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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艺术传播学的建构历史

2023-12-13王廷信

音乐传播 2023年4期
关键词:传播学建构音乐

■ 王廷信

艺术传播学是艺术学与传播学的交叉学科,既属于艺术学的范畴,又属于传播学的范畴。该学科针对艺术传播现象,一方面研究艺术传播行为自身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另一方面研究艺术的基本特征和规律问题。前一方面多把艺术传播行为作为一个独立的现象,后一方面多利用传播学的视角研究艺术的特征和规律。从知识积累上而言,艺术传播学是在20世纪中期传播学兴起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与此同时,文化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以及科技领域的学科等也渗入其中。艺术是依靠传播而生存的。艺术传播是指人们把艺术作品及相关信息传递给受众的基本过程,也指涉创作者对情感和意义的传达。艺术是以情感为内核的感性形式,艺术作品包含着创作者的情感信息,既需要受众对蕴含于作品中的信息进行领会,也需要批评家对这些信息进行阐释。从创作到接受和批评,艺术信息有一个不断传播、不断生成的过程。所以,艺术具有先天的信息特征和传播特征。艺术传播现象自艺术活动发端即已开始,但艺术传播学则是较为晚近的学科。本文试梳理艺术传播学的建构历史,以期对该学科的发生和发展脉络有一个较为完整的认识,也期待方家指正。

一、西方传播学针对艺术传播问题的思考

学者们对艺术传播问题的关注,是在20世纪中后期随着传媒业和传播学的兴起以及艺术传播现象的日趋复杂多样而升温的。国外涉及艺术传播问题的研究多被纳入传播学、文化社会学等学科范畴来进行,虽未出现针对艺术传播现象进行专门研究的典型学术成果,但许多著作已涉及艺术传播的相关问题。

在传播学领域,较具代表性的著作是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的《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此书出版于1964年,也是麦克卢汉的成名作。2000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此书的中译本。在这部著作中,作者分两大部分阐述了媒介的特点和应用问题。在第一部分中,作者集中论述媒介理论,提出了“媒介即是讯息”“媒介是人的延伸”“冷媒介和热媒介”“重新部落化”等关键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地球村”这个概念。在第二部分中,作者深入剖析了26种媒介的特点及其价值。麦克卢汉是把媒介与艺术、媒介与社会的问题论述得最为深刻的传播学家。就媒介与艺术的关系而言,他提出的“媒介即讯息”意味着媒介把“一种全新的环境创造出来了……机器生产兴起之时,它逐渐创造了一种新的环境,其内容是农业生活和工艺技术原有的环境。这一陈旧的环境被新的机器环境提升为一种艺术形式。机器使自然转化成一种人为的艺术形式。人第一次把造化看成是审美价值和精神价值的源泉”。(1)[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作者第二版序”,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7页。他认为,新的媒介创造了一种可以使旧环境以及旧环境中的事物转换为艺术的新环境。媒介的这种信息转换能力使媒介以特殊身份渗透到艺术和生活领域,成为艺术传播的能动性载体。麦克卢汉既深入揭示了媒介自身的价值,又揭示了艺术高度依赖媒介的特征,对艺术传播研究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在文化社会学领域,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学者以对文化工业进行批判的视角涉及文化传播,进而涉及艺术传播问题,较有代表性的文献是马克斯·霍克海默和西奥多·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该著以对媒介技术支配下的文化工业的批判为主要内容,认为“文化工业抛弃了艺术原来那种粗鲁而又天真的特征,把艺术提升为一种商品类型。它越变得绝对,就越会无情地把所有不属于上述范围的事物推入绝境,或者让它入伙,这样,这些事物就会变得越加优雅而高贵,最终将贝多芬和巴黎赌场结合起来。文化工业取得了双重胜利:它从外部祛除了真理,同时又在内部用谎言把真理重建起来”。(2)[德]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道尔诺(即阿多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122页。该著针对文化工业进行的分析和批判是理性的,认为以电影和电视为代表的文化工业技术实现了艺术的标准化和大众生产,从而使审美迅速陷入极端贫困的状态。以复制为特征的文化工业使艺术广为传播和流行,其所造就的娱乐本身成了一种理想,取代了大众自主性的价值判断。《启蒙辩证法》对文化工业是持批判态度的,认为文化工业造成的娱乐倾向对大众自主性和价值判断的取代,是文化工业尤其致命的问题。该著提出的问题,对我们思考艺术在传播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较强的警示作用。

德国学者瓦尔特·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又译《技术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代表的是对以技术复制艺术作品引发的传播现象的另一种批判态度。本雅明认为:“在艺术品的可复制时代,枯萎的是艺术品的灵晕。这一过程乃是一种症候,其意义已经超出了艺术的范畴。一般而言,复制技术使复制品脱离了传统范围。由于复制技术可重复生产复制品,被复制品的独一无二性就被大量出现所代替。同时,由于复制技术便于接收者在各自的环境中欣赏复制品,它就赋予被复制品现实性。这两个过程都深沉动摇了流传下来的艺术品——动摇了传统,而传统就是人类当前危机与革新的负面。”(3)[德]瓦尔特·本雅明:《技术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胡不适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92-93页。复制是技术媒介之于艺术传播的显在特征。本雅明高度强调艺术品的“此地此刻性”——亦即“原真性”,也是其独一无二性。复制技术使艺术作品脱离了原在的语境,从而“动摇了传统”,改变了观众领受艺术作品的初衷,也改变了艺术的社会功能。

