路特广跟谁都熟的记者、半夜三更不睡觉的广告人、钓凯子的寂寞女人、只要还活着嘴里就七七八八的音乐评论家、胖得离谱超乎想象的德国女人和跟她一样吨位的苏格兰浪人,以及不知道干什么的其他人等。总之挺热闹,一个社会的小缩影,来来去去都是人都是故事。我喜欢看故事编故事,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到人多的地方干两件我很喜欢干的事情!一是喝酒,二是发呆。

现在又多了一件事情---等待。

人的一生有很多时间都耗在等待上,等车等船等飞机起飞等电影开场等红绿灯等人等死,等等。

我等的人没有出现,我开始胡思乱想。

那是上个周末的夜里,也是在这间酒吧的同一张吧台前,那个姑娘坐在离我仅73公分远的地方,一个人喝SAPORO啤酒,抽100毫米长的白色百乐门香烟,感觉上个子不矮,168至170公分左右,有一头褐红色的及背卷发,大概22岁年纪,神情有些许落寞。这间酒吧是我经常光顾的,因为这里有不错的现场乐队,音乐我也喜欢,有SINEADOCORNA、蝎子、POLICE、GUNNROSE、DURANDURAN、恐怖海峡以及THEDOORS、GREENDAY等等,老板原先是在大学时代认识,关系一直不错。来这里的顾客都是些老面孔,我称他们是"午夜爬虫生物群",至于这个姑娘,以前从未见过。估计是新褪变的爬虫也不一定。

城市爬虫家庭又添新成员,我幸灾乐祸。当时PUb里的歌手正在唱一首很美的老歌---JOhnDenver的《AnniesSong》,姑娘似在谛听似在回味,反正心里在想什么我绝对不知道---怀念毛主席或默背国歌歌词也难说。

我只顾打量着她,心中默想自己上前与她套瓷然后彼此认识互留电话进一步共进晚餐最后一起睡觉的可能。总之她留给我的印象不坏就对了。

我把以上的思维程序来来回回地在脑子里播放了十至十五遍以后,决定放弃。因为这姑娘看上去不是为了吸引异性的目光而故作深沉或称之为"装处"的那种,不是。

她纯粹沉浸在个人的世界里,身体周围形成了一圈保护罩,像茧将其包容,她独坐其中,享受这一份喧嚣中的宁静。

她的手指长得很好看,纤长挺拔,像卢延光插画里的人手,食指与中指轻轻地挟住同样纤长的纸烟,口中轻呼出的淡淡的气体在光中缭绕,将她的脸笼在一层雾中,身形映着懒洋洋的啤酒灯箱广告,显得有些忧郁。我喜欢所有带着忧郁色彩的事物---伤感的电影、蓝调的音乐、褪色的照片、老怀表留声机、七彩霓虹下无人的长街、酒吧里沉思的女孩等等。这一切的一切,总令我产生出许多奇奇怪怪的幻想与莫名其妙的感伤,陪伴我渡过青春期直至现在。

我沉溺其中,甚至有点上瘾。女孩终于发现了我的目光,转过脸来笑了笑,露出一口并不算特别整齐也不太白的牙来,感觉不坏。总是在电视剧、广告里见到牙白得如牙膏的男男女女,有的甚至还会在人海中发光,每每见到此类画面,不是立马换台就是赶快跑去厕所,然后产生出一种不真实的恐怖,感觉就舒服多了。

四环素牙也能让我产生好感?我对自己的审美情趣画出了一个问号。

对于她的礼貌性的笑容,我一时无法调整自己的表情,笑是肯定没有的,因为我不太会,多半是愣愣地发怵,就像我所有社会证件上的照片一样,面对闪光灯傻头傻脑,形象可想而知。

她笑过之后便不再笑了,转头喝干啤酒在烟灰缸里碾碎烟头后买单走人。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聆听歌手吟唱一曲AirSupply的《Goodbey》,心中涌出一丝小资产阶级病态的不太正常的怅惘,以至于在离开Pub后独自在凌晨2点的微雨街头拎着罐装啤酒走了好久,最后在暂时没有火车通行的铁道上缓缓前行,遥看寥落阑珊的城市灯火,回味着女孩的身影,隐隐感到---夜色温柔---菲茨杰拉德有一部同名小说,感觉不坏。

