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收入准则的总额法、净额法判断实务分析
2023-09-21彭跃
中国集体经济 2023年26期
彭跃
摘要:2017年国家对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信息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个新收入准则能够有效解决确认收入实务中在总额法和净额法选择上出现的问题。基于此,文章从新收入准则中的总额法和净额法出发,对新收入准则下的总额法净额法判断实务进行分析,并总结其中关于合同管理和財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和启示,以期能够为基于新收入准则的总额法净额法判断实务提供帮助。
关键词:收入准则;归属权;控制权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收入中存在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情况,而在一些特定的交易情况下,这种代收款项并不能算作企业的经济收入,这也就导致了在不同的商业模式中进行收入确认要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者中进行判断选择。在2017年7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即“新收入准则”,该文件对企业收入确认的模型以及标准进行了修订。因此,有必要对新收入准则的总额法净额法判断实务问题展开分析,以便使现阶段企业更好地开展收入确认工作。
一、新收入准则的总额法与净额法
(一)新收入准则的编制背景
新经济新业态的大背景下,原收入准则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弊端逐渐浮现出来,其中许多主观依赖性较强的判定内容,很容易引发会计核算风险。如在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方面的内容中,原收入准则提出对此进行区分,并根据各自的标准进行确认,对于无法区分的情况,需要按照销售商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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