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日趋紧密,一套消弭观者与作品之间分界的沉浸式艺术创作、传播与接受方式开始出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技术纷纷渗透到艺术领域,众多理论家也高度关注此类现象。德国学者奥利弗·格劳在他的《虚拟艺术》一书中结合艺术史,分析了大量使用计算机技术创作的虚拟艺术,尤其是结合对查尔·戴维斯的沉浸式虚拟艺术作品《渗透》(Osmose)的分析表示,虚拟现实设计师试图消除作品与接受者之间的隔阂:“正如界面好像在融化,趋向越来越自然和感性的设计一样,伴随着这种情况出现的观众和作品的虚拟共存,促使心理隔阂以及人与作品距离的消失。但是没有了距离,一个作品就不能被视为一个自由的审美对象。在虚拟的‘存在’范围内,所有认知机制都会受到影响。在虚拟环境中,艺术的一个脆弱而重要的元素——观众的欣赏距离受到了威胁。”(4)[德]奥利弗·格劳:《虚拟艺术》,陈玲主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8-149页。观众与作品之间界面的“融化”、观众与作品之间欣赏距离的“受威胁”恰恰是虚拟现实艺术的沉浸特点,这种特点从“观—赏”结构上改变了传统的艺术观赏方式和认知方式。奥利弗·格劳虽然不是专门研究艺术传播的学者,但他对虚拟艺术的思考也深刻影响着未来的艺术传播行为,对我们思考艺术传播现象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20世纪80至90年代中国学者的探索

囿于资料的限制,我们在西方理论成果中找不到针对艺术传播学进行思考的专门著述。西方理论界针对艺术传播问题的思考多散见于哲学、文化学、传播学、社会学著述当中,而关于这方面的专门研究始自中国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的尝试。

在中国,最早出现的从宏观角度研究艺术传播学的专著是邵培仁主编并于1992年出版的《艺术传播学》。该书认为艺术传播学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动态性、开放性、综合性、实用性等显著特点,并对艺术传播学作了基本界定:“艺术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就是艺术传播的内在机制和外在联系以及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谓艺术传播学,是指从动态的艺术传播系统的整体出发,以人类的艺术传播行为为核心,综合地开放性地研究艺术信息传播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5)邵培仁主编《艺术传播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页。该书明确了艺术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核心内容和研究方法,从总体论、本体论、主体论、客体论、载体论、受体论等六大方面建构起艺术传播学的基本框架,对中国学者从宏观层面进行艺术传播学研究起到了先导作用。1993年,又有孙宜君著述的《文艺传播学》出版,该书认为:“文艺传播学是研究一切文艺信息传播行为和传播运动规律以及文艺信息传播与人和社会关系的学问。”(6)孙宜君:《文艺传播学》,济南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作者强调了“文艺信息”问题,把文艺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分为文艺传播的本质和特性、文艺传播的方式、文艺传播的过程、文艺传播者、文艺信息、文艺传播媒介、文艺信息的受传者、文艺传播的效果、文艺传播的背景、文艺传播控制等十大方面,认为文艺传播学的研究方法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如社会学、心理学、美学等)、系统科学方法(如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以及定量分析法。

值得指出的是,除了上述几位中国学者从覆盖所有艺术的艺术传播学的角度探讨艺术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属性外,在具体艺术门类领域也有学者为艺术传播学探路,其中最早的尝试者出现在电视学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随着电视在中国的普及,有关电视传播的研究即已兴起,但这类研究最初更多是针对电视传播技术、传播特性的零星研究,针对电视艺术传播的著述并不算多。1988年,叶家铮的《电视传播的艺术》一书出版,这是中国最早出版的关于电视传播的学术著作。作者基于电视的传播特性,“试图在电视学与传播学的接合部中,探索电视媒介内在的客观规律及其潜能”(7)叶家铮:《电视传播的艺术》,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前言”第1页。。作者把电视传播纳入大众传播视野看待,认为电视具有大众传播的共性,又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电视传播的特性、电视观众的“角色”心理、电视传播的四大优势、电视传播的效益以及电视与观众之间的心理距离。这部书是中国学界有关电视传播的先导性著作,对电视传播学的建构有基础性价值。1990年,吴信训的《实用电视传播学》出版,该书共分十二章,涉及电视的历史、电视的媒介特性和传播规律,以及电视的图像、摄录、声音、剪辑、脚本、导演与导播,还有电视新闻、电视广告、电视节目编排等内容。作者认为,电视的特长在于“传播形象化,传播及时化,传播内容广泛化,传播形式多样化”。作者基于这种认识指出:“在电视传播中,注意发挥电视的特性,将会使电视传播发挥和体现出最大的绝对优势,使其他传播媒介望尘莫及。注意发挥电视的特长,将会使电视在与其他各种传播媒介的相互比较中……去赢得相对的某方面的优势。”(8)吴信训:《实用电视传播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9页。当然,该书是有关电视传播的实用性著作,除了在电视的媒介特性和传播规律方面讨论得较多外,对电视传播学的建构还不够系统。

