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冰雪运动中伤害事故归责原则适用之研究
2023-03-21王潇吴江萍宋宗君王硕
体育科技 2023年6期
王潇 吴江萍 宋宗君 戴 飞 王硕
(1.武昌工学院体育学院,湖北武汉, 430065;2.湖南大学体育学院,湖南长沙, 410006;3.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1; 4.甘肃政法大学体育部,甘肃兰州, 730070)
少年强则国家强,作为推动冰雪运动发展的主力军,青少年肩负着校园冰雪运动发展的使命与未来。由于冰雪运动项目相较其它运动项目速度更快、技术掌握更难、运动风险更高,不能忽视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2019 年,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推进青少年冰雪运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健全相关制度和紧急预案,牢固建立安全风险意识。然而,纵观近年校园运动伤害事故之案例,可见归责问题一直是阻碍校园运动发展之窒碍。峰回路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 年5 月28 日表决通过。恰值北京冬奥举办之际,采用合理的归责原则,将校园冰雪运动伤害事故归责处理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契合,才能为校园冰雪运动的蓬勃开展提供更好的帮助。本文通过对归责原则及其在校园冰雪运动之适用进行研究,找出最为合适的一种归责原则,为校园冰雪运动事业尽绵薄之力。
1 追本溯源:归责原则之概述
强调行为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和基础,是归责原则的实质[1]。现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①,对我国采用的归责原则进行简单对比概述。
1.1 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所依法条为《民法典》第七编第二章第1186 条②,适用时应注意,有关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应不属于其它归责原则的调整范围,且双方当事人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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