后来我走累了,停下时才发觉附近山野寂寂林木萧萧,人不必说连条鬼都没有,更别提神经兮兮的出租车司机了,遂垂头丧气原路折回,到家里是凌晨5点45分3秒。

再说说我自己。26岁,单身,长像一般,收入还行。属于那种既不引人注意也没人会去注意的那类,是否讨人嫌暂且不得而知。我曾在高中时期因故三天不能上学,归校后竟无一人发现甚至连点名成瘾的秃子班主任也不例外,同桌的女生更是过分,当我忍不住问她,这三天没来是否能借抄一下她的笔记时,她陌然地看了我很久后说,你三天没来吗?怎么一点感觉没有。我悻悻地清嗓子整衣领左顾右盼,长相的一般程度可想而知,无以复加。

大学读的是冶金铸造专业,记得填志愿时写的是生物系来着(研究青蛙、河马之类呆头呆脑的动物),四年的课程对我来说也有些莫名其妙,包括为何考进去和怎么毕的业这一问题在我脑中也有三至四种不同的答案,至今未能理出头绪。

在校期间喜欢体育,一般总是替补或看别人打球;喜欢文艺,总是站在墙角黑压压的人堆里冷眼除我之外的所有人翩翩起舞。喜欢过一个女孩,前后总共三个星期(3×7=21),对方于某一天莫名其妙地消失,至今下落不明音讯全无,是否同在一个星球上也不得而知。只是在对方消失后的不久,从她的同室女友口中得知她对这三个星期的评价是---和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谈了一场不知是否算得上恋爱的莫名其妙的恋爱。这句话很长很拗口又没有中断标点符号,但我还是一字不漏地记住。此后没多久就毕业了,在一间铸铁公司坐了十天办公室,后翩然离去干起了摄影行业。学冶金铸造而改行去拍照片,其间隐含着365道变化程序,若一一详述估计可成一部《辞海》新编,故不复多说。总之我干起了广告摄影工作,开了间小小的工作室。

我的爱好不多。除了晚上喝酒泡Pub外就是一个人听音乐或一个人做菜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基本上是一个人睡觉,偶尔会有女孩裸体在床上出现,次数不算太多,此外就没什么特别的了。

接下来说说我的狗。皮皮。

它是我花了不到100元钱在菜市场买回来的,乍一看很像土狼,灰头土脑丑陋不堪,没人说它长得英俊,包括我也这么认为。买它原本是想充实我的生活的,后来才现这是个错误。它的爱好比我还少---除了不停地吃以外,只会到处拉屎撒尿再拉屎再撒尿然后大咧咧地在我的床上呼呼大睡。养了它以后我不仅睡眠质量差了很多,伙食费开支也直线上升,而且还得随时清洗它东一摊西一堆的黄白之物并得不到一句半句的感谢之言。何苦?也许因为寂寞吧。每天的日子过得全一样,上班---忙---下班---不忙---泡吧---喝酒---睡不着---发愣,周而复始。这样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我再次见到那个卷发女孩后,生活似乎有些改变了。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一天(满老土的一个开头,不过没办法,暂时将就)。一天,根据客户的意思,到一间大百货公司拍摄外景,要求是必须体现商品经济浪潮中的琳琅满目的商品与波澜壮阔熙来攘往的购物人流。主题就是突出一个多,人多,东西多,钱也多,美国人可以把如山的西红柿用压路机处理掉,我们也可以用洒水车把整条路都喷上白酒---据说是一种促销手段,反正是一码子事,多!在连续抓拍了几张之后,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取景框内,第一反应就是按下快门。咔嚓,几十分之一秒的瞬间就这样被记录下来。在这电光石火之中,有许多互不相识的人擦身而过,定格,被永远地禁锢在方寸之间,谁也无法逃脱,其中包括那个卷发女孩。