而在音乐学领域,有关艺术传播学的探讨最为集中。1993年,薛良、宋莉莉在《中国音乐》杂志发表题为《“音乐传播学”引言》的文章指出:“有音乐就会有传播。在音乐的实践和研究中我们经常能感觉到和接触到音乐传播这个问题,它是普遍的、无处不在的。然而遗憾的是直到如今,它一直没有被有意识地提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音乐越繁荣,音乐传播便越复杂,音乐越高度发展,传播手段也变得越精细。由此,‘音乐传播学’便成为一个怎么也避不开的学科。”(9)薛良、宋莉莉:《“音乐传播学”引言》,《中国音乐》1993年第1期。此文主要基于音乐的传播特性来讨论音乐传播学的问题,强调建立音乐传播学的必要性,也进一步对音乐传播学的定位和价值做了阐述:“音乐传播学是一门边缘学科,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和许多学科有交叉联系,如音乐史学、音乐美学、音乐声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电声学、乐谱学等,可以设想,把音乐传播作为一根红线穿过,把它们的作用汇合起来,将会构成连锁反应而把它们的潜在能量发挥出来。科学合理地运用这种潜能,将有助于人类未来的精神生活,并带来不可估量的动力。”(10)同上。总之,这篇文章基于音乐的传播属性而对音乐传播学作出提倡,进而指出了音乐传播学的系统性、交叉性问题,在音乐传播学的起步阶段具有较强的先导价值。同一年,修海林发表《音乐学领域中的传播学研究》一文,他写道:“音乐传播学……以历史文化生活中的人类音乐活动及其传播的行为与方式、传播的途径与媒介、传播中的传者与受者的关系,以及形成的某种传播理论等……为研究对象。也由于音乐传播学本身跨学科研究的性质,其研究采用的方法、途径也必然是多样的。”(11)修海林:《音乐学领域中的传播学研究》,《中国音乐》1993年第2期。修海林进一步明确了音乐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研究方法和途径。

继此之后的四年间,《中国音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人民音乐》等杂志又发表修海林、罗小平、宋莉莉、曾遂今、张彬等人的文章,对音乐传播的学科问题和理论问题展开研究。可以说,在艺术传播学建构的早期,音乐传播学的建构是自觉的,也呈现出规模化、系统化的研究态势。

从20世纪80年代的尝试期,到20世纪90年代的高潮期,中国学者针对艺术传播学的建构无论是在涵盖各个门类艺术的宏观视角上,还是在具体到某个门类艺术的微观视角上,都是积极且富有价值的。

三、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学者的探索

进入21世纪,有关艺术传播学的建构问题的研究全面展开。这种展开首先体现在覆盖各艺术门类的有关艺术传播学的总体性研究上。包鹏程、孔正毅于2002年在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艺术传播概论》以传播学的理论建构来阐释艺术现象,从艺术传播者和接受者、艺术传播符号、艺术传播媒介、艺术传播类型、艺术传播过程、艺术传播效果等方面较为系统地讨论了艺术传播的基本原理。该著受传播学、符号学、美学、艺术学影响较大,是继邵培仁《艺术传播学》、孙宜君《文艺传播学》之后在观念上较新的概论性著作。陈鸣编著的《艺术传播教程》于2010年出版,该著的“前言”指出:“作者力图从文艺学、艺术学、美学、传播学、符号学等学科和文化研究领域的经典著作中,摘引出相关的文献资料,通过原典导读的方法,介绍和概述有关艺术传播的理论和方法,并将这些相关的理论和方法纳入到艺术传播的学科框架内,加以梳理和论述。”(12)陈鸣编著《艺术传播教程》,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这部著作从基本情形来看,仍然是从多学科的理论资源和研究方法入手思考艺术传播学的建构问题的。曾耀农撰述的《文艺传播学》于2011年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他认为,文艺传播是指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媒介和传播手段,将文艺信息、文艺思想或文艺作品传递给接受者的过程;文艺传播学就是文艺学与传播学嫁接的一门新兴学科,其研究成果不仅为当今媒体的改革方向提供理论依据,而且会对文学与艺术的发展产生一定的指导意义。此书也分别就文艺传播中的审美品格,报刊、电影、广播电视、互联网及融媒介对文艺传播的作用,文艺传播与各类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文艺传播策略等问题进行了论述。(13)参见曾耀农:《文艺传播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2017年,汤筠冰的《艺术传播:理论、机制与方法》出版,作者在书中提出,艺术传播是指“艺术传播主体借助于传播媒介,将艺术符号传受(授)给受者的行为或过程”(14)汤筠冰:《艺术传播:理论、机制与方法》,(中国香港)银河出版社2017年版,第5页。。该作者亦指出,艺术传播学属于跨学科的研究范畴,其理论构架辐射到艺术学、传播学、文化研究、社会学、哲学等多个研究领域,其理论来源与研究方法涉及视觉文化传播研究、图像学、艺术社会学和符号学理论。

