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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册页

2023-07-04张羊羊

大理文化 2023年6期
关键词:鲥鱼

张羊羊, 1979年5月生于江苏武进,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见于《钟山》《天涯》《十月》《散文》《大家》《中国作家》《山花》等刊物。有诗集《马兰谣》《绿手帕》,散文集《庭院》《旧雨》《草木来信》《大地公民》等出版。

七星瓢虫

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忽左忽右地蹦跳在麦地间的小路上,他的黄帆布书包斜搭在腰下。他有着发现万物的天赋,突然停住了手中甩动的树枝,悄声蹲下来,用手指去数麦叶上的小虫子,数呀数呀怎么也数不完。这些小虫子很多被他气坏过,后来慢慢地住进了他的诗集里:“那过去了的……/还有牧歌、泥巴/还有小甲虫背着的七颗星星/一切在汉字中倒流/我的泪水倒映着古老的南方。”他长大后总是在一页纸上想起许多过去的事,眼眶就温热了。

孩提时代,我时常去捉弄一种虫子,因为它憨态可掬,个头又是不会造成任何威胁的小不点。我会把它翻过身来,肚皮朝天,六足乱蹬,然后伸展一只翅膀抵地,慢慢转圈,终于翻了过来。在它暗自高兴、累得刚透过气来,我随手又将它掀了个身。就这样乐此不疲地看它翻来翻去,猜想它也是满肚子的火。

它叫七星瓢虫,会受困于我捉弄蚂蚁时差不多惯用的伎俩。一只蚂蚁好好地在赶路,它一早就有了美好的打算。被我遇上了,蹲下身来一大口唾液堵住了它的去路。它想了想,绕开这该死的障碍继续赶路。我又是一口唾沫堵住它。它是知道今天不下雨的,只是奇怪这玩意哪来的。于是绕来绕去,恼火得很,所幸我的口水吐干了。

对七星瓢虫的外观描述,泉麻人的一句颇为出彩:“在带有光泽的橘红色上,均匀地配上七个黑点,头上有两个白点,仿佛设计师用亮漆画上的一般。”而且,在他的笔下,日本的乡间也不乏我这样的孩子以及我这样的孩子参与的某类场景,“被当作卡通或玩具角色的,几乎都是七星瓢虫。”

时隔多年,当我看见那只熟识的小可爱在草尖上休憩,或者说在一个美梦中也淌着口水,它的脑袋里会是怎样辽阔的一片天地?它背的可是北斗啊。我开始将自己慢慢缩小,小得在一粒土上躺着看天,一株稻穗已是我眼里的满天星斗。我对它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我的诗歌里慢慢闪现它们更为动人的样子,而不是那种被戏耍得翻来翻去的笨重和无奈——“今日不取花香/不付碎银/今日我邀七星瓢虫/不醉不归”(《美妙》)、“我们憨厚的邻居/住在青椒里/鞘翅目籍贯的/七星瓢虫夫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照看星光下的棉花和果园”(《小王国》)。

一个北方的文友说,他们那里说到“花大姐”都知道是瓢虫,说瓢虫未必知道是“花大姐”。这个“花大姐”与七星瓢虫不一样,红褐色,背上有二十八个黑点,每一个鞘翅上有十四个黑斑。其实远古以来,瓢虫们过着各自想要的生活,直到人类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在这个世界,连这些无辜的虫子也被咬牙切齿地类分为害虫和益虫。比如泉麻人的经验是,在二十八星瓢虫出没的土地上种植出来的橘子,色彩也显得黯淡。对此,我还真是不清楚二十八星瓢虫的能耐。可当我写下七星瓢虫照看星光下的棉花和果园时,我又何尝不是存在一种偏见?夏天,在棉花、槐树、豆类等植株上,七星瓢虫们聚集在一起享用蚜虫。天寒时,它们在小麦和油菜的根茎间、向阳的土缝中越冬。而二十八星瓢虫因为口味不同,喜欢以茄科、豆科、十字花科等植物为食。说白了都只是为了饱暖的生存本性,才能繁衍后代,这个星球上于是有了千姿百态的生命。

有一天,我捉弄过的两个小家伙在同一棵植株上相遇了。那时,七星瓢虫先生正在美滋滋地吞咽着蚜虫。而优雅的蚂蚁小姐看到这一幕,瞪大了眼睛,这些蚜虫可是它饲养的啊,蚜虫以植物的汁液为食,经过消化产生带有甜味的粪便叫蜜露。蚂蚁小姐最喜欢这种甜品,它想喝时,就用触角轻轻敲打蚜虫的腹部,蚜虫就可以分泌出蜜露来。眼见七星瓢虫一大口一大口吃掉它心爱的蚜虫朋友,蚂蚁小姐再也不顾体面,冲上去就和七星瓢虫大战了起来……斗转星移,故事却这样年复一年地发生着。

七星瓢虫与蚂蚁,都是我童年的“玩具”,它们有时又会同时在另一种“玩具”上散步,那个“玩具”叫野豌豆。

豌豆·野豌豆

从宋人舒邦佐的“豌豆斩新绿,樱桃烂熟红”到方回的“樱桃豌豆分儿女,草草春风又一年”,可看出豌豆和樱桃差不多在同一时节。方回是徽州歙县人,那地理也属江南。方回估计是个喜欢豌豆的人,我大致翻了翻,写过好几首关于豌豆的诗,经常把含桃与豌豆并列。我在猜含桃是什么样子的桃子、有没有吃过,一查含桃原来就是樱桃。“莺所含食,故言含桃”,有些名字来得挺有意思。

豌豆这东西,直觉上是从西方引進来的。西汉时的张骞就带回了苜蓿、芝麻、大蒜、蚕豆以及我非常爱吃的一种水果葡萄。《太平御览》载:“张骞使外国,得胡豆种归。”在汉时,最早胡豆就是指豌豆,不过张骞带回来的胡豆其实是蚕豆,后来经李时珍之类“其苗柔弱宛宛”的描述,豌豆就不叫胡豆了。不过,豌豆和蚕豆都是张骞带回来的,至于哪个是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哪个是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带回就不得而知了。

同是引进物种,豌豆入了那么多的诗句,我有点替花生米不值当。两者炒熟皆可下酒,但我更钟意后者。

初夏的时候,又看见了那一大簇花,多为粉红色,有的近紫色,却喊不出名字来。凑近瞧一下,还结有许多略扁的青色荚果。

它们根茎匍匐,细柔的茎略斜升有攀援状,花冠蝶形,最大的一片花瓣像把提琴。我拍了照片,问身边的朋友。有的说是野豌豆,有的说是苕子,有的说就是《诗经》里的薇,还有一个朋友说它的豆壳可以做哨子。

说到哨子,我大概有点印象了,忘了自己是否以此荚果做过,可以肯定的是见伙伴们这么玩过。事实上,五天以后我就看到了有个孩子用这种荚果做成了哨子,在吹,吹着吹着滑出了嘴巴,她哈哈一笑,门牙掉了两颗。

豌豆我认识,它的果实也叫青豆,被制作成一种“蒜香青豆”的零食,我还挺爱吃的,脆脆的,又可以佐酒。嫩的豌豆荚(也叫荷兰豆)清炒一下有点像扁豆,炒扁豆我从小就吃,谈不上多爱,也没觉得讨厌,豌豆荚我似乎不愿意接受。还有豌豆苗,已是餐桌上一道时令蔬菜,我听大多数人都说好吃,我夹过一筷子后,再没尝过。那味道说起来别扭,所以口味的事真是麻烦事。我问我妈,我们那以前种豌豆吃豌豆苗吗?我妈说,很多人家种了吃豌豆苗。可我好像没见过哪家蔬菜地里种过这东西。我又问,我们家为什么不种?她说,奶奶也没种过,都不喜欢吃。

