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查促建设 以规范促管理
——对《民航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及档案检查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2023-01-21段志飞
民航管理 2022年12期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档案法》”)正式施行,这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对比发现,新《档案法》的特色之一便是专门增设监督检查专章,对监督检查的内容事项、手段方法和违法行为线索处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对各级档案部门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起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新《档案法》的配套制度,2020年12月,国家档案局印发《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对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档案检查工作的组织、评价标准和评价清单等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档案法》,使《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在民航系统落地,更加符合民航系统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民航局出台《民航档案检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在《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结合法治民航建设,就《办法》和档案检查工作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办法》出台背景和过程
民航局是管理全国民用航空事业的行政机构,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两级政府”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三级管理”是指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以及地区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局,同时,鉴于民航具有高度专业性的特征,民航局下设众多承担民用航空专业工作的直属单位,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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