2009年,王廷信主编的《艺术学界》集刊刊发了一组笔谈文章,聚焦艺术传播学的建构问题进行讨论。王廷信认为,艺术传播学的兴起与传播学自身的发展有很大关系,也与大众传媒的兴起有很大关系。大众传媒的兴起使艺术传播方式由传统向现代转换,也扩展了艺术的社会功能,更新着艺术的创作方式和接受方式。基于上述现象,可以认为“艺术传播学的研究空间很大,一方面,从传播学角度可以理清单纯的艺术学所难解释的问题;另一方面,艺术传播现象的复杂性告诉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才能构建出一门科学的艺术传播学”。(15)王廷信:《为何要研究艺术传播学?》,载《艺术学界》总第2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3页。单永军认为,“艺术传播学可以看作是研究艺术品的传播方式、传播过程,乃至传播规律,进而反思艺术观念、艺术规律的一门科学”,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有实证研究、整体和个案研究、思辨性研究、跨学科研究等。(16)单永军:《艺术传播学的对象和方法》,载《艺术学界》总第2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8-239页。甘锋从艺术传播增进人与人之间“理解”的角度认为:“把艺术传播活动看作是参与其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理解方式,认为艺术传播研究不仅是一种学术研究,更是一种争取‘自由和解放’的实践活动,并不是要放弃对科学的追求,而是要通过建构‘理解’来促使艺术传播活动形成‘对话’关系,实现对‘人性的传播’、‘真正的理解’和‘交融共享’理念的追求,达到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的融合。”(17)甘锋:《理解:艺术传播研究的根本使命和终极关怀》,载《艺术学界》总第2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5页。这组文章一度引起学术界的关注,是在艺术学的范畴内继续推进艺术传播学建构的尝试。

2015年12月26日,由中国传媒大学和《文艺研究》杂志社主办,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部、《现代传播》编辑部、中国文艺评论基地(中国传媒大学)联合承办的首届“艺术与传媒高端论坛”在中国传媒大学召开。此次会议围绕“媒介新生态语境中的传媒艺术发展和理论创新”的主题,聚焦由国际互联网及其移动终端所构建的新媒体、新媒介生态语境中的重要艺术实践现象,以及艺术学理论前沿问题,探讨在“传统”和“现代”两极张力中的当下艺术发展及其理论阐释的范式嬗变。在这次会议上,施旭升强调了艺术传播学建设的必要性,认为“艺术传播学无疑更应该关注传媒对当代艺术之影响,注重对传播理论、媒介研究多方面成果的吸收,研究艺术传播与社会生态之建构、与艺术市场和艺术评论的关系等现实问题”。胡智锋就自己所涉及的从“广播电视艺术学”到“传媒艺术学”的学科发展认为:“传媒生产、传播与运营面临着全球各种元素的流动和汇合,呈现出一个现实的全球化的景观,它使得艺术和传媒的结合很难用传统的观念与方式去观察和表述。因此需要突破传统研究的视域,将自摄影以降的电影、电视、新媒体等艺术形式全部纳入传媒艺术学的研究视域。”(18)施旭升、张锋:《媒介新生态语境中的传媒艺术发展和理论创新———首届“艺术与传媒”高端论坛综述》,《现代传播》2016年第3期。这次会议体现出在传媒业的一个鼎盛时期针对艺术传播学建构以及艺术传播与艺术创作、艺术理论、艺术批评等领域关系的思考,也体现出中国传媒大学结合自身特点从整体上积极推动艺术传播学的学术努力。

这一阶段,针对具体艺术门类的艺术传播学的研究依然较为集中地体现在音乐传播学领域。2002年,汪森发表的《关于音乐传播学的五点看法》提出音乐传播学应致力的建设方向和具体工作方案。此文认为:“借助现代传播学的视角、观念和方法,结合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和音乐美学进行研究,这是一项富有创造性的工作。这条思路不仅对音乐传播学,而且对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和音乐美学,都是有价值的。至于哲学、美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就更是传播学直接的理论来源,与传播学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19)汪森:《关于音乐传播学的五点看法》,《黄钟》2002年第2期。作者指出了音乐传播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音乐传播学对音乐史论研究的价值及其与其他学科间的渊源关系,对丰富音乐传播学的知识脉络有一定的意义。

2002年12月7至9日,由武汉音乐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中国音乐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共同发起的“首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大会以国内外音乐传播的历史与现状、音乐传播教育考察、音乐传播媒介研究、艺术市场的运作与管理、音乐经纪人素质及要求、音乐风格与传播形式研究、音乐传播现象的文化及社会意义等为议题,集结了来自全国的近百位专家进行研讨。汪森在此次会议的综述中指出:“对音乐传播的现象和规律进行考察和研究,催生了一个崭新的学科——‘音乐传播学’。音乐传播学既是社会实践的迫切需要,又体现了传播学的发展趋势。音乐传播以传媒为依托,以音乐在现代传媒中的多元组合方式和传播管理为主要对象,是包括音乐策划、音乐制作、……音乐产品营销等新型音乐应用门类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20)汪森:《传时代之音,播四海之乐——“首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综述》,《黄钟》2003年第2期。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音乐传播学研究的全面展开,也标志着艺术传播学在音乐学领域的良好开端。