当我的视线从相机上移到现实中时,她的身影已经不见了。我望着如蚁穴一般拥挤的商场,一时有恍如隔世之感。也许在我按动快门的刹那,已经启动了某个神秘机关,时间开始进入断层,人们毫不察觉。我做为唯一的清醒者,呆立在不属于我的另一个相对的时空之中,既不被人注意,也没有对我有任何想法,而我却再度开始沉浸在想象之中,这已是照片冲洗出来之后的事了。

女孩在柯达相纸中,夹杂在各类人等里,或男或女,或左顾或右盼或行色匆匆,这一切都如庞贝古城遗址般在瞬息间凝固了,她的忧郁也凝固其间,低着头,似在思考。

她在想什么?为什么忧愁?有无爱人什么血型什么星座?是否偏头疼或便秘?初恋年龄几何?这一系列的问号又给了我胡思乱想的理由。

编故事,又可以开始编故事了。我熄了灯,让窗外的夜色蔓延进屋内,抱着瓶JohnyWalker,把身体埋在沙发里,慢慢地走进故事中去……

故事开始。我和我的狗在夜里11点的有雾的街头散步。天气有点冷,街上没别人。为什么选择一只非人类的生物作为自己散步的伙伴,这一点我不太清楚,总之把狗牵出来就这么一路走下来了。它没提意见,一路小跑着,兴奋异常,其间尿了两次,没出现戴红袖箍要求罚款的人,估计呆在家里看什么格格类电视剧,听说有很多人爱看,连耗子也准时出洞,齐刷刷地立在墙根翘首等待,四害之首与人类首次产生共鸣,可见格格影响力之大。

总之,大街上只有我,狗,以及形影相吊的路灯、明灭的霓虹和缥缈的雾气了。

我一路抽纸烟一路低头看自己的影子一路没有想法或想了什么给忘了。夜风从城市缝隙间吹来,我仰头,发现楼房都挺高,心想,从高处看夜景一定不坏。

于是场景一换,我和狗都出现在一座33层的高楼平台上。灿烂灯海笼在薄薄的雾中,像水彩颜料般晕开,星星点点一直通向墨蓝的海边。

面对这辉煌之城,觉得来点啤酒不坏,于是手中多了一瓶美乐精酿啤酒。为什么是美乐而不是其他牌子?只因为我喜欢它在《天籁村》里插播的广告。

喝了会儿啤酒抽了支烟,回头发现狗不见了,空阔的平台如孤独的航空母舰或传说中的幽灵船,载着我---唯一的乘客,在灯海中漂流远方。我害怕这种感觉,开始低声呼唤"皮皮"。

四下寂然。

转过两座冷却塔,隐隐听到狗的咕噜声,然后看到它正与一位卷发姑娘嬉戏。

姑娘是谁自不必说,她在故事里终于出现了,于某个夜晚的空旷的高楼之上与我必然地相遇。

"你的狗?"她问,没有转头。

"准确地说应该是我老板。""呃?"这回她转头了,茫然看我,眼睛长得不错。

"我拼命工作来养活它,它还经常不满意冲我吼,汪,汪,"我学狗叫,"一定是老板了。""一点儿都不好笑。"女孩看了我7秒,站起身来,道:"给我支烟。"我递过烟,她用纤长的手指挟住,我打火,她深吸一口,呼出,烟缓缓升腾,与夜雾融为一体,跟酒吧中的情景一样,带着淡淡的忧伤。

"为什么忧愁?""为什么半夜三更跟一条难看的狗到这么高的地方来?"她背对我面对灯海问。

"狗壮志凌云,说想练蹦极跑来着。"故事中我总想体现一种风度,吸引她的注意。

"还是不好笑。"她说。我凑近她身旁,倚着栏杆,打量她的侧面,鼻梁挺直,Perfact。

"你呢?为什么来?"我问。

"准备跳下去。""干嘛不开始?""你吵了我。""真正想死的人是不怕吵的,你充其量只是找个借口,想吸引别人的注意。""这可有别人?""除我之外没有。这里是我的世界。""你的世界?"她迟疑半晌,"指你一个人的世界。""对。""我,我怎么会进入你的世界?""因为我希望你来。""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别人?"她开始产生好奇,第一步骤然成功,开始B计划。

