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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路径浅析
——以庐江县为例

2023-12-14黄东亮

安徽农学通报 2023年17期
关键词:庐江县全县农场

黄东亮

(庐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合肥庐江 231500)

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庐江县以农业改革建设为抓手,实施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积极鼓励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按照“有规模、有标牌、有场所、有配套”建设标准,推行“生产订单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同步。

1 发展现状

庐江县探索的“经营有规模、产品有订单、生产有服务、科技有支撑、风险有保障”六有示范家庭农场标准,成为全省“模板”。庐江县通过重点培育、政策引导、示范带动,培育了一大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目前全县家庭农场数量由2015年的210家发展到3 250家,涵盖粮油、畜牧、水产、蔬菜、茶叶、苗木花卉等行业,涉及种、养、加、销和技术服务多个领域。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37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77家。

2 创新做法

2.1 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1.1 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大力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活动,与安徽农业大学联合举办多场次家庭农场主能力提升培训班。探索出的“经营有规模、生产有服务、产品有订单、投入有信贷、风险有保障、科技有支撑”的六有示范家庭农场标准[1-3],成为安徽省家庭农场培育的“模板”。截至2022 年底,全县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5 500个,其中家庭农场3 250家。

2.1.2 加速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围绕实施全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县项目,培育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组织516个,2022年开展机耕、机播(插)、机收等机械化耕作34.73 万hm2、植保统防统治5.74 万hm2,其中“育、耕、插、收、管”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达1.86 万hm2,国家示范区核心区全面实现了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

2.1.3 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出台了土地流转支持政策,成立了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实现“依法、自愿、有偿”[4],截至2022 年底,全县流转土地面积6.74 万hm2,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65.1%。

2.1.4 探索新型农业产销模式 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出台了《庐江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本土化农业综合电商平台,发展农产品线上销售[5]。庐江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驻电商企业30 多家,目前已成为安徽县级领先的一站式、全流程、线上线下融合的大型农业电子商务综合平台。2019 年建成县镇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19 个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260 余个,建成并运营益农信息社210 家,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业电子商务突飞猛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持续推进,振潜、菲凌凯等一批农业电商企业快速成长,乡公馆全网禽蛋类销售第一。2022年全县农产品网上交易额9.5亿元,较2015年增长了5倍。县政府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设立唯一一家县级馆,以此作为庐江县名优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的线下实体销售和实物展示窗口。同时,每年积极组团参加上海农交会、安徽(合肥)农交会展示展销宣传推介活动,在合肥连续举办16届庐江名优农产品展销会,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展示了庐江县农业供给侧改革新成果,宣传推介了名特优农产品,有力拓宽了销售市场,提高了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连续多年成功举办白云春毫茶文化节、放马滩龙虾节、矾山富硒蓝莓节和清水河提子采摘节等系列农业节庆活动,农旅融合快速发展,打响了庐江县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品牌。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鼓励粮食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大户或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以中储粮、益海嘉里等粮食加工企业为依托,强化“公司+家庭农场+基地”的利益联结机制。每年龙头企业与经营主体“一对一”签订生产订单2 000 余份,订单面积5.67 万hm2,年订单收购粮食40余万t、果蔬35 万t、茶叶3 750 t。

2.1.5 创新农村产权交易制度 在全省率先推进土地确权工作,2016 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工作,颁证24.88万本,同时为560家家庭农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证书。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成立了“庐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庐江分所”,将农村多项产权纳入平台交易。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开展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 594宗,入市交易面积1.5 万hm2,交易额12.7亿元,占全省农村产权交易额的1/3。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全县完成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5 万余处,颁发产权和使用证书3.5 万份,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管护经费1 000万元。

2.2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2.2.1 坚持“一个不变” 不损害广大农户既得利益,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一分不少落到农户手中。

2.2.2 开展“两个整合” 主要是“项目整合”和“资金整合”[6]。针对资金使用决定权在“上”的项目,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坚持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部门、支出渠道“三个不变”的原则,近年共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建成高标准农田6 hm2。针对资金使用决定权在“县”的项目,一律由过去部门分散管理使用改为由县财政集中统筹。

2.2.3 落实“三个允许” 允许财政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由新型经营主体运营,允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委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护。试点以来,全县直接投向新型经营主体的财政支农项目96 个,投放资金9 000 余万元;奖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1 000万元。

2.2.4 建立“四个基(资)金” 利用整合资金和本级财力,分别建立了财政奖补资金、农业担保基金、风险防范基金和金融合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发展达20 多亿元。借助合肥市投融资平台,将全县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包装,成功申报国开行贷款45 亿元,开辟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新渠道。