2005年5月22至24日,“第二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共同发起,议题涉及音乐传播学科建设与教育思考、音乐传播的形式与特征研究、音乐传播考察与媒介研究、音乐市场与艺术管理、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播研究、音乐传播的文化思考等。曾遂今针对此次研讨会指出,与会者是围绕“音乐传播”与“传播音乐”两大范畴进行讨论的。他认为,“音乐传播”是一种社会现象,“传播音乐”则是行为,是社会中的个人或群体行为。“作为‘传播音乐’的行为,必然造成‘音乐传播’现象的后果。音乐传播现象,是我们当前继续考察和锁定的现象。它是音乐学研究在新的社会与技术条件下的延伸与发展,是音乐学在当代与未来的延伸与发展,更是音乐学研究在未来具有生命活力的研究范畴之一。”(21)曾遂今:《音乐传播与传播音乐——写在第二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之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曾遂今主张从音乐传播现象入手,结合音乐传播的历史去思考音乐传播学的建构,其思路是有益的。

2007年10月27至28日,由中国传媒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主办,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传播学会承办的“第三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在南京艺术学院召开。这次会议的议题涉及音乐传播教育与区域文化产业发展、音乐传播学的理论与文化发展策略、民族音乐文化与国际交流等。这次会议是对前两届会议的深化,其间,对音乐传播学学科体系的研讨尤其受与会代表关注。会上,曾遂今关注到音乐传播的时空问题,并从方法论上为音乐传播学学科体系探路,他认为“音乐美学、文化人类学、民族音乐学在研究音乐本质问题上的探究,为今天的音乐传播学研究奠定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基础:……把握时空观念,以时空作为该学科的切入点之一,是音乐传播学对音乐传播现象考察的关键环节”。(22)参见王晓平:《音乐传播与文化发展———第三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综述》,《音乐研究》2008年第1期。汪森从我国现行的学科设置与学科体系出发,通过与艺术学、传播学、音乐学的比较指出:“音乐传播学不属于横向交叉学科、综合交叉学科,……应围绕音乐与传播的本质构建其学科体系的内容和框架。……在音乐传播的研究对象与范围方面,可分为作为音乐美学的音乐传播(学)和作为音乐社会学的音乐传播学两个层次。……(要)借助传播学的视角、观念、方法,结合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进行研究,至于哲学、美学、心理学、社会学就更是传播学直接的理论来源。”(23)同上。与会者在学科设置和专业培养的实操层面也做了深入交流,比如中国传媒大学结合自身的传媒方向优势建构音乐传播专业的学科体系和培养体系,南京艺术学院则把艺术传播学与艺术管理结合起来,培养音乐传播人才。

有关音乐传播学的建构问题,进入21世纪后,涌现出诸多优秀成果。2014年,曾遂今的《音乐传播学理论教程》出版,该著从音乐传播现象入手思考音乐传播学的建构问题。作者在前言中指出:“音乐传播学,作为一门新兴的艺术科学,它就应当在以上这些宏观现实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与音乐的传播现象紧密相关的一套知识体系。这套知识体系将可能成为一把具有价值理性的、解决实际困惑的钥匙。……这个知识体系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其一,音乐传播是人的社会行为、社会目的和手段,音乐传播在音乐的社会存在中具有普遍意义,音乐传播现象在不断地发展;其二,伴随音乐传播过程所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门新兴学科——音乐传播学重点研究的对象;其三,音乐传播教育是适应当代社会人才需求的高等教育新型专业类型。这三方面体现了音乐传播概念内涵不同的层面,体现了音乐传播概念的科学性。”(24)曾遂今:《音乐传播学理论教程》,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前言”第2页。这部著作的价值在于从音乐传播的实际现象出发建构音乐传播学,而非生硬借用西方传播学理论套解音乐传播学,体现出中国学者自主建构音乐传播学的自觉性。