"知道哪种动物最爱问为什么?"我开始设陷阱。按照设想,她会说不知道,于是我说是猪,她想了半天觉得纳闷然后反问"为什么?"随即醒悟,捶我一至两下,莞尔一笑,心心相印。可事情却不是这样的,她听完我的问题后,呼出口烟道:"是猪。"没料到她先我一步回答,计划显然被打乱,我遂悻悻地拢拢头发,低低地道:"原来你知道。""还有什么套儿?都使出来。""刚才说想跳下去来着,为什么?"她这回笑了:"你真爱问为什么。""是呀,说说看吧。""想飞,相信风会托住我,带着我自由自在地---"她顿了顿说,"飞!""是有点浪漫。""你呢?可会飞?在你的世界里。""怕做不好,不过我能给你其他的东西,比如说焰火。"我指向城市的边际线,在灿烂的灯海上空,立刻有壮丽的烟花在天鹅绒般的天幕中绽放,灭了,落下去,再绽放,一朵朵,染亮了夜空,也照亮了她的脸。她痴痴地眺望着烟火,许久后说:"像爱情。""听上去有些伤感。""不过那个瞬间的确很美。"她回头看我,白皙年轻的脸在明灭的烟头映照下显得朦胧、迷离,如幻似真。

"想看海,"她说,"你能让我看到海,对吧?""当然,不过你得先闭上眼睡。""不闭。""怕什么,我又不会吻你。""万一吻了怎么办?"她认真地看我,眼神似在求证。

"我就吻了。"她想了想,说:"好吧。"她垂下眼皮,长长的睫毛轻轻地合拢,偶尔还扇动两下,有风吹动了她的发,一缕缕在脑后飞扬。

"海的味道,"她说,"闻到了海的气息,还有浪涛的声音。"她兴奋地张开双眼,望着我给她的那一片无边无际的奔腾呼啸的夜海。

"你真的办到了。"她认认真真地看我。"当然,我的世界,一切都随心所欲。看到了吗?我们正站在灯塔上。"我提醒她注意,"是电影《珍妮的肖像》里的那座灯塔,有螺旋楼梯一直升上来的那座。""喜欢灯塔?""从小。曾想过住在里面,当个作家,很落泊的那种,夜夜对着孤灯、夜海,听海妖歌唱什么的。""来首歌,为我,也为蓝色的海。"这时,一轮明月从海平面上升起,在海中央洒下一条波光粼粼跳跃不停的银子般的路来---光之路。

我抱起不知从哪儿来的吉它,轻拨一串音符,来了首《蓝色啤酒海》,又来了首洛德·史泰华的《SEALING》以及SEAL的《KissfromtheRose》。她支颐静静地听,间或看我几眼,轻笑几下,我越发得意,一首接一首地唱了起来:让我唱首蓝色狂想曲,那是我年少时蓝色的梦,在遥远的海上,飘着一片白帆,船上有位年轻的水手,他虽然平凡,却浪漫多情又富于想象。噢,远方的女孩,有卷卷的长发,你在想我吗?再等一段时间吧,等到明年烟花绽放的时候,我一定会归航,回到你的身旁……"这什么歌词?你编的?""好听?"我问。

"嗯。"她的声音缥缈不定,似在海中央,"喂!"我抬头,她已经不在了,只留下这一片空阔的海和冷冷的月。

"你在哪里?"我抓住栏杆,对着夜海呼喊,只有浪拍打灯塔底部的礁石发出的"哗哗"的声响,溅起万千碎玉,落回海中,泛起啤酒花般的泡沫。很显然,她走了,消失了,如烟一般消逝,像珍妮一样不知所踪。