所以,豌豆真正的文化之根还扎在西边。在丹麦,一个叫安徒生的人把豌豆种成了童话。比如《豌豆公主》:一个王子要娶一位真正的公主,但他总是无法判断哪个是真正的公主。一天晚上,有一个美丽的女子出现了,她在床榻上放了一粒豌豆,取出二十张床垫子压在豌豆上,又在这些垫子上放了二十床鸭绒被。第二天,公主告诉大家整夜都没有合上眼,有一粒很硬的东西把她硌得痛苦不堪。于是大家认定她的确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因为,她居然还能感觉得出来压在这二十层床垫子和二十床鸭绒被下面的一粒豌豆,除了真正的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会有这么稚嫩的皮肤的。又比如《五粒豌豆》:一个豆荚里有五粒绿色的豌豆,它们以为整个世界都是绿的,后来它们成熟了,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变黄,它们想出去看看,比比谁走得最远。它们被一个男孩当作子弹通过豆枪飞射出去。五粒豌豆中有三粒躺进了鸽子的嗉囊里,有一粒落在水沟里,在脏水里躺了几个星期。只有最后一粒飞到了顶楼一个生病女孩的窗口长满了青苔的裂缝里,温和的阳光呵护它发芽了,长出长长的藤蔓,小女孩用一根小木棍支起它、用一根线牵引它,它还开出一朵美丽的花。小豌豆天使般给小女孩带来了生命的希望与力量,她欣慰地笑了,想着“自己也会好的”。她看着它,自己一天天好起来了。

在中国,豌豆的妙处是给我多添了一种好酒。白酒的原材料无一例外全部都使用谷物高粱、小麦、玉米、大米、糯米等为原料,汾酒的酿造原料除了粮食外多了豌豆。豌豆并不直接用于酿酒,用来制酒曲。酒曲可谓酒的风骨,因为豌豆的融入,汾酒的口感就有了独特的清香气味。

我所遇见的那簇花是野豌豆,它被种进了《本草纲目》与《诗经》,它们或充饥,或为中药。野豌豆有个学名叫救荒野豌豆,一个救荒作前缀,令我肃然起敬,遥远的苦难似乎还写在耄耋之年的老人脸上,有刀削斧凿的凝重,与《本草纲目》里野豌豆又名翘摇完全不是一个样子:“翘摇,言其茎叶柔婉,有翘然飘摇之状,故名。”好多人说野豌豆尖可以吃的,我没吃过,它当然是可以吃的,要不它怎么能救荒呢?至于如何吃法,我也无需多想象了。身边的人大鱼大肉地吃成了“三高”,开始热捧起野菜来,难得享用野性的清新自然是很好的感受。有一种吃法,说是等到荚果完全成熟后采摘,剥开里面的豆子煮粥或磨面吃。我想饥荒年代谁也不觉得野豌豆有多好吃,起码没有一笼蟹黄汤包可口、过瘾。

至于叫苕子,好像与野豌豆在微风里轻摇的姿势没什么关系,但无论谁愿不愿意,它完全可以拥有这样的名字。

还有说野豌豆就是《诗经》里的薇,我挺喜欢这个名字。微笑本来就好看,微笑的草就更令人动容。我小的时候见过爸爸同事家的女儿,比我小两岁,她微笑起来就是好看;我孩子读小学的第一个班主任,比我大两岁,她微笑起来也很好看。她俩的名字都叫“小薇”,她们和野豌豆的花一样阳光。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采薇采薇,薇亦柔止”“采薇采薇,薇亦刚止”……采薇菜啊,采薇菜呀,薇菜开始发芽了,薇菜已长得柔嫩了,薇菜长得又粗又硬了。一个普通士兵思乡的哀伤,带着泪般飘洒在他很熟悉的平时底层人民用来充饥的薇菜上。“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一刻,薇又有了苦难的色彩。

但我听说,野豌豆是一种很好的牧草,想起成群的牛羊经过,嚼得那么香甜,我会快乐一点。

又过了一阵子,野豌豆的荚果成熟了。我看见朋友家的孩子可可正鼓着腮帮吹哨子,声音并非特别悦耳,却独属童年。这真是一个乖巧伶俐的女孩,她是怎么用豆荚做了一个哨子的呢?我小时候究竟有没有做过、有没有吹过,真不记得了。

种  子

大概许多孩子都有一个会种香瓜的奶奶吧,而这个孩子也一定特别喜欢吃奶奶种的香瓜,我这开头一句,或许在我孩子眼里已是一个“病”句,因为我的妈妈没有地给他种香瓜吃了,他也没机会见到奶奶的手可以变出许多他喜欢的食物。从前奶奶那块小小的香瓜地,有我好多个坐在门槛上守望的夏日。小黄花开了,结小果了,繁密的瓜叶间一个个白白的肚皮鼓起来了……摘吧,甘甜的童年。只是,到最后的几个香瓜,奶奶是决不允许我吃了。

等瓜熟透了,自个儿从蒂上脱落,奶奶会剖开香瓜,取出瓜瓤,将瓜籽洗净、晒干。最后,用灶膛里的草木灰和些泥土加水拌匀,裹好香瓜种子,一个灰漆漆的泥团黏贴在面对灶口的墙壁上。我一直记得儿时灶披间里那个黑饼状的糊团,安安静静地待在墙上到来年春天又被奶奶取下来,播撒在她那块小小的香瓜地,然后我的夏天很快就来了。

好多年后我才问起奶奶,为什么要那样存放瓜种呢?奶奶说了两个字:保暖。这种古老的留种方式,欣许是她的奶奶教给她的,至于为什么她也许问过,她的奶奶可能同样告诉了她两个字:保暖。我依稀感受到了那寒冷冬日柴禾的残余灰烬从灶口弥散出来的余温。

从奶奶那里,除了那些直接可以吃的种子(比如花生、玉米、黄豆、赤豆等)外,我还认识了许多乡间常见蔬菜种子的样子。我知道那些种子里面最小的种子是芥菜籽,你可能吃过雪里蕻,但你未必认识芥菜籽。

有了对种子的认识,我足够假设一种生活,那么给我一片荒地我就可以去谋生了。从闲置的茅屋里,我首先要磨亮那些生锈的农具。你看我是如何飞舞镰刀除去那些杂草的,我自己也不相信一会工夫就把锄头使用得得心应手。我的这片荒地初具了畦、垄、埂的轮廓,板结的泥土被敲得松软,它们的呼吸开始匀畅。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从腰间解下那个小小的布袋,嗯,该是你们睡醒的时候了。

水稻的种子是一定要带上的,它会是我黏稠的米粥生存的底线,喝了米粥我才有力气继续劳作。糯稻的种子也要带些,收好谷子囤上一年,岳母曾說陈年的糯米最适合酿酒,有上那么几缸好酒,我心里会踏实些。麦子呢?起初没想带上,我对面食并无太多的依赖,最终抓了一把是因为突然想起秋天月圆的日子要吃几块月亮饼,然后想想奶奶活着时给我做饼吃的情景。月亮饼需要菜馅,所以,做饼用的青菜种子会带上。平日里,青菜可是南方妈妈做得最多的一道蔬菜哦。吃不完的青菜可以腌制咸菜,咸菜下粥对我而言可是美味。黑芝麻种子也要带些,星星般洒在饼的两面,嘴巴里会盛下一整个星空的香。烙饼不能少了豆油,所以带上大豆的种子自然不必说了。