除了音乐传播学之外,艺术传播学在影视和戏剧领域也出现不少成果,其中电视传播领域成果尤其丰富。2000年,叶家铮著述的《电视传播理论研究》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是作者在1988年出版的《电视传播的艺术》一书基础上的进一步思考,从电视传播的本体属性、主要内容、社会功能、传播符号、节目表达、观众反馈、宣传管理等方面更为系统地认识了电视传播理论。(25)叶家铮:《电视传播理论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000年,石长顺的《电视传播学》出版,此书与叶家铮《电视传播的艺术》一书出发点相同,也把电视传播放在大众传播视野中去认识,认为电视传播学是大众传播学的一个分支。作者指出“电视传播学就是研究电视传播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是从理论高度来审视具体的电视传播实践”。(26)石长顺:《电视传播学》,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此书明确把电视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划分为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传播对象和传播效果五大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作者强调对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借鉴和吸收,融合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现代科学研究视角,辅以社会调查的方法。该书内容涉及电视传播的特性与功能,以及电视传播的符号、模式、主体控制、内容分析、议程设置、受众、效果及国际化问题,是针对电视传播学的较为系统的研究成果。李艺、刘成新等著的《影视艺术传播与审美》于2001年出版,该书把电影和电视在视听觉的角度上凝结为“影视”这个概念,主要探讨影视艺术传播与审美之间的关联性,又从电影、电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所引发的传播现象入手,论述了影视媒介的传播学特征、视频传播的发展概况、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等问题。作者认为:“影视传播是大众传播中的一种。……如果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看,影视传播又是广义传播中的一种。……站在不同的研究层面,对传播系统中传者、媒介、受者的划分会有所不同。但是无论站在何种角度,把人和媒介机构归并为一个系统来研究已是一种新趋势,所不同的只是把这个系统划入传播者领域研究还是划入传播媒介领域研究。这种归并为一个系统的研究方法有利于将影视整体作为一个小系统置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中考察,把它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其他的社会系统联系起来进行探讨,站到宏观的角度来把握影视的本质,依靠宏观把握微观。”(27)李艺、刘成新等:《影视艺术传播与审美》,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第165页。作者强调“全息律”在影视传播中的应用,更多地是在以方法论的角度探讨影视传播的规律性问题。2006年,张晓锋著述的《解构电视:电视传播学新论》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该书受美国传播学家拉斯韦尔的“5W”模式的影响,按照电视传播实践的环节,兼及电视媒介的特殊性,以电视传播发展论、媒介论、系统论、体制论、内容论、接受论、效果论的结构写成,构成了电视传播学的逻辑秩序,是在前述学者论著基础上的结构性完善。(28)张晓锋:《解构电视:电视传播学新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2009年,钱智民、李沭樘编著的《电视艺术传播理论专题研究》由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从中国电视媒体话语范式演变、电视节目主持人文化影响力、电视数字付费频道发展、省级卫视品牌发展战略、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负面效应、视觉文化传播的社会影响、影视剧传播的时尚文化价值等方面论述了电视艺术传播的特征。(29)钱智民、李沭樘编著《电视艺术传播理论专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2009年,潘源著述的《影视艺术传播学》出版。该书“重在研究‘影视艺术传播’规律,即把影视艺术作为传播手段,而非传播客体,着重探讨影视艺术如何遵循美学原则进行信息加工,实现‘意义’的建构、生产与传播。所以,本书建构的‘影视艺术传播学’体系以‘意义’传播为研究核心,这不仅在于人和世界的关系是通过意义的构建与交流得以建立和确认,并由人类传播活动得以实现,还在于艺术传播相对于非艺术传播而言,更侧重于通过具有美感的形式进行意义的传播与交流”(30)潘源:《影视艺术传播学》,中国电影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可见,作者不是把影视艺术作为传播对象,而是另辟蹊径,将影视艺术作为传播手段,而把艺术作品的“意义”作为传播对象,把影视传播系统当作意义的生成场域,把影视传播控制当作意义的赋予机制,把影视艺术传播媒介当作意义的传播载体,把影视艺术的传播接受当作意义的沟通互动,把影视艺术的传播价值当作意义的现实转换,与前述学者关于影视传播学的建构形成鲜明对照。

2019年,仝美慧的《电影传播学》针对电影传播学作了有益的建构,作者认为:“电影传播学就是研究电影传播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是从理论高度来审视电影传播实践”……“是在大众传播学的理论框架之下,以大众传播学和电影学的理论作为支撑,主要研究电影这个独立的艺术主体的传播特性、传播模式等问题。”(31)仝美慧:《电影传播学》,云南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4-7页。该著作把电影传播学建立在大众传播学和应用电影学的基础上,考虑到了电影传播的综合性、时空性、视听性、真实性和逼真性特点,还专门讨论到电影传播符号的问题,认为符号是信息传播的载体。此书对电影传播的内容、受众、主体控制(“把关人”),还有媒介技术对电影传播的影响、电影的市场营销、电影的叙事理论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在美术领域,罗一平的《美术信息学》于2002年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该著受信息科学、传播学和符号学的影响较大。作者从美术信息入手,深入分析了美术信息的基本特征,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美术信息的传播方式、美术信息的传播与接受、美术信息的符号属性、美术信息的研究方法等问题,是美术领域建构艺术传播学的代表性著述。(32)罗一平:《美术信息学》,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006年,杜骏飞、万新华编著的《艺术中的传播》出版。该著试图从中国画的演变历史入手探索艺术传播的规律性问题,作者认为:“绘画创作过程既是画家内在精气神交融、信息流通的人内传播过程,也交杂了个人和绘画团体、社会风尚的信息交流过程。……艺术传播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系。……用传播学的观点来看,对艺术的传播与接受的一般前提性的本质概括,是打开知识艺术传播的整体之门的钥匙。”(33)杜骏飞、万新华编著《艺术中的传播》,吉林美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这部书受传播学、符号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影响较大。

