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单纯肢体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利用情况与社会经济地位的关系
2023-09-21王一然刘运铎范韫仪范亚林郑晓瑛
医学与社会 2023年9期
王一然,刘运铎,范韫仪,范亚林,郑晓瑛
1北京大学APEC健康科学研究院(HeSAY),北京,100871;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100730;3 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100069
伴随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增长,人口带残预期寿命占比也在持续扩大,预计从2015年的9.60%增长为2050年的14.54%。老年人残疾问题更为严重,其带残预期寿命预计从2015年的5.78年升至2050年的11.45年,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老年残疾人在残疾总人口中的占比将从2030年的57%增至2050年的70%[1]。老年人急剧的伤残扩张趋势对康复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提出了紧迫要求。康复服务是针对“康复需要”提供的综合措施,旨在使广大残疾人改善参与社会生活的自身条件[2]。其中,医疗康复是康复服务的重要组成,指的是个体通过医疗手段解决自身功能障碍的行为[3],本研究所指康复服务限定于医疗康复领域,包括医疗服务与救助、辅助器具配备、康复训练与服务3项。当前,“康复服务利用不足”是一项全球普遍挑战[4-5]。基于此,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的一些研究多从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 position,SEP)概念角度探求促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利用的更多可能策略。SEP是一个涵盖资源与声望在内的综合性概念[6],是个体或群体在社会结构中所处地位的社会和经济因素的集合[7],收入、职业、受教育水平、住房条件等是SEP的常用操作化指标[6]。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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