我已经播下了多少种种子?一、二、三、四、五、六。好了,我最喜欢的蔬菜是苋菜,红红的汤汁搅拌一下米饭,那是年少时多么诱人的食欲啊,我怎么长大、变老,都深深迷恋着那一抹微红。“菹有秋菰白,羹惟野苋红”,陆放翁随口一句就画了一个味美的秋天。那就把茭白的种子也取出来吧,我扛了把铁锹去荒地西南角挖了个小池塘,雨就下了起来填满了我的池塘。有了挺拔的茭白,池塘也好看点。鱼的种子可没带啊,不急,几只白鹭看见我这里已是一片葱郁,它们原本去远处那个湖里捕食,返回喂鸟宝宝时在我这稍息了片刻,它们为这里突然的变化感到惊讶,一不留神,叼着的小鱼滑落了下来。有那么两条垂死的一下子喘过气来,甩了甩尾巴隐入池塘深处。我笑了,我知道水底藏下了美好的秘密。

人是不能贪心的,我来这块荒地时准备了十种种子,还剩下两种了。我先安心地住上一段日子,顺便修葺一下茅屋,把堆在屋边的芦苇整理整理,编上几条像样的篱笆。还有一棵枯了的楝树就砍了吧,以做过木匠的爷爷的眼光来判断,它的料子我估摸着可以先打上一张小方桌、两把小椅子。

我就不需要花种了,有泥土的地方春天总会冒出野花。你看,婆婆纳草就快开了,有只鸟飞过拉下的粪便里居然有牵牛花种子,于是它们也醒了,慢慢缠绕上篱笆。恋爱中的昆虫在周围飞来飞去。鸟的粪便里总是有奇迹,我希望再来棵树的种子,因为我还缺一把椅子。

屋子后还有一小块空地,种点什么呢?我瞅了下屋子里那架老纺车,虽然旧了点,结构还是完整的。那我种下第九种种子棉花吧。等摘棉花的季节快到的时候,会有一个远方的姑娘爱上我这勤劳的小伙的。

多好啊,夕陽下,我摆上一张小方桌、一张小椅子,斟满一碗陈年的老酒。菜不多,一碟炒黄豆,幸亏我没忘带大豆种子,豆油可以烙饼,还可以炒豆子佐酒,豆子真是好东西,就像自己和自己玩也能玩出好花样。还有一盘可是当年爷爷最喜欢的下酒菜:油炸鰟鮍。你看,我的池塘里鱼儿多得不断地跃出水面,那几只白鹭也早已安居了下来。

一口老酒喝下,想起棉花白了,我搬出另一张椅子。有个身影慢慢近了,布衣布鞋,朴素得像我种的棉花的气息。她愿意坐下来倒上一杯,陪我说说话,陪我聊聊明天……关于第十种种子也许你已猜到了。等我打好第三把椅子,我就要把妈妈接过来一起住了。我来这里时把奶奶留下的那个灰漆漆的泥团从墙壁上剥了下来,等妈妈亲手种下它们,会有另一个孩子坐在门槛上等奶奶的香瓜地里那一个个白肚皮鼓起来。因为我也是一颗种子……

每当我嘴角微扬时,我总从孩子的举动里寻找到当年的影子,就像每当我看见爸爸嘴角微扬时,我似乎看得出他也寻找到了当年的影子。“嘴角微扬”,多美好的短句啊,有着如此迷人的对世间的暂时放松。就像当年奶奶喊我“小接种”时,她干瘪的面容上居然也能嘴角微扬。你看——

王老师说,预备,起。张羊羊和一粒粒小种子们昂头挺胸,双手背握,开始了最初的《语文》:冰雪融化,种子发芽,果树开花……光阴“蹭”地一下晃了过去,张简之和另一些小种子们各自长着当年那些种子们的脸庞,又一个王老师开始说,预备,起……想想这样一幕的循环,我们大概都在嘴角微扬了。

菜花鲈

里下河离我出生的地方并不远,一江之隔。我见有人列过那边的一份四时鱼鲜的食单:一月的“糊涂呆子”(塘鳢)、二月的季花鱼、三月的甲鱼、四月的螺蛳、五月的白鱼、六月的鳊鱼、七月的昂嗤鱼、八月的杂鱼、九月的鲫鱼、十月的螃蟹、冬月的鲢鱼和腊月的青鱼。

这个单子有点“糊涂”,螺蛳与螃蟹不是鱼,八月的杂鱼则包括了许多鱼。

菜花鲈与鲈鱼没有关系,和里下河的“糊涂呆子”是同一种鱼,指塘鳢鱼。鱼不大,胖嘟嘟的,看起来却有点凶,体形粗壮,前部浑圆,头大稍扁平,有些地方喊“虎头鲨”,像袖珍版的黑鱼。我们这喊它“刺鯱”或“痴咕头”。这种鱼属于底层鱼,常伏于水底,所以往往耥螺蛳时也能耥到。

刺鯱与鳑鲏儿时常见,奇怪的是,小鳑鲏鱼常常将其掐去头、捏去内脏,油炸一下撒些盐,成了一盘很美的下酒菜。刺鯱似乎从来不吃。袁子才在《随园食单》中曾载:“杭州以土步鱼为上品。而金陵人贱之,目为虎头蛇,可发一笑。”说的也是这种刺鯱,可见杭州人以为的上品鱼,在南京人眼里就不起眼了。

这两种小鱼对水质的要求很高,于是慢慢少见了,刺鯱也渐渐珍贵起来。虽说不是很贵重,数量远远不比以前。袁子才说这种鱼“肉最松嫩。煎之、煮之、蒸之俱可。加腌芥作汤,作羹,尤鲜。”有年我给小镇嘉泽写本书,常去一个叫“庆兰楼”的小酒馆吃饭,那个店里能吃到油炸的椒盐鳑鲏,刺鯱则是清蒸或红烧,但最常见的是炖蛋时放几条下去,蛋更鲜,鱼肉更嫩。

国宴中有过一道“荠菜塘鳢鱼”:以塘鳢鱼片、荠菜茸为原料,采用春末夏初上海特有的野生塘鳢鱼与地方野菜做成。每条塘鳢鱼都不超过二两,将小鱼去骨去皮,只取其中的两片(据说用去750条塘鳢鱼),切成鱼片上浆滑熟,然后放入剁碎的野生荠菜茸,勾的芡刚好让鱼片漂浮在碧绿的菜茸上面。

这道菜我只能遥想一下,咽几下口水了。可与此相媲美的是一道“荤豆瓣”,即塘鳢鱼双颊上半月牙形的腮帮肉两粒。需将鱼头蒸至半熟,用竹签将腮帮子拨开,挑出完完整整的一粒半月芽形“豆瓣”肉。一小碗“荤豆瓣”其用量,据宋代《玉食批》记载的“土步辣羹”:耗鱼一百零八尾,得“豆”二百一十六粒。

太湖快禁捕了,一禁捕就是十年。这十年怕是刺鯱更为少见。不过,经过十年的孕育,太湖的肚子会越来越滚圆。

刀  鱼

鸟有一种飞翔叫迁徙,鱼有一种游泳叫洄游。这些都是生存繁衍里艰难又美好的旅程。淮扬菜有“醉蟹不看灯,风鸡不过灯,刀不过清明,鲟不过端午”之说,指吃醉蟹和风鸡最好是在农历十二月,吃刀鱼最好在清明前,清明后刀鱼刺硬味差;吃鲟鱼最好在端午节前,端午节以后,鲟鱼就会洄游大海。

