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原则导向下消费税改革对企业公共关系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2025-08-23赵嘉怡
公关世界 2025年16期
引言
新一轮财税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新一轮财税改革背景下,消费税改革的推进方向是将征收环节向后移,并逐步划归地方[1。新一轮财税改革下的消费税改革要结合新一轮财税改革对消费税改革提出的指导意见,同时结合众学者对消费税改革的研究。消费税改革要遵循受益原则,即按照纳税人受益程度来分配税收负担。此外,消费税改革要兼顾筹集财政收入与调节经济的功能。基于此,可将消费税改造为央地共享税,构建地方主体税种[2]。消费税改革不仅关乎税收制度优化和收入分配,也深刻影响企业公共关系。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其公共形象和声誉往往十分重要。在消费税改革背景下,其与消费者、社会公众以及政府部门的关系正在发生着微妙变化,消费税改革所遵循的受益原则,使税收与公共服务提供更为契合,这一举措不仅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经营成本,还关系着企业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和声誉。
本文在相关消费税改革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一轮财税改革对消费税改革的部署,研究消费税改革的理论逻辑,对完善消费税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着积极意义,并从公共关系的角度,深度分析消费税改革的积极效应。
一 、受益原则指导下征税环节后移
受益原则是消费税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指导原则,即以对国家提供的某种特殊服务和公共性服务设施受益为依据确定是否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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