我惊醒过来,原来是梦。抬眼,壁钟指向早晨8点35分,窗外的街市人车嘈杂,又是漫长的一天。

我懒懒地起身,进浴室尿尿,刷去口中隔夜的酒味,晨浴,抽一支烟,给狗倒好牛奶,撒上饼干屑,发了一会儿愣,一时难以从梦境中逃脱出来。30分钟后,心犹不甘地换好衣服,走向人流---上班,重复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机械化生活。

不过,这次我还有梦。

不想醒,真的不想醒。

"昨晚上你走了怎么不打个招呼?""风对我说,来吧,飞起来吧,于是就飞了,飘呀飘的。""风是你什么人?""好朋友。""改天请它一块儿喝酒?""嗯。""今天想去哪儿?雪山?沙漠?或者牙科诊所停尸间什么的?""去那儿干嘛?""说不好,看你,我无所谓。""想---,想看太空。""把地球坐在屁股底下,伸手可以摘星的那种?""嗯哼。"于是我们很不成比例地并肩坐在一个地球仪大小的蓝色行星上,仰看浩渺的星空。照我们这种坐法,起码得压死70~80个国家的几十亿人和动物以及压垮不计其数的房屋楼宇、导弹发射基地、核电站等等---地球劫数难逃尸横遍野。不过不管,这是我的故事我的世界,没有逻辑、规则可言,不必客气。

宇宙广袤无垠,亿万繁星如美钻永恒,旋涡状星团在缓缓地转动,有天风自黑洞边缘掠过,一颗超新星在我们视野中膨胀、爆炸,发出亮丽的光,飞散出无数碎片,在宇宙中滑行,划出千万条光的轨迹。

"宇宙。"她说。"嗯。"我说。

"抽烟?再来两罐啤酒?"我问。"嗯,抽烟,来两罐啤酒。"她回答。我们再度不可思议地在真空状态下悠闲地抽着烟喝着味道不错的啤酒---?屁股下居然还坐了个小小的地球。

"看,织女星云。"她伸手指向星图般的黑色天宇。

"还有双鱼星座,"我说,"我的星座。"她转头看我,久久地凝视我的眼睛,突然捧住我的脸,深深地吻了一口。

我们久久地接吻,背景是亘古的星空,超新星依然在无止无休地爆炸、发光。

我越来越沉溺在自己编织的梦境里,不论在街上、家中、酒吧、戏院无时无刻不在一针一线织梦,以至于最后已分不清哪个是梦哪个是现实。就这样,我一天天在我们相遇的Pub里无止境地等待她的出现;只身在人海中游荡,希望能与她再度重遇。

很显然,这是没有可能的。她只在梦里故事里无声无息地出现,然后又悄声无息地瞬间羽化、消失。

不,我必须找到她!在现实里,问她叫什么名字?可否愿意与我同眠?登寻人启事。我有她的照片。日报?太贵,并且当天就过期,让不让登还是个问题。电视、广播也显然不是理想的选择。

30分钟后,我选择了网络。

我花了34个小时起草文案,改了10至17遍,再花半个小时抄正,打开电脑WORLD软件,用全拼输入法一个字一个字把启事打出来,扫描下她的照片,连文稿一并剪贴在各大BBS上。文稿如下:寻人启事照片上的女孩,请原谅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就擅自将你的照片登了出来,如果不高兴的话,请来电或发电子邮件或写信骂我,若自己亲自跑来大骂一通就再好不过,反正哪一种我都欢迎,因为我在找你。

自从一个月前深夜在××酒吧与你偶遇以及你擅自闯入我的镜头之后,你就莫名其妙地成为我故事里的女主角。你我或在33层高楼上看烟花灿烂,或在月下散步或泛舟海上或并肩仰看繁星或双双殉情而死(前后约有数十次之多,有时每晚两次,多种方法都试过),其间你我拥抱过、接吻过甚至进一步发生了关系---这些都是在未经你本人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的,印象中我们配合得不错甚至许多时候都是你采取主动---比如睡觉一事。

但糟糕的是,我至今不知道你是谁没和你说过话不知你家住哪里有无固定男友,女友,或非同类伙伴---譬如我就有一条脾气不小好吃懒做的狗。你在我的脑海里无处不在已经快呼之欲出了,睁眼时却依然是午夜梦回和日复一日空荡荡的房间。