小时候清明前的刀鱼很贵,常常是清明过后买刀鱼吃。鱼肉虽还算鲜嫩,鱼刺硬了,吃起来很麻烦。所以乡党赵瓯北一直有个美好的心愿,他写《鱽鲀》:“河鲀有毒鱽鱼刺,至美中偏不美存。夜梦忽然来报喜,鱽鱼骨变作河鲀。”

我最后一次吃到野生刀鱼,大概是十年前了。我的散文集《庭院》要搞个首发式,责任编辑鲍伯霞阿姨从天津过来,我一个老同学在长江边请我们吃刀鱼。四个人四条刀鱼,都是二两不到的,鱼肉与鱼骨分开来两吃,鱼肉清蒸,鱼骨油炸。一个入口一抿即化,一个细嚼松脆,那个鱼吃起来真是享受。

这就是真正的江刀。

在东营,我吃过所谓的“河刀”,即黄河刀鱼。做法似是煎过后糟卤,切块作凉菜,口感像酥带鱼。黄河刀鱼也叫梅鲚。

太湖刀鱼我常喊“湖刀”,实际上当地渔民都喊梅鲚鱼。黄河刀鱼与太湖刀鱼品质差不多,一个做成酥鱼,一个是清蒸。

黄河刀鱼、长江刀鱼、太湖刀鱼,都叫刀鲚。但江刀是清明前最好吃的。所谓的刀鱼馄饨,我想是不会舍得用清明前的刀鱼作料,应是河刀、湖刀之类,去刺洗净,做鱼丸子或馄饨馅。

秋刀鱼与刀鱼没什么关系。秋刀鱼适合油煎或烧烤,口感虽粗糙,却也深得人们喜爱,让我想起小时候的青占鱼的味道。我搞不清楚那时水乡的鱼类极其丰富,但老是迷恋红烧青占鱼的粗糙,吃起来还十分下饭。

刀鱼要春天吃,春天有燕笋,没有几片嫩绿又透点儿黄的燕笋,怕是要失色几分。

鳜  鱼

里下河二月食单上的季花鱼,我们是排到了三月吃。季花鱼就是鳜鱼,“鳜”我们常写成“桂”。乡下一直喊“鯚婆子”,一般的河塘并不多见,偶尔也会钓到。背鳍一竖,一排棘在抖动,再看那尖锐的牙齿一张一合,红着眼充满敌意,我是怕它的。

海中梭、江中鲥、河中鳜,鳜鱼当然是很好吃的。那种“松鼠桂鱼”我尝过两口后,再也不碰一筷子。鱼一糖醋就不好吃了,再说把桂鱼做成松鼠状,番茄汁一淋,看了就不习惯。

也有将桂鱼去骨切薄片,放打边炉烫了吃,或者与羊肉片煮一锅鱼羊鲜,新鲜的桂鱼当火锅一样吃总觉着不是那么回事。

我喜欢吃金花菜蒸鳜鱼,清清爽爽的颜色,整条鱼睡得那么香,汤汁笃到奶白色,味道极其鲜美,且刺少肉多。

徽菜有道“臭鳜鱼”,多年前吃到后,倒是令我念念不忘。闻起来臭,吃起来觉得其很香很嫩。幸好,我们这个地方也有很多徽菜馆,时常可以去吃到。“味庐”餐馆做的臭鳜鱼,形态完整,散发出纯正、醇实的腌鲜香味,肉质细腻,微辣又富有弹性。

张志和的诗不多,那句“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却是写得非常唯美的。我不晓得这位本家是看风景呢,还是想吃鳜鱼,可能白鹭也想吃吃。一盘清蒸鳜鱼,一盘红烧白鹭,只是唐代的酱油品质估计还不是很好。

鲥  鱼

张爱玲有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她将鲥鱼多刺列为人生第一恨。至于她对鲥鱼有多爱,各自去体会吧。鲥鱼出水就死,有段相声中说到一天色变、二天香变、三天味变,其实一天就色香味都变了。当年鲥鱼是贡品,没有飞机与高铁,两千里路三日内送到,怎么办?张能鳞《代请停供鲥鱼疏》中描写了运送鲥鱼的情况:“鲥产于江南之扬子江,达于京师,二千五百余里。进贡之员,每三十里立一塘,竖立旗杆,日则悬旌,夜则悬灯,通计备马三千余匹,夫数千人……故一闻进贡鲥鱼,凡此二三千里地当孔道之官民,实有昼夜恐惧不宁者。”那年月,帝王们干了好多“红尘一骑妃子笑”的大事。

至于鲥鱼的吃法。先读到清人顾仲的《养小录》,有“蒸鲥鱼”:鲥鱼去肠不去鳞,用布抹血水净。花椒、砂仁、酱擂碎(加白糖、猪油同擂,妙),加水、酒、葱和味,装锡罐内蒸熟。

后来读到清人朱彝尊的《食宪鸿秘》,也有“蒸鲥鱼”,几乎一字不差:鲥鱼去肠不去鳞,用布抹血水净。花椒、砂仁、酱擂碎(加白糖、猪油同擂,妙),水酒、葱,锡镟蒸熟。

顾仲是医生,饮食注重养生,从两人年龄来看,若是抄食单,显然是顾仲抄了朱彝尊的。朱彝尊除了蒸鲥鱼,还有糟鲥鱼(内外洗净,切大块。每鱼一斤,用盐半斤,以大石压极实。以白酒洗淡,以老酒糟略糟四五日,不可見水。去酒糟,用上好酒糟,拌匀入罈。每罈面加麻油二锺、火酒一锺,泥封固。候二三月用)、淡煎鲥鱼(切段,用些许盐花、猪油煎。将熟,入酒浆,煮干为度。不必去鳞。糟油蘸,佳)。

再说袁子才,他吃鲥鱼是用蜜酒蒸食,如同烹制刀鱼之法就很好;有的直接用油煎,加清酱、酒酿也不错。千万不能把鱼切成碎块,加鸡汤煮;有的人剔掉鱼背骨,只取鱼腹,那么鲥鱼之真味就全没了。

明人陆容在《菽园杂记》中称:“鲥鱼为吴人所珍,而江西人以为瘟鱼,不食。”夏曾传在《随园食单补证》中搜集了很多资料,其中有《升庵外集》:“江而西谓之瘟鱼,弃而不食。”这个有点像杭州人眼里那么好的刺鯱遇到了南京人。夏曾传还提到,鲥鱼清腴之品,用甜味殊为扫兴,油煎之法尤难,闻吴中有能为烧烤者,先大夫曾遇之。

我倒觉得烤鲥鱼味道应该不错。无论何种做法,似乎鲥鱼不去鳞是常识了,鲥鱼之味美在于皮鳞之交。

许多年前,苏东坡大饱了江南水中珍品鲥鱼的口福后感叹:“芽姜紫醋炙鲥鱼,雪碗擎来二尺余。南有桃花春气在,此中风味胜莼鲈。”读这诗就挺馋的;许多年后,若想品尝野生刀鱼、鲥鱼、河豚此长江三鲜已经近乎奢望,诸如鳞白如银的外形和骨软如绵的内质皆变成了一代人的美好记忆。

鲥鱼每年四五月份进入长江产卵,到九十月份再回到海中,年年准时无误,故称鲥鱼。虽说二十年来,我每年都能吃上鲥鱼,却不是苏东坡吃过的鲥鱼了,也不是袁子才、朱彝尊吃过的鲥鱼了。

