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观”三题议
——与邱海平教授商榷
2023-03-21王峰明
现代哲学 2023年6期
王峰明
资本问题无疑是当今时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李克强作重要讲话 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人民日报》2021年12月11日第01版。资本究竟是什么?如何认识资本的特性并把握其行为规律?如何看待资本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这些问题一直为学界所关注并反复讨论。如果不谈马克思及其《资本论》,对资本问题尽可以见仁见智,这本是学术争鸣的正常格局。但笔者发现,一些人意在阐述“马克思关于资本和资本主义的理论”,与马克思《资本论》中的思想却明显不一致,甚至有严重背离之嫌。在此,笔者以邱海平教授《关于社会主义利用资本的几个理论问题》(2)邱海平:《关于社会主义利用资本的几个理论问题》,《经济学动态》2022年第7期。一文(以下简称“邱文”)为例,就其中论及的三个问题予以讨论,向邱海平教授请教并供学界同仁批判指正。
一、资本具有多重规定性吗?
(一)“邱文”认为,“关于什么是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做了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分析”,他“抽丝剥茧式地揭示了资本的多重规定性和丰富内涵”。那么,依照“邱文”对《资本论》的解读,资本究竟具有哪些规定性和涵义呢?
其一,“货币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资本是能够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并且马克思“把资本实现的价值增殖部分叫作剩余价值”,这是资本的第一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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