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中人头账户提供者的刑事责任认定路径
2023-06-07王芳凯
中国应用法学 2023年5期
王芳凯
一、问题提出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与支付结算方式的多元化,诈骗集团的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化、分工也趋于精细化,并逐渐形成上、中、下游环节互相协作的黑色产业链犯罪模式。最简单的电信网络诈骗流程通常包括以下环节:①行为人将人头账户交给诈骗集团→②诈骗集团使用账户(告知被害人此项汇款户头)→③诈骗集团收受汇款→④车手从自动取款机中提取现金,并将现金交给诈骗集团。其中,所谓“人头账户”,是指利用他人的银行账户以规避行政法规或逃避刑事责任,前者如利用人头账户去开设公司、规避税务等,后者如利用人头账户来接收诈骗或勒索的赃款。人头账户在实践中的具体用途非常多元,可进一步区分为“规避法令型”“掩饰不法交易型”“逃税型”“掏空公司型”“申请银行贷款型”“掩饰犯罪所得型”等,这也导致了非法提供人头账户行为在法律评价上很难一概而论。从人头账户在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作用来看,人头账户易使诈骗集团逃避调查,加大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缴违法所得的难度。但是,人头账户提供者在整个诈骗集团中往往只是一些边缘性人物。
随着“断卡”行动全面性地激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我国实务正面临着人头账户提供者的罪名适用等难题,亟须在解释论或立法论上加以处理。笔者在此重点探讨:向诈骗集团提供人头账户在现行法下会成立何种罪名?存在哪些认定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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