至于原因,无非是泛滥捕捉以装胃这只无底的口袋所致,即便濒危禁捕,仍有渔民经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甘作食客的帮凶。加上一些枢纽工程的兴建,阻断了鲥鱼的产卵洄游路线。于是成了如今现状:我国从2002年起,从美国引进了鲥鱼,当时引进的是鱼卵,一粒鱼卵卖到一万元人民币,再加上其他成本,“到岸价”高达两万元人民币。

拆  肉

肉这个字自成形到现在的简体结构,在大多数人眼里有着异彩的视觉效果。我认识好些人,几乎一天都离不开肉,一盘肥而不腻的红烧肉端上桌,他们吃肉的欢愉简直可以用个“吞”字。切成大块的肉叫胾,切成小块的肉叫脔,北方人喜欢大口吃肉,南方人可能多偏爱脍、炙那种细条的肉。“人曰肌,鸟兽曰肉”,从前猛兽也大口享用着人类的肌。至于果肉,那是北方人和南方人都喜欢的肉。

拆肉,确切地说叫拆骨肉,儿时的一道寻常美味。从煮熟的骨头上拆下来的肉,蘸点儿酱油或爆炒一下,近乎原味,不过也只有到快过年时才能吃上。近来我聊起为什么有拆肉这样的吃法时,我妈一句“那时不太懂得去熬骨头汤”的说法有点让我匪夷所思。

猪蹄切块文火炖好,加入肉圆和条状的肉皮,可以做成一大碗常州人喜爱吃的“老三鲜”。这道菜的做法谈不上复杂,但一块猪皮晒干后用温油炸成金黄酥脆的肉皮的过程,也远没有熬碗骨头汤喝简单。然而仔细一回想,那时的餐桌上真没有见过煲骨头汤时再放几块白萝卜的做法。奶奶没做过,妈妈也没做过。好好的骨头不晓得去熬汤,这可能只是苏南平原上一个小小角落里才有的事。就像在另一角落的居民未必晓得肉皮会有这样的吃法。饮食这个事,有传承也要有会捣腾的智慧。

我纠结的是,那么多的骨头熬了一锅汤,汤就倒掉了吗?我妈的回答没我想的那么奢侈。骨头多,熬到最后的两钵汤已经非常浓厚,加上天寒地冻,一钵汤的三分之一已经凝结成厚厚的类似猪板油一样的白色油脂。那时可以供给于日常的豆油、菜油实在太少,妈妈们怎么可能舍得丢弃呢?平时炒青菜、炒白萝卜都撇上一勺这些的油脂,于是那些青菜、萝卜又变得口感丰腴了起来。剩下的三分之二,妈妈又用来或煮粉丝汤或煮面条或笃咸泡饭,反正不会浪费一丝丝好东西的。

再说白萝卜成熟的季节,吃来吃去就是光萝卜自个儿在锅里翻身,偶尔也会见上和肉煨在一起,那大概是节日了。那么多的白萝卜去哪了?除了腌制萝卜干,就是喂给猪吃了。

以前的猪,伙食可好了,除了白萝卜,还有胡萝卜、山芋藤、水花生、红花郎……各种各样的时令食物。即便这样,养上三四个月,也就一百七八十斤,不像现在的猪,困在一个铁格里不知吃的是什么东西,动辄就长到三百多斤。所以,两种猪肉的味道,可以吃出哪头猪是快乐的,哪头猪是不快乐的。

我们那大多数人家的猪圈只养两头猪,一头猪卖了换钱,一头猪宰了过年。每年腊月廿四、廿五时,蒸馒头、做豆腐、杀年猪共同酿起了过年的气氛。随着杀猪佬手起刀落,“呱呱”乱嚎的猪冒完最后一口热气,大人们忙活起来,小孩们的口水也慢慢丰盈起来。

像猪肝、猪肚、猪肺、猪肠、猪心之类的下水是不能腌制的,基本上在年前吃完,于是那几日餐桌上尤其丰富,盐水猪肝、爆炒猪肝、肚肺汤、大肠笃豆腐等等,我们的嘴唇总是油亮油亮的。像猪头、猪尾、猪蹄以及大部分猪排、猪肉就腌好,慢慢吃,最后一块咸猪肉吃完时,已是来年的莳秧季节。

而我念念不忘的,则是那些剜下来的猪扇骨、猪筒骨、猪脊骨,一股脑放进土灶的里锅(三口锅中最大的一口,平时用来煮猪食的)慢慢炖起来。两三个小时后,柴火的余烬逐渐黯去,系了围裙的爸爸揭开锅盖,我依然记得那些腾腾热气涌出来雾一般笼住四十瓦的灯泡时的美妙场景。爸爸捞出一块骨头,利索地拆下几乎离骨的肉,每拆两下就甩甩手蘸下凉水,那滚烫的幸福的温度。等把骨头全部拆完,一大脸盆的拆肉就摆在了灶头。我试着拆了下,烫得我连忙用嘴巴吹都不济于事,拇指、食指和中指都红肿了,于是再没拆过。那时候仰望爸爸,一块小小的拆肉塞进嘴时才觉着拆一锅肉也是件大事。

骨头们丢进院子里,草狗“小嘿”的节日也来了,它摇头晃脑,眼里充满了喜悦,趴在那“咯嘣咯嘣”响上好几天。它的牙齿真好啊,在我牙齿非常好的时候,就感叹它的牙齿实在是太好了。我怀疑,那些骨头摆在现在,住在八楼或十楼那些穿裙子、系围脖的狗们还啃不啃得动。

刚拆好的肉装上一盘,烂乎乎的,蘸点盐或酱油已十分入味,吃起来就特别满足。爸爸佐酒,我和妹妹下粥。因天寒的缘故,第二天的拆肉就得炒着吃了。最好时节的青蒜叶,二三十厘米,洗净切段,一把撒下去,屋子里都溢满了香味。

后来也去过一些地方吃的拆肉,是将猪头蒸熟后拆下来的肉,用辣椒爆炒后吃。我并不多钟意这样的吃法,于我,猪头腌制后蒸了吃,很是惬意。

三十来年没吃过那种拆肉了,离开村子离开土灶離开大锅,也没有养过猪。平时买了猪棒骨、猪脊骨、猪筒骨回来,只习惯用以熬汤,要么放点白萝卜,要么放点黑木耳,似乎与小时候的做法完全切断了关系。现在过年差不多和平常一样,所谓的年味也轻飘飘的。年味,年味,得有点味道,那味道好像还在那个四十瓦的灯光下、爸爸揭开煮大骨头那只锅锅盖的一瞬间,我和妹妹齐刷刷地盯着他忽上忽下地拆着一块块肉。那味道飘了几十年,飘得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爸爸已忘记了。写着写着突然发觉,我不是挺傻吗?那些买回来的骨头们为什么一定要熬汤呢?