2.3 探索金融支农机制

2.3.1 完善投融资担保体系[7]县政府将“三农”贷款偿债风险基金增至1 000万元,专门用于“三农”贷款损失补偿,增强了防范风险能力;将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 000万元增资到2.42亿元,划定其中3 000 万元专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担保。

2.3.2 开展信用贷款试点 出台《庐江县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试点实施办法》,启动了农业经营主体征信体系建设,依据信用记录、经济实力等方面指标,将农业经营主体分为5 个星级信用等级。对获二星以上等级的经营主体,由县农商行分别授予10~50万元不等的信用贷款额度[8]。试点以来,全县评信经营主体2 000余户,发放信用贷款20.8 亿元。2018 年积极与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开发了“劝耕贷”产品,全县累计建档立卡1 788户,担保527户次,担保金额13.8亿元,贷款规模一直处于全省全市前列,有效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无抵押物、融资难的问题。

2.3.3 开展抵押贷款试点 出台《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办法》,全县发放林权、农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无形资产等各类抵(质)押贷款8.9亿元。

2.3.4 开展小额保证保险贷款试点 出台《庐江县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保险与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机制。全县共发放农业小额保证保险贷款1.5亿元。

2.4 创新农业保险

2.4.1 直接投保 对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实行直接投保、单独理赔,缩短理赔周期,提高理赔效率[9]。试点以来,全县3 559 个6.67 hm2以上农业经营主体直接投保9.55 万hm2、因灾获赔6 126 万元,理赔时间由原来2~3 个月提速到1 个月以内。

2.4.2 保险扩面 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发出蛋鸭棚舍险、蛋鸭险、蔬菜大棚险、水产养殖险、林业险和茶叶险等特色农业新险种,基本实现了种养业保险全覆盖[10]。

2.4.3 保险提标 在大户自愿参保的前提下,将水稻每hm2最高理赔标准由6 090 元提高到12 090 元,小麦由7 005元提高到10 005元,提标多出的保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50%补助。全县1 964个农业经营主体自愿提标投保水稻面积达5.94 万hm2,受灾多获理赔款4 000余万元。

2.5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2.5.1 建立与农业科研院所战略合作机制 庐江县政府先后与安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水稻所、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所、省农科院等20 多所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了农业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依托大院大所,打造安徽农业科研基地。2015年庐江县政府与安徽农业大学签订了共建新型农业推广服务平台协议,成功打造“安徽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皖中综合试验站”“安徽农业大学庐江县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和“安徽农业大学庐江县现代农业科技合作推广服务中心”三大平台,校县共建的六大产业联盟,按照“1+1+N”的模式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技术指导服务[11],累计5 000 余人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水稻等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成效明显,全县建设示范基地50 个、示范面积1.76 万hm2,再现吨粮田。台创园薛家圩村单季晚稻每hm2最高产量15 309 kg,万建民院士团队选育的宁香粳9号每hm2平均单产11 757 kg,高产田达12 000 kg,效益增加4 500 元/hm2,创造了该品种长江中下游流域种植单产新记录。发展优质专用粮面积达9.04 万hm2,探索“单种、单收、单储和专用”“按图索粮”的优质专用粮食发展道路,提升了粮食商品性。庐江县探索建立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教科推多位一体的新型农业推广服务模式,为推动庐江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为构建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2.5.2 全力创建国家农业高新区 以台创园为核心,国家农业高新区创建取得积极进展,中科院水稻所、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农业科学院、隆平高科等7 家大院大所大企相继落户示范区,建立13 个研发平台,实施100 多项各类农业科技项目。示范区获批“全国首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农高区创建通过省级考评。

2.5.3 建立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机制 将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农业科技示范户和新型职业农民进行管理,开展结对帮扶,有效提高了技术推广到位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农业四新成果200余项。2015年以来共培训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学员8 534人。

3 改革成效

3.1 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完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同时,加速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庐江县提前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 财政支持方式进一步丰富

庐江县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并设立奖补资金5 00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对工商、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带动20 多亿元金融资本投入农业,丰富了财政支持方式。

3.3 金融支农机制进一步健全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新建网点,开发农业金融信贷业务,通过担保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进一步扶持其发展壮大。

3.4 农业保险创新进一步合理

庐江县通过保险扩面、提标和投保理赔方式改进等,为农业经营主体“保驾护航”,化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一步壮大经营规模。

3.5 农业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

庐江县政府与农业科研院所战略合作,有力提高了示范区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和推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已成为安徽省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协同创新平台。庐江县与安徽农业大学组建的6个产学研联盟专家团队已成为庐江县农业“首席专家工作室”和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4 经验启示

庐江县通过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先行试点,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建立了“新型经营主体+订单农业+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其他资金”有机结合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培育壮大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有力破解了传统农业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融资难、保险发展滞后等制约瓶颈,加速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为提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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