在戏曲领域,至少有两部著作值得关注:一是2005年由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李玉莲的《中国古代白话小说戏曲传播论》,二是2009年由南方出版社出版的胡绪伟的《中国戏曲传播论》。《中国古代白话小说戏曲传播论》分小说、戏曲两大门类讨论传播问题,依其理论架构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传播者研究,下编为媒介与渠道研究——传播者研究主要集中在创作、评论、出版及传播控制四大方面;媒介与渠道研究主要集中在声音(含口语、词话、表演、韵文)、文本(含选辑、改编、评点、翻译)、技术与组织(含印刷、商业、版本、藏书)方面。(34)李玉莲:《中国古代白话小说戏曲传播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作者从这些方面为戏曲传播学的建构作了有益的尝试,此书也堪称运用传播学来研究中国古代小说和戏曲传播现象的重要著作。《中国戏曲传播论》是较早在戏曲领域系统地建构传播理论的一部著作。作者把戏曲传播研究划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认为狭义的戏曲传播研究指传播学视野中的戏曲研究,广义的戏曲传播研究则既包括前者,也包括戏曲传播现象的研究。作者针对戏曲传播,分别从传播溯源、文本传播、流派传播、演出传播、接受反馈、海外传播等方面展开论述,其中文本、流派、演出三者大致是从戏曲的综合性出发分别作出的研究,接受反馈主要从观众角度出发进行讨论。(35)胡绪伟:《中国戏曲传播论》,南方出版社2009年版。

总之,艺术传播学的建构在21世纪进入深化期,其突出表现一方面体现在针对艺术传播学研究对象的讨论、研究方法的丰富、研究内容的充实上,另一方面体现在诸多院校把学科建构与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开始培养艺术传播学的专门人才上。从学科的建构性研究到人才培养的落实,艺术传播学及其研究均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对艺术传播学建构史的思考

就上述中国学者的著作和论文来看,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21世纪初,艺术传播学基本上都还处在建构阶段,而建构艺术传播学的方法多是借助当时影响较大的其他学科的理论资源,这些学科包括传播学、文艺学、美学、符号学以及与科技相关的一些学科。这些资源对艺术传播学基本架构的确立有较多的启示,也为艺术传播学的建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从更宏观的历史角度看,中国艺术传播学的建构主要受欧美传播学、技术哲学、符号学等新兴学术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中国的影响。

独立的传播学兴起于美国的一批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政治宣传的研究,这与20世纪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欧美传媒业的兴盛所引发的针对传播问题、媒介问题和媒介批评问题的研究有直接关系。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欧美传播学虽然在中国有一定的声量,但并不算大。欧美传播学真正在中国迅速产生影响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事。1982年5月5日,美国大众传播学者、夏威夷东西方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威尔伯·施拉姆访问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做了学术报告《美国“大众传播学”的四个奠基人》,介绍了拉斯韦尔、莱文、拉扎斯菲尔德、霍夫兰四位传播学家,引起中国的新闻学等领域的高度关注。(36)[美]威尔伯·施拉姆讲授,王泰玄记录《美国“大众传播学”的四个奠基人》,《国际新闻界》1982年第2期。同年11月25至2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倡议的“西方传播学座谈会”在北京举行。这次座谈会上,中国的学者们针对西方传播学做了认真研讨,认识到传播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有着广泛的联系。可以说此次座谈会标志着中国学术界对传播学的认可。(37)徐耀魁、黄林:《西方传播学研究座谈会综述》,《国际新闻界》1982年第4期。自此,源自欧美的传播学著作在中国境内广泛译介,不仅在新闻学界产生影响,也引发了艺术学界的密切注意——尤其是大众传播学的理念、原理和方法。与此同时,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下称“三论”)也被译介到中国。“三论”是20世纪40年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学说,最早源自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1982年7月10至14日,在北京召开了关于“三论”中的科学方法和哲学问题的学术讨论会,钱学森做了学术报告《系统思想、系统科学和系统论》。在这次会议上,专家们针对“三论”之间的关系、信息的本质、“三论”在科学和哲学研究领域的方法论价值做了深入探讨,会议也标志着中国学者对“三论”的思考全面展开。(38)郭国光:《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中的科学方法和哲学问题学术讨论会在京召开》,《哲学研究》1982年第8期。

20世纪80年代,大众传播学和“三论”两大学说对中国学术界的影响十分深刻,广泛渗透到哲学、历史学、文学、艺术学等领域,也自然影响到了正在“生成”中的艺术传播学。叶家铮的《电视传播的艺术》就运用拉斯韦尔在1948年发表的《传播的社会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提出的“5W”模式以及信息论学者香农和维纳于1949年发表的《传播的数学理论》一文中提出的传播渠道理论思考电视传播问题。1992年邵培仁主编的《艺术传播学》也把“三论”作为艺术传播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在论述过程中结合拉斯韦尔、施拉姆、香农、维纳等人的观点支撑其论点。1993年孙宜君的《文艺传播学》也接受了“5W”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7W”模式,同时还倡导运用“三论”作为文艺传播学的重要方法。