比如,又快过年了,我也可以在厨房间用一只大点的锅把它们煮起来,煮上几个小时,系上围裙,每拆两下就甩甩手蘸下凉水。孩子像当年我看爸爸那样看着我。装上一盘新出锅的拆肉,蘸点盐花或酱油,爸爸的眼神又亮了起来。可不可以说,三分之二的年味回来了呢?一直喝惯了骨头汤的儿子,第一次吃上了拆肉。

霜快起时,青菜最初就知道了。青菜怕冷,它为了取暖越冬,将身体内的淀粉类物质转化成糖分,它的细胞液就不容易被霜冻坏了。被霜打过后的青菜,味道就变得甜甜的,尤其受人喜爱,这个也叫“霜打菜”。

我小时候住的屋子前,有一畦畦这样的霜打菜,够吃上一个冬天。

霜与瓦,像人与狗,是一种古老的温情结构。瓦不是指现在的斑斓的琉璃瓦,而是那时黛青色的瓦,它有着迷人的旧。秋末冬初之际,一层薄霜铺在瓦上,毛茸茸的,常年被风吹日晒的瓦终于可以有了休憩的片刻,仿佛盖了床被子,终于可以睡会了。沟瓦凹,瓦头向上瓦尾朝下;盖瓦凸,瓦尾向上瓦头朝下。凹凸相扣,鳞次栉比,这情景被诗人看见了,会用上四个字“霜瓦鳞鳞”。于是,“瓦上霜”似乎成了一个固定的词。

我可能像陆游,尤其喜欢瓦上霜这一道风景。陆游在《初冬》里的表述极为直接,“绝爱初冬瓦上霜”。他也是吃过不少苦的人,在《咸齑十韵》就袒露过自己的储备忧患意识:“九月十月屋瓦霜,家人共畏畦蔬黄;小甖大瓮盛涤濯,青菘绿韭谨蓄藏。”陆游对霜的喜爱也不是随便说说的,在《闻笛》里有“雪飞数片又成晴,透瓦清霜伴月明”句,他甚至还有句子只改一字,《落叶》里便是“万瓦清霜伴月明,卧听残漏若为情。”可能对瓦与霜的结构爱得过了,转身在《梅花绝句》里再有“万瓦清霜夜漏残,小舟斜月过兰干”,到最后在《读》诗中感叹人生易逝也用了句“人生忽如瓦上霜”。

虽然学过多年物理,却一直存有霜与雨雪一样的错觉,从天空洋洋洒洒而下,落在柳枝、芦苇以及矮草之上。就像多年来把霜降等同于降霜一样,实则这个时节的天气还不够寒冷到水汽凝结成这种白色晶体。古以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为务农岁序,秋曰霜降,万物收缩,而农事已然收成。段玉裁在《说文》以霜为喻,既是万物丧失,也是成就万物之征。

自古以来,很多人喜欢雨、喜欢雪,即便哆嗦着也能看到几分暖意来,五字一句、七字一句,冒也冒不完。唯独霜,总带了几分冷色调。好好的美女偶有不开心的时候,得说她冷若冰霜;好好的小伙子恰好连续遇到两件糟心的事,得说他是雪上加霜。这霜似乎变成了一种阴影。

霜这个字唯一给我带来暖意之事,是小时候因为天冷干燥,长了一副“萝卜丝脸”,妈妈会用热水为我捂会面孔,用食指从扁圆形铁盒中一层薄薄的锡纸下面掠出一种叫“百雀羚”的霜,细细地涂抹在我脸上,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盒子上是四只鸟的图案,什么鸟我记不起来了,其中有一只应当是燕子吧。这种霜产自上海,那时连城里都没去过,别说是上海了。这可能是我儿时仅有的护肤品,甚至有家里买不起“百雀羚”的同学会羡慕地闻着这香味。多年以后,我好像少有被凛冽寒风吹割的日子,久居温室,长不出“萝卜丝脸”了,虽然皮肤易干燥,天一冷脸上会起白屑,却不用任何润肤之物。只是常想,那些如“百雀羚”之类的物品为什么要叫霜呢?面霜、眼霜、防晒霜……玻尿酸、甘油、氨基酸、胶原蛋白、维他命原B5、AHA,原本物理的霜落于万物,现在变为化学的霜涂满肌肤。“百雀羚”已少见,我的爱人也不用这个牌子了,它曾在民国时期十里洋场陪伴过阮玲玉、周璇、胡蝶等佳人的芳华。以致几年前看到一张“百雀羚”的宣传海报,一个老上海名媛托着一只经典的“小蓝罐”,下面的两排字让我有点百感交集: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女。我也想着买回一罐来,找个机会再吹出一张“萝卜丝脸”,用这霜涂抹涂抹我这差不多也饱经了点风霜的脸。

有一种菊科植物叫五月霜,有一种茜草科小灌木叫六月雪。五月霜只是在北方见过几次,并不起眼。六月雪我养过两回,没伺弄好,后来就枯了。

五月降霜、六月落雪,看起来都缘于大冤之事。实则极端天气越来越多,没什么可奇怪的。张岱的《夜航船》有词条“五月降雪”——《白帖》:“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谮之,王系入狱。衍仰天而哭,五月为之降霜。”这个事《论衡》《后汉书》《淮南子》《昭明文选》等均有记载。许多诗句也用了这个典故,包括李白《古风三十七首》里的“燕臣昔恸哭,五月飞秋霜”。李白有时挺没意思的,在另一首《上崔相百忧章》又提“邹衍恸哭,燕霜飒来,微诚不感”。赐金放还出长安时,你不是写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吗?好好喝酒便是,想那么多干嘛。

渐渐地,燕霜一词成了蒙冤之典。

天还未亮,河岸边的芦苇一片苍黑,深秋的白露,已经凝结成寒霜了;天已微亮,河岸邊的芦苇一片凄清,未干的白露,还在苇叶之上;天已大亮,河岸边的芦苇泛出白光,深秋的白露,所剩无几了。《诗经·蒹葭》说的是北方一个清晨,露水在苇叶上变化的故事。这幅景象,我在南方一个村庄旁的小河边也能常见,只不过是气候的缘故,季节略微比北方要推迟些。

二十四节气的表意是很美的,但有些较为约莫,比方说霜降时,霜未必就已来临,小雪时,雪未必就落了下来。

关于霜,我最爱的还是庾子山那句“霜随柳白,月逐坟圆”里古老中国的清寂气息,这气息在一千多年后,我依然能够嗅到。虽然霜附在光秃秃的柳枝上,而不是外婆采摘用来裹粽子的芦苇叶上,我还是写下来“外婆的粥碗空了/坟头一筛霜降”,而且筛得那么均匀,仿佛外婆从泥土里跑出来亲自筛的那般。北宋晏几道有诗“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这一句有了庾子山之句的妙。霜与云都有可托付之物,那是柳与雁。

可无论如从李白“疑是地上霜”“我无燕霜感”,还是苏轼“鬓微霜”到“鬓如霜”,无论从张继看到“月落乌啼霜满天”还是杜牧看到“霜叶红于二月花”,霜已是汉语长河里涌动不歇的流水,我们该拥有“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活法。

霜降过后一周,因有事去乡间几日,见那些葱郁的红萝卜缨子、白萝卜缨子、山芋藤时,心里很是盈实。尤其看到垄间一茬茬的青蒜叶和憨厚的大头青,我只想着三个字“等霜来”,等霜抹过你们的身体,那滋味就更是妙极了。

代课老师

你还好吗?六岁那年的某个雨天,爸爸突然对你说,你该去上学了,说完就把你举起来,骑在他脖子上,你哭嚷着不愿去,十来分钟后你已坐在了乡村小学简陋的教室里。你周围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妈妈在教室外面打了半个月的毛衣陪你,你终于乖了,也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这个地方叫梅村小学,大概是十几个小村庄的中心地,你的同学们从家到学校差不多都只要走上一里多地。你们是好孩子,大风大雨将伞刮翻成了碗状还可以小草般摇晃着来回在乡间的小路上。

你永远记得第一个老师姓李,扎两条辫子的女的,不是很好看,皮肤也黑,却有清脆的嗓音,从“a、o、e”开始教你发音,并让你学会了第一首儿歌“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从此你也知道了世间还有一种动物叫“大灰狼”。

系上红领巾,在国旗下行注目礼,背诵“五讲四美三热爱”,你慢慢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你的左胳膊上别上了“二道杠”的标志。那个白色的牌牌令多少孩子和家长羡慕啊。

