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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3-12-14胡美蓉吴翠筠

安徽农学通报 2023年17期
关键词:枞阳县农产品监管

胡美蓉 吴翠筠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安徽枞阳 246700)

农产品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也是食品加工业的基础原料,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1]。目前,县域内农产品仍然存在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检测能力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优质绿色农产品越来越受到城乡居民的青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需要,也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

安徽省枞阳县位于安徽西南部、长江中下游北岸,紧临合肥、安庆、池州,区划调整后国土面积1 473.43 km2,常住人口46.9万,辖15个镇、1个乡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14个行政村(社区)。全县耕地面积5.1万hm2,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9.9万hm2,其中粮食作物面积7.5万hm2,总产51.2万t;油料作物面积1.4万hm2,总产4万t;蔬菜种植面积0.7万hm2,总产19万t。水产可养面积1.1 万hm2、总产6.7 万t,生猪、家禽饲养量分别达18.9 万头、837.5 万羽。枞阳县是粮油种植、畜禽及水产养殖同步发展的农业大县,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种类繁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1 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1 监管体系建设

枞阳县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全县16个乡镇分别设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同时依托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214 个食品安全村级协管员认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生产企业内部配备内检员,初步建成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和“四员”队伍工作机制,基本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后一公里”的监管问题[3]。2020年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专职执法监管人员27 人,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机制,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加强投入品源头管控、专项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枞阳县每年出动执法车辆70 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40 人次,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基地360 家次,发放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生产规程、禁限(停)用农(兽)药、食品中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等宣传资料1 万多份,有力地保障了农资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1.2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2010 年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1 个,2023 年初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双认证”。2016—2018 年利用安徽省农产品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乡镇农产品快检室,目前全县建有种植业农残快检室19个,畜牧业产品快检室8个,水产品快检室8个,特色农产品快检室2 个,基层农残快检室实现全县覆盖。年度检测任务9 150批次,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省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检测合格率在99%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检力度,年初制定监测计划,按照“定量检测样本量不少于1.5 批次/千人,定量检测监督抽查样本量不少于全年风险监测样品总量的20%”等相关指标要求,枞阳县每年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任务共700 批次,其中风险监测600 批次,监督抽检100批次,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有效保障了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1.3 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和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目前,全县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生成溯源码数量1 623个,实现带追溯二维码上市产品624 批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中生产经营主体数量87 个,总生产批次数379。树立品牌意识,鼓励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入驻国家、省级追溯平台,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农产品“带码销售、带证上网、带标上市”,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近年来,枞阳县引用推广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和行业标准共计80 多项,制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规程,如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种草养畜技术操作规程等[4]。创建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9 个、省级蔬菜标准示范园3 个、省级旅游休闲农业示范区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1个、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7个,获安徽省名牌农产品8个、省著名商标11个。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自身优势,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来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目前,全县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数量113个,企业89家。其中无公害产品13 个,企业10 家;绿色食品产品93 个,企业75 家;有机食品产品7个,企业4家,“三品”认证面积1.7 万hm2(其中水稻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0.9万hm2)。枞阳媒鸭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枞阳黑猪、枞阳大闸蟹、枞阳萝卜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枞阳白茶入选全国名特优新产品目录。2018年枞阳县被授予“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目前,枞阳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8 个、家庭农场1 845 个、农民合作社666 个、种植养殖大户2 000 多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但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普通民众文化素质不高,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公共安全意识[5],未真正落实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践中,农事操作随意性大,例如农药、化肥使用量超标,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农产品生产标准水平的提高[6]。

2.2 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县级检测站虽通过“双认证”,但因人员和经费问题,目前仅能开展少量的蔬果类农药残留定量检测,无法完成大批量的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7]。快检人员大部分由乡镇农业服务站人员兼职,少数由乡镇农办人员兼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主要开展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的定性农兽残速检,检测范围有限,现有的检测人员、检测水平和检测手段,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

2.3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虽然县乡设立了监管机构,但乡镇监管站挂靠乡镇农技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监管人员身兼数职,没有专职监管人员,导致日常监管难以及时到位;另外农业生产周期长,生产经营分散,从生产到消费的环节多,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多,加大了监管难度。二是日常监管执法不到位。一方面,部分生产经营者行业自律意识不强,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受经济利益驱动,销售假劣农资、违规使用农兽药等行为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监管任务点多、量大、面广,存在重专项整治、轻日常监管的现象,偏重质量安全产后执法,而对农业产前、产中的源头监管执法不到位。

2.4 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滥用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农业生产基地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少数农产品生产者不了解或不按技术规程安全、合理地使用农药和肥料,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彻底治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二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门槛低,质量问题追溯难。许多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市场,质量安全难以得到保证。虽然农业部门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但由于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时并未作硬性要求,导致农产品生产者主动开具合格证的积极性逐渐降低。三是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目前纳入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经营主体仅针对申报绿色食品的经营主体,且大多数责任主体只是注册完毕,并未开展追溯相关工作。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还有很大上升空间[8]。

3 对策建议

3.1 强化质量安全,加大普法宣传

通过咨询、讲座、培训等方式,利用乡村集市、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等途径,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执法意识和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及守法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科学、规范、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9]。

3.2 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农业按标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的根本保障。一是以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契机,加大对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绿色生产技术培训,引导农业企业和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绿色种植、生态养殖,在基地内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以此示范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二是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积极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建设。出台更多奖励政策,支持和推进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扩大“三品一标”总量规模[10]。聚焦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对已认证的农产品加强证后监管,建立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标准化生产稳步进行。三是加快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追溯知识的培训和普及,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追溯意识。积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和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不断提高追溯覆盖面。明确生产者主体责任,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行带证上市,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3.3 完善监测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并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解决监测技术人员少、力量弱等问题,确保有一支专业的队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二是增加经费保障投入。将监管工作和检验检测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测工作常态化开展,突出监测的随机性和普遍性,增加检测频次,扩大检测覆盖面,对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和防范化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三是加大源头监管执法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将抽查结果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产前、产中监管,严把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关口,深入开展农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行动,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源头监管打击处罚力度。

3.4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必须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监管任务,协同监管,有效减少监管盲区、误区,实现无缝衔接。一是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避免出现交叉管理、重复抽检或者漏管现象。特别是在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时,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11]。二是市场监管、工商、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协作,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对重点品种、关键环节及农资产品实行严格管理,重点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品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用药品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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