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实行个人税收递延政策对中国养老制度的发展研究
2024-01-13张忠杰杨晓睿
长治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养老
张忠杰,杨晓睿
(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1 引言
国际上通常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处于老龄化阶段。根据数据显示,2000 年中国总人口数为126743 万人,其中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为8821 万人,占比7%。中国正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阶段。根据《2022 中国经济年报》,年末全国人口达到141175 万人,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20978 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9%。2021 年,我国老年抚养比已达到20.8%,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重。由图1 所示,老年抚养比例较高,且增长速度逐渐加快。据估计,到2050 年我国60 岁以上人口将达到48549 万人,占比34.6%,老年抚养比将增至67.6%[1]。届时我国将迈入重度老龄化社会,成为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严重、速度最快的国家。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看,我国养老压力在未来会进一步增加。
1991 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此,我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经过不断的制度完善,中国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形成了三支柱养老体系(见图2)。分别表现为:由政府财政支付的、属于强制性的第一支柱,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资金作为保障建立的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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