你想起那个“二道杠”却是在三十年后。那天,你和那些长大了的小脸蛋去相聚,巧遇一位正好做了服务员的女同学,她站在你们旁边,其他人都让她来倒酒、敬酒,你却一声不吭,给她斟上一杯酒并给了她一个真诚的拥抱,让她坐到同学中来。这个多年未遇的女同学对你说了一声:“还是老班长好。”四十岁了,你百感交集,转身偷偷抹掉两滴泪。

你的小学老师加起来好像也就七八个,一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乡村还流行“供先生”,所有老师在全校学生中挨家挨户吃午饭。基本上每个学生一个学期轮到一次,自家地里的蔬菜为主,但作为对老师的尊重,那天总归还是会割块肉、买条鱼的。你的爸爸是唯一一家乡办厂的厂长,你还有个妹妹,所以“供先生”会连续两天,你的爸爸会比别人家多添两道菜。虽说那时候没什么好菜,看起来好像更丰富、更热情了点。你的爸爸做得一手好菜,每次还会雕只红萝卜,像花一样,摆在桌子中间,日子清贫,仿佛也精致了点。

老师们似乎特别关心你。他们分别教你语文、数学、自然以及没有课本的音乐、体育、写字。有的教了你一年级、二年级,有的一直教到你六年级。你现在热爱写作,应该还是因为四年级的语文老师戎老师,在他布置的一篇八百字的作文里,你居然用了二十一个成语。虽然你已经不爱使用成语了,当年一个用了二十一个成语写作文的孩子,从此每篇作文都成为范文在教室里读,你愈加珍爱书桌上那本表哥送的别人没有的《成语词典》,褐黄色的封皮,绿颜色的书名。

你的小学老师不多,记得最深的却是两个代课老师,他们没有其他几个民办老师的待遇好。

一个是数学老师,姓管,你所有小学老师中唯一一个有高中学历的人,你可能是他最钟爱的学生,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间刚过半,你就会放下笔,手托了下巴看着他,等他发现你的这个动作,他就会朝你走来,拿起你的试卷扫几眼后对你说:“你可以回家了。”你看似从容地把文具盒整理点响声出来,收拾好书包,在同学们的集体羡慕中走出教室,然后兴奋得撒腿奔跑,你的假期起码比别人快来了半个小时。也有一次,管老师在拿起你的卷子后,例外地重新摆回你面前,轻声说了句:“再检查检查。”你缩回收拾书包的手,纠正了一道答错的题,那个题的答案像个红着脸的男孩。

还有一个是语文老师,姓刘。你见他忙农活的时候比你见他上课的时候还多,扛了把锄头,挑了担大粪。他个子高,扁担上的谷物捆得比一般人都结实。他很得意一手粉笔字,在黑板上将笔画划得“吱吱”响,再用左手一捋头发头一甩,他的头发其实秃掉了很多。他总是叫你回答问题,然后再好好表扬一番,看得出他对你这个班长很满意。而你也是个傻瓜,他把成语写错一个字,你举手,他让你站起来。你说哪个字应该怎么写,他很尴尬,脸绷得红红的,支支吾吾着说:“好,你坐下吧。”等他把成语的意思讲完,你又举手了,他故意不让你站出来,拥有一本《成语词典》的你愈加有劲,胳膊举得高高的,他没办法,只能让你再起身,你把成语的正确含义说了一遍。他顿了顿,对同学们说:“还有半堂课,大家自习。”课后,他把你叫过去,脸色很不对,你还据理力争,他只吼了声:“以后再这样,把你的班长撤了。”四十岁了,你知道你当年错了吗?

小学快毕业时,你听说管老师病了,肝炎,问家里要了五块钱,约了其他五个成绩好的同学,凑到了三十块钱,在小学门口一个戏楼下的小副食品商店买了五样东西一起去看他。买的东西你记不全了,只记得有一包红糖,一条“红河”牌香烟好像倒花了二十多块。看望一个病人,给他送香烟也不知道怎么想出来的。管老师后来把你喊过去,批评了你一番,但很温和,大致是你们还是学生,不能乱花家里的钱。完了,却从一只老式的破黑皮包了取出六本精美的日记本,让你转送给其他同学。那本日记本后来累积了你第一本诗集的手稿,可惜,找不到了。

很多年以后,你回那个出生的地方,总能碰到刘老师。他还是那么壮实,除了头发几乎秃掉,对你的微笑也变得光溜溜的,却很真诚,他兴许已忘记了当年和你关于一个词语引发的小冲突。你也遇见过几次管老师,每次他都和后来娶的师母在散步,脸色看起来很是不好。再过几年,听说他死了,得了肝癌,你听说了也没见得有多难过,只是回想起一件对不起他的事。你小学的时候,有次和同学一起放学,那个同学对你说,常看见管老师和于老师一起去她家,不会做那个事吧,你说他们是轧姘头。第二天,管老师找那个同学去训斥了一番,管老师怎么会知道呢?哎,生生不息的告密文化,那天你和同学瞎聊时,同班另一个女同学从身边经过。管老师怎么没找你呢?那个同学是差生。

你的小学老师过世得差不多了,活着的剩一个还是两个?你终于有时间想起他们,一张张脸地找,你不怎么看得清楚了。最清晰的,是你坐在课堂里,一边听老师上课,一边看着窗外的泡桐花,那花朵,多像下课铃快敲响的铃铛。

放蜂人

玩昆虫是小时候的乐趣,但胡蜂例外。数月前,我漫不经心地晃荡在小道上,感觉有个细小的影子俯冲过来,下意识地甩出右手胡乱拍打了几下,糟糕的是,一只胡蜂扬长而去时我的右耳垂火辣辣地疼起来,再摸摸,肿胀得圆鼓鼓的了。按理说,我根本没招惹它,顶多从一棵树下经过而已,而这棵树上没有蜂巢,也就谈不上是它的家,难道它认出了我就是那个三十几年前淘气地用竹竿捅掉它老屋的孩子?哎,事隔这么些年了,与被它追着跑的地方也相隔近百里了,第二次被胡蜂蛰到,童年的阴影仿佛伸出手来,与这次的阴影好好握了下手。我想,有生之年,定要躲你们远远的。

而有一种蜜蜂其实很乖,它在我的诗里细声飞舞着:“1985年的平房/小雨梳着它/黛色的头发/青砖墙上有个洞小了点/那只肥蜜蜂/嗡嗡叫唤/总也挤不进去/我坐在门槛上/小手托着下巴。”这种蜜蜂不蜇人,我时常用一根细竹枝塞进墙眼里,轻轻地探,轻轻地挠,它就恼火地扭着肥身体慢慢爬出来,闷着头钻进了我早就准备好的小瓶子口中。那个辰光,平原上的油菜花正金黄透亮,从未听说过一个人还要赶很远的路去看一片油菜花。相反的是,总有一个人或一对夫妇拖着长长的木板车来我们这住上一阵。那些天,只要发现周围的蜜蜂突然多了许多时,放蜂人就来了。

木板车上装满了蜂箱和简易的锅灶用具,待油菜花地旁空地上简陋的棚子搭好后,他们临时的家就安好了。蜜蜂就像聽话的孩子,围着它们转。那时我就在想,院子里的、篱笆内的东西都是有名有姓的,即便是一块块庄稼地,虽然没有标好主人,也知道哪块是哪家的。只有这无数的花粉,无论在院内还是院外,都无名无姓,谁也管不着,只有风与蜂在用最好的方式成全它们。

