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经营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司法认定
2024-07-08张宏图刘秉昊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4年5期
关键词:食品安全
张宏图 刘秉昊
摘 要:在大量涉及进口食品惩罚性赔偿诉讼案件当中,对进口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裁判标准不统一,认定经营者“明知”、购买者“知假买假”这类主观因素以及“知假买假”者是否具有消费者身份的裁量空间较大。对于进口食品的安全性认定,不能仅以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门性文件来否定食品本身的安全性,而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综合判断。关于经营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认定,还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对经营者课以相应的注意义务。同时,在食品领域,对“知假买假”者的赔偿诉请应当结合“合理生活需要消费”的基数进行认定。
关键词:进口食品 食品安全 知假买假 惩罚性赔偿
一、进口食品惩罚性赔偿案件司法裁判现状
近年来,涉及进口食品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一定数量的案件进入到了检察监督的视野。本文梳理了72份某直辖市2020年—2022年上半年涉进口食品惩罚性赔偿的民事判决文书,从裁判结果看,法院支持购买者惩罚性赔偿诉求的有36件,不支持的有36件,两种判决结果比例基本持平。此类案件一般涉及到三个焦点问题:一是经营者是否证明涉案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购买者是否证明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是经营者是否尽到食品安全保障义务,或者经营者是否明知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经营者以购买者“知假买假”为由的抗辩是否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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