就大众传播学和“三论”的影响而言,中国学者关于艺术传播学建构的主要成就一方面体现在系统性和跨学科特征上,另一方面体现在从研究对象、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以及以受众分析为代表的传播效果等方面为艺术传播学搭建起较有实用性的框架。

除了大众传播学和“三论”之外,符号学的引入也助推了艺术传播学的建构。符号学源自对信息和语言的研究,是随着信息论、控制论、传播学等的出现而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其独立的标志是1969年国际符号学会成立并选用“semiotics”为符号学的正式名称。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符号学的部分成果被译介到中国。1988年1月21日,“京津地区符号学讨论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赵毅衡、王鹏令、李幼蒸等学者介绍了国外符号学的发展情况,此次会议标志着符号学研究在中国学界的全面展开。(39)眠安:《京津地区举行符号学讨论会》,《哲学动态》1988年第4期。此后,符号学也随着大众传播学、“三论”而进入艺术传播学建构领域,其核心影响依然体现在方法论上。邵培仁主编的《艺术传播学》在讨论艺术创作的编码问题时特别指出:“符号是人类艺术传播的要素,既能脱离传、受双方而独存,又能作为体系、习惯被确立,变成束缚、支配已经掌握了它的人的‘牢狱’。创作构思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对传达意象的艺术符号进行挑选、提炼和有序组合。”(40)邵培仁主编《艺术传播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7页。修海林的《音乐学领域中的传播学研究》一文把音乐符号定义为“传通符号”,并将其划分为型态的、观念的、行为的三类。(41)修海林:《音乐学领域中的传播学研究》,《中国音乐》1993年第2期。石长顺的《电视传播学》专门讨论过电视传播的符号性质,把符号定义为信息传播的中介,认为电视传播的符号主要体现为图像符号、声音符号、字幕符号、体语符号。我们仅从以上数例,即可看出符号学在艺术传播学建构中的方法论价值。

就符号学对艺术传播学建构的影响而言,可以说中国学者借助符号学对艺术传播学做了较为深化的研究。符号学的介入,对艺术传播学在艺术的信息符号特征、符号的构成和传播原理等方面的思考产生的影响是较深的。

艺术传播现象是各种因素综合促成的,所以艺术传播学的建构也受多个学科领域的影响。除了大众传播学、“三论”和符号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社会学、心理学乃至哲学、历史学、文学等学科都已经并将依然影响着艺术传播学的事业进展。我们由此不难看出艺术传播学建构工作的复杂性、艰难性和持久性。

本文是针对艺术传播学的学科建构历史来展开讨论的。这门学科的历史,与专门针对艺术传播现象进行研究的历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区别还比较大。关于艺术传播研究的问题域及原理的探讨,笔者将另行撰文论述。

这个学科的建构,是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结合对丰富多彩的艺术传播现象的研究和基于学科自身的使命和秩序来实施的,旨在为研究艺术传播现象提供视角、路径和方法。作为新兴的学科,艺术传播学在建构之初借鉴了欧美的大众传播学、以“三论”为代表的科学研究方法、以符号学为代表的深层理论研究方法以及欧美的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研究方法,显示出一种粗放状态。我们能感受到西方理论对该学科建构的支持作用,这与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有直接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科技发展的深化以及中国经济社会的崛起,艺术传播学的建构也在持续深化和细化。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学者力图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建构较为独立自主的艺术传播学,这种意识和相关的努力都很有价值。仲呈祥指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传播研究话语’——这是加强新时代艺术传播研究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传播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则是其题中必有之义。”(42)仲呈祥:《中国特色艺术传播研究话语构建刍议》,《艺术传播研究》2021年第2期。虽然艺术传播学在建构过程中援引了众多西方理论资源,但它作为一门学科的倡导和建构始于中国,这是一种可贵的尝试,也是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尝试。

艺术传播学的建构,除了受前述学科的影响外,还受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革命而崛起的新兴传播媒介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开始尝试全面融入国际社会,与此同时,以广播电视、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媒体等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成果也深刻影响到艺术领域。艺术的社会功能伴着新兴媒介的浪潮,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当属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互联网在中国从引入到普及的过程,这一过程几乎彻底革新了中国人创造艺术、传播艺术、接受艺术的习惯。原先借助实体空间进行创作、传播、接受的艺术活动,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媒介构筑出一个全新的空间后,大量进入虚拟空间。当前,随着互联网发展的深化,媒体融合已成为一种趋势,而智能化媒介会把这种趋势推向一个新的境界,艺术在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之间的传播实践也越来越多样化。这无疑也会推动学者们在一个新的起点上继续思考艺术传播学的建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传媒大学2012年即创办《音乐传播》杂志,2020年将其更名为《艺术传播研究》,并于2023年7月起由季刊改为双月刊。该杂志从音乐传播学的研究起步,随着各个门类艺术传播问题的骤起,现已扩展为一个面向所有研究艺术传播问题的学者的专门阵地。从创刊到更名和改版,该刊已发表大量关于艺术传播问题的学术文章,对艺术传播学的建构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将会继续有力推动这一学科和相关研究的拓展。

我们有理由相信,艺术传播学在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下,会不断吸收新知识、关注新现象、探索新路径,从而建构出更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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