我喜欢看放蜂人,喜欢看他们脸上荡漾得快要淌下蜜的笑容,喜欢他们在我旁观时伸出的那根并不很干净却掠过蜜后香甜的朴素的手指,多年后,似乎还在擦拭着我的嘴角。而我,叫不出他们的名字,甚至没有一张脸是清晰的了。我读瑞典作家拉斯·古斯塔夫松的小说《养蜂人之死》,还记住了从小学教师转行而来的养蜂人叫维斯汀,他在黄色笔记本上记下:“一个蜜蜂社群死去时,感觉差不多是一头动物死了。那是人会思念的有个性的存在,几乎像思念一只狗,或至少是一只猫。人对一只死去的蜜蜂完全无动于衷,人不过将它扫开。”我看希腊导演安哲罗·普洛斯的电影《养蜂人》时,也记住了在一个失恋少女的身上重新有了对生命存在的确定的养蜂人叫斯皮罗,当短暂相聚后少女再度上路,他很伤感,觉得没有什么可以依恋的了,于是在阳光下打开了所有的蜂箱。

我却没有记住一个见过的放蜂人的名字。

而在我四十四岁这年,有次与妈妈聊天时,她提到了一个人,一个名字。至于那天我们说起了什么话题,我一时记不起了。有些东西就是来得那么偶然,若没有她无意间说到,那么我就不知道这个人曾经存在过,其实这个人存没存在过,与我也并没有太多的关系。但正因为一些无意,就像一星油灯的火舌,轻柔地反复舔着我的脑子,让我觉着有没有可能试着用文字找找那些模糊的岁月、模糊的影子。

妈妈提到的这个人,不知道哪年出生的,也不知道哪年过世的了。我总是心疼那些生卒年不详的女子,她大概拥有过许多才情,在那样一个过去的年代里曾好好地灿烂过。至少,我想在我一篇短短的含糊的文章里,给她竖上一个墓碑,让我这样一个多少有点血缘的晚辈,通过方块字组成的石头,给她刻下一个名字,那么这个世上她曾来过。

这个人的名字叫孔凤英。

我的外婆叫孔美英。是的,妈妈说的这个人就是外婆的妹妹,我的姨婆。

张家村与孔家村现已合并为同一个村子——梅林村。那年,张家村紧挨着孔家村,之间相隔一条窄窄的水渠,小学路上,我一只脚还踩在自己出生的村庄,另一只脚已踩到了外婆出生的村庄。外婆娘家斜对面不远处有一座破败的孔庙(梅林孔氏于明泰年间(1450—1457年)迁居于此,这座孔庙是孔氏第六十一代孙孔宏镗迁移到此时建造的),里面堆满了附近乡邻用的柴禾、稻草和麦秸。外婆的童年时代还在民国,那时这座孔庙应该还是好好的,至于什么样子我是无法想象了。外婆入不了家谱,她的兄弟是孔子的第七十六代孙。

外婆活着的话,一百零二岁。她属鸡,妈妈也属鸡,她比妈妈大三圈。我出生的时候,外婆的晚年开始了。我从来不知道外婆年轻时长什么样,所以,妈妈回忆她这个阿姨时说,姨婆长得白皙又好看,我无法从外婆的照片上找到一丝丝年轻时代姨婆的模样。妈妈说,不晓得姨婆是哪一年生的了,只晓得也属鸡。因为再也找不到记得她生日的人,按以前农日算属相的习惯,我想来想去,她应该出生在1933年2月4日14时16分至1934年2月4日20时5分间的一个时刻。比如外婆属鸡,原本可以出生在1921年2月4日16时21分至1922年2月4日22时7分之间,因为我妈和我姨记得她的生日是农历十一月廿六,那么我就能确定她出生于1921年12月24日,而不是其他任何一个日子。那么姨婆为什么不会是出生在1945年2月4日12时12分至1946年2月4日18时1分之间呢?我妈说,姨婆死的时候三十几岁了。

关于姨婆的少数记忆,是十岁左右的妈妈与她三十多岁的阿姨之间的一次短暂旅行,那个旅行有多短暂,我实在难以描述。在妈妈那次旅行之后不久,姨婆就意外死了,死因不明,那年差不多1966年了。

妈妈说,姨婆是一个放蜂人。她这是做着多么有趣的事啊。民国二十二年或民国二十三年出生的她,五六岁时,扎了小辫子,在孔家村那个矮小的土房边采摘油菜花,看着蜜蜂在土墙洞眼里钻出来钻进去,估计她也会拍着手欢快地跳着。她或许像我一样,想不明白蜜蜂为什么采蜜呢?我们一起疑惑着晚唐罗隐“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的疑惑。甚至我俩可以隔空对话——姨婆说,为了人吧?我说不会,蜜蜂酿蜜的时候,人还没有出现。姨婆可爱地说,为了熊吧?我说,熊也许还在海洋里生活。是的,蜜蜂为了避免饥饿,所以提前酿蜜,当外界没有食物或不宜采集时,蜜蜂便能以蜂蜜为食。蜜蜂酿蜜这种为了自己过冬储备食物的本能,罗隐当年也不知道,姨婆也不知道,而我现在即便知道了,还宁愿相信蜜蜂采蜜是为了给熊和人尝尝甘甜的滋味的。

谁知道呢?因为偶然的缘故,一个浙江的放蜂人带着蜂群跟着花開来到了姨婆出生的村庄,遇见了油菜花地情窦初开的女子,他们就相爱了。小伙子的采蜜路线应该是走的东线:上年十二月至本年的二三月份,蜂群在广东、广西、福建采集油菜、紫云英花蜜,二月至四月去江西采油菜、紫云英花蜜,四五月份回到上海、江苏采油菜、紫云英花蜜。这个女子打算陪着小伙子去随季节寻找花朵。在时间流逝中,她也变成了一个熟谙蜜蜂性格的高手:“五月的蜂群,价值等于大量甘草。六月的蜂群,价值等于银匙。而七月的蜂群,价值则不如苍蝇。”

所以,妈妈有了那样一次短暂的远行。估计姨婆很疼她,拗不过她反复撒娇,就带着妈妈去苏北的泰兴采油菜花蜜。因为妈妈胆小,刚到目的地就吵着回家,姨婆又从泰兴把她送了回来,再回泰兴,采完蜜后随姨公回浙江。从那次后,妈妈再没有见过这个阿姨,据说姨婆在去江西采蜜时死了,被杀。至于案发地点、案发经过,没有人知道了,凶手也没有找到。

我听了在想,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走了也没去讨个说法,姨婆的家人又做了点什么?那1966年发生了什么事呢?在妈妈眼里那个长得比外婆漂亮、扎了条大辫子的阿姨会不会遇上了一个垂涎她美色的歹徒?我不敢去想了。安哲罗普洛斯说,养蜂人这个职业很奇怪,他们身上有诗人的灵魂,他们和自然的关系特别亲密,采起蜜来就像艺术家一样。哎,想想姨婆最后无助的眼神,怎样的人才会对一个漂亮的女放蜂人下得了手啊。

再往后,因为姨婆的去世,外婆这边也慢慢与姨公那家失去了联系。而令我沮丧的是,我可以用文字追踪消失的大灰熊或者小鹿,我却没有虚构的能力来给一个相关的人设计出一种合理的死亡缘由。在东部中国的平原上,我仿佛看见那个瑞典人拉斯·古斯塔夫松借小说主人公维斯汀之手在写下“而那单独的一只蜜蜂如同发条上的一只螺母或螺丝一样没有个性”。

孔凤英,从妈妈那抢救到的一个名字与一段记忆。她活着的话,也不算太老,九十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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