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词汇特点研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英译版为例
2023-08-06闻菲阳王宁南成玉
闻菲阳 王宁 南成玉
(延边大学,吉林 延吉 133002)
一、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涉外法律事务也逐年增加,法律英语逐渐成为一项涉外执法者必须具备的技能。 2020 年5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为«民法典»)出台,这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发展有里程碑式的意义[1]。 研究和传播«民法典»,可以在促进国家间有关法律制度的意见交流的同时,让中国以外的地区和人民了解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同时融合借鉴,改进不足。
通常来说,法律语言是法律执业者在从事诉讼、司法、立法等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特殊语域[2],在词汇、形态、句法、语义以及其他语言特征上都不同于普通自然语言,具有一致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健全性。 文章将通过对«民法典合同编»英译版中的词汇分析,从使用分布和语义关系等角度总结出法律英语词汇具有的几项特点,由此提高法律英语学习者对法律英语的理解、翻译和运用能力。
二、 古体词和外来语的使用分布
(一)沿用古体词
“任何一段法律英语都充满了某种古词语,只有律师们才会使用它们。”[3]古英语能够简洁明了地表达句意,使句法紧凑严密,给读者以古朴庄重之感,同时体现出法律文字本身的正式、威严和神圣。 法律文本里的古体词大部分为支撑语法结构的复合副词,以here, where, there 等词为词根,以不定数的介词为后缀组成,较为常用的有whereby,thereto, wherein, thereof 等词。 例如:
(1)Article 621.Where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an inspection period, the purchaser shall...notify the seller of any circumstanceswherebythe quantity...is not as agreed.[4]
其中古体词whereby 作为连接词,引导定语从句,引导后面的定语从句修饰先行词circumstances,语义严谨,衔接紧凑,逻辑流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