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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背景下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究

2022-10-11卢舒琦

金融与经济 2022年9期
关键词:科技型中介机构惩罚

■ 徐 兵,卢舒琦

一、引言

科技快速发展催生出了众多以知识科技为核心竞争力,具有高技术、高成长、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等特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徐荣梅和胡雪苹,2018)。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加快科技转化速度和拉动GDP发挥的重要作用与其在金融体系中获得的信贷份额对比悬殊。依赖资产规模的传统商业银行对科技产业授信不足,尚不能充分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被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非金融机构抢占大量市场。据银保监会统计,2021年末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利润率为9.64%,较上季下降0.46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79%,较上季下降0.03个百分点。面临盈利能力不断减弱的形势,商业银行亟待利用金融科技挖掘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加快数字化转型。

2020年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帮助创新型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融通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新方式,要求商业银行从单纯的融资中介朝着综合性服务机构方向转变,并拥有知识产权有效评估的手段以及科技企业精准筛选的途径。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要依法合规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创新模式,切实发挥科技引领驱动作用。目前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均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而中小银行由于资金与规模限制,选择联合发展金融科技能力,如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联盟等。二是和外部金融科技公司即第三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中介平台合作。第三方中介机构运用数据挖掘能力和前沿技术为银行提供会员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综合评估,并构建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从而节约了科技企业寻求成本,弥补银行科技人才缺失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二、文献综述

关于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方面。陈泽鹏(2018)梳理了国内外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现状,指出国家战略发展、银行独立发展金融科技、抱团联合发展和单个业务线零散发展等四种模式。而现有研究表明中国技术进步未能与直接金融体系形成良好的协同机制,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受到较大冲击(李学峰和杨盼盼,2021)。在征信体系不够完善的当下,互联网金融将通过直接、间接影响机制加速区域金融风险的传导和积累(谭中明等,2020)。也有学者认为金融科技给商业银行带来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商业银行应在金融科技浪潮下重新规划和建设顶层设计,积极加快数字化转型(孙娜,2018)。黄靖雯(2021)发现银行金融科技投入产出效率整体上升,但总体水平有待提高。

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方面。李明(2022)比较了不同主体引导下的质押融资模式,强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华荷锋(2015)认为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完善合理的评估处置体系。学者们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产生及分担机制运作等方面展开了广泛研究。如鲍新中(2020)改进区间数相似理想解排序(TOPSIS)法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测算。常鑫(2020)从风险量化角度构建价值评估模型以完善评估机制。另有学者考虑第三方机构与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如黄丽清等(2018)与徐鲲等(2019)构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和第三方中介平台的演化博弈模型,发现合理的分配机制能使三方达到稳定合作状态。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的出现也是商业银行实现良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一种新途径。陆岷峰(2020)从生态因子、生态位、生态体系等三个维度构建“金融科技+商业银行”新生态体系,其中生态体系耦合载体即成立或持股、兼并收购金融科技子公司,拥有评估科技金融的专业能力且为本银行优化金融服务流程和对接科技金融业务的关联公司能够更好地服务商业银行的金融科技转型。

综上所述,金融科技加快了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转变和数字化转型,并为商业银行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了有效途径。在商业银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两种模式中,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三方中介参与模式,即加强与科技公司合作的模式,尚未有外部科技公司与内部金融科技子公司发挥作用的比较。为探究商业银行两种模式在规避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违约风险上的效力差异,探究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影响因素、推演现行商业银行两种模式的演化过程与均衡条件,笔者构建两种业务模式下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演化博弈模型并比较分析。

三、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模型建立基本假设如下。

假设1:博弈各方均为有限理性,在给定情况下将根据不同行为获得的收益和惩罚做出最优策略选择。

假设2:传统商业银行在技术审核和客户筛选上均处于劣势地位,需要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来提升银行科技服务水平,或直接与第三方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协助开展自身业务。其策略集合Sa={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依托第三方中介}。

假设3: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失败将逾期违约,而当其他项目收益大于违约惩罚的情形下将有效违约。企业的策略集合为Sb={履约,违约}。