之所以登这则启事只是想与你产生一定实质意义上的联系---不妨设想一番,你男友或丈夫看到后与你大吵一通,于是你气冲冲地踢破我房门而入并带来衣冠楚楚的律师---扬言赔偿你所有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失等等都无所谓,只要你来,哪怕一通气急败坏的电话的也好。

只要让我知道你是谁?在哪里?最后署上我的E-mail地址:家庭公司地址及所有电话call机号码等等一应俱全。之后我惶惶不安地等待回音,时常对着电脑屏幕、静悄悄的电话机和傻呆呆的木门发愣。

不久后我终于等到了回音。"喂,看到你的启事了。""噢。""所以打电话来。""呃。""我不认识那个女的。""谢谢。""不客气。""去死吧。"或者是:"你找我?""你谁?""你故事的女主角。""你不是。""那我是谁?""我哪知道。""多聊一会儿不行吗?""不聊。""真失望,还以为你挺浪漫。""一般。""有空给我电话吧?""号码多少?""不告诉你。"随后挂掉。

又或者是:"你是不是不太正常?""没错。""去吃点儿药吧,我可以推荐一两个精神科大夫。""还是自己留着用吧。""那也行。""再见。""拜拜。"诸如此类电话,同样善意的E-mail信息及信件、传真等在启事登出后经常收到。可女孩就是沓无音讯。直至半个月后,我在信箱里收到了一封没有写邮发地址没有邮戳的信件,收件人居然是我---很明显是有人专程投进来的。

谁?我忐忑不安地拆开信封,信是用电脑打的。

陌生人:在网上看到了你的启事,实话说来有些好笑---人世间好笑的事不多,你算一件。犹豫了很久,决定回信。不过,当你看到它时它所代表的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换句话说:这是一段死者留给生者的文字,中间横亘着微妙的生死界线。

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偏执狂,不过很感谢你把我当作你故事的女主角。

也谢谢你还记得我这么个人。你的启事我来来回回看了不下27遍,基本会背,无法想象生活中的你是个什么模样。可以断定带着喜剧色彩。

这段日子以来,健康日益恶化,自知一天天在朝死亡迈进,身体日渐枯萎,形同败叶。请不要将这想象成一个女孩在顽强地同病魔搏斗热爱生命的故事。不是,起码我不是这样的。

自认从来不是个坚强的人,更何况我得的是绝症。

这病是在静脉注射时被感染的,我的注射史约有三年了,你应该猜到是什么了吧?这样的我是否与你故事中的我出入很大呢?一定的。

我不值得你去为我编故事,但我却是记得你的。那天晚上,酒吧的灯光、歌手在唱《AnniesSong》,你在看我,我们离得很近,就是你,没错。

这一生中从未被人如此浪漫如此不可思议莫名其妙甚至Crazy地喜欢过,对任何一位女孩而言,都觉得有点---说不出,反正感觉不坏就是了。

现在,你的启事被我下载打印出来,放在我的身边,我在灯下给你打这封信,心里应该装着幸福。

让我为你的故事写个结尾吧:我们站在高楼之巅,眺望着圣诞树般的城市灯海,天空有七彩的烟火在燃烧。

风来了,它是来把我带走的,风托住我,带我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自由自在。我从高处望你,你的身影越来越远越远越小,我在心里说---再见了,陌生人,不要再为我编故事了,我会哭的……你的这份傻气,会感动许多好女孩,有一天她们中的一个会成为你故事的新主角,而我也将随华美的烟火一般黯淡殒灭了,逐渐在你心中隐去。但我还是希望你不是真的就此将我遗忘,哪怕仅存一毫米也好。

此刻,我似乎看到了你为我创造的烟火,我将在这烟火中与天空融为一体,随风而去。这是一段与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进行的一场莫名其妙的不知是否恋爱的恋爱。

再见,莫名其妙的人。今年的烟花真美。

责任编辑: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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