假设4:商业银行奖励履约还贷企业,并识别违约企业是否有效违约。企业因客观原因违约时银行无法获得补偿,有效违约时银行给予企业信用惩罚。

假设5:商业银行能够找到与金融科技子公司提供贷前同质服务的第三方中介并达成合作。

假设6:第三方中介在企业逾期违约时给予企业资金惩罚,减少银行损失。

两种业务模式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演化博弈模型参数假设如表1所示。

表1 博弈模型参数假设

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意味着商业银行付出金融科技子公司监管成本C,将详尽获得放贷企业的贷前与贷中信息,进行放贷过程监管。在结束贷款后,商业银行可根据监管情况进行企业信用评估存档或对有效违约企业给予信用惩罚H,以弥补一定的银行损失;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意味着商业银行只需支付少量中介费用C就能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前评估,但无法做到有效监管,无法区分科技企业是否为有效违约,企业逾期违约都将获得违约惩罚D。现实情况满足条件0≤C-C+D≤αλH,即若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其成本差额将由企业有效违约期望信用惩罚补齐,银行有利可图。根据上述参数设置情况,得到博弈收益矩阵如下:

表2 博弈收益矩阵

四、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演化博弈均衡分析

(一)期望收益函数构建

(二)复制动态方程

求解商业银行选择创建金融科技子公司或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组:

得到五个均衡点(0,0),(0,1),(1,0),(1,1),(X,Y)。其中:

T=α(1-λ)(kVr+S)-C-C、N=αλkV(r+1)-D-V-C-C分别为商业银行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放贷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违约的期望收益。

(三)演化博弈稳定性分析

在微分方程描述的动态系统中,复制方程的均衡点不一定是演化博弈稳定策略,其均衡点的稳定性可以根据Friedman(1991)提出的方法,由雅克比矩阵的局部稳定性判断得出。雅克比矩阵J为:

计算各均衡点对应矩阵的行列式DetJ和迹trJ:

令M=N-(αλH-D),根据各均衡点DetJ和trJ值的符号判断其稳定性情况如表3所示。当模型演化稳定策略(ESS)满足DetJ>0且TrJ<0时,该均衡具有稳定性。

表3 演化博弈均衡点稳定性判断

(四)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博弈演化路径

金融科技背景下的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情景一(0≤T<M)、情景二(M≤T<N)和情景三(0<N≤T)三种演化路径。在情景一条件下,均衡点(1,0)为演化稳定点,即商业银行选择创建金融科技子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违约。情景二条件下无稳定点,存在一个中心点(X,Y)。根据微分方程的稳定性理论可知随着系统演化,(X,Y)将逐渐趋向并最终无限接近中心点(X,Y)。结合约束条件分析可知,此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最佳状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即(X,Y)有(0,1)和(1,1)两种理想情况。情景三条件下均衡点(0,1)为演化稳定点,即商业银行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履约。

五、系统动力学模型仿真分析

(一)情景模拟

其中,外生变量有知识产权估值V、知识产权抵押率k、专利评估费C、项目成功率α、有效违约率λ和银行与企业收益率。结合实际对外生变量赋值(表4),并假设初始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商业银行比例X、履约科技型中小企业比例Y均为0.5。

表4 外生变量赋值表

表5 内生变量赋值表

1.情景一(当0≤T<M),即当商业银行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放贷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期望收益小于中小型企业违约期望收益,系统有5个均衡点,在(1,0)趋于稳定,此时为商业银行选择创建金融科技子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违约。

由图1(a)仿真结果可知,选择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银行并履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现其期望收益小于同条件下违约企业期望收益,企业将选择逾期违约的稳定策略。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放贷的部分商业银行在企业预期违约策略下逐渐变更自身策略为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至此系统达到稳定状态。

2.情景二(当M≤T<N),即当商业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放贷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期望收益大于企业违约期望收益并小于商业银行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放贷违约期望收益时,系统有五个均衡点,无稳定点,存在一个中心点(X,Y)。

由图1(b)可知,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演化呈上下震荡且有不断放大趋势。X上下振幅增量相同,则分别分析商业银行两策略下的理想情况:选择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银行并履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发现,期望收益小于同条件下违约企业期望收益,企业将选择逾期违约的策略(0,0),需要满足约束条件NT→0。选择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银行并违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现,期望收益小于同条件下履约企业期望收益,企业选择履约的策略(1,1),需要满足约束条件M-T→0。Y在区间[0.5,1]的振幅大于区间[0,0.5),是由于商业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前提为有利可图,成立子公司期望收益将大于依托第三方中介期望收益,可知N≥M,所以M-T→0比N-T→0更容易满足,群体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还款占比大,演化博弈稳定于(1,1),商业银行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都主动守约。

3.情景三(当0<N≤T),即当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期望收益大于商业银行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放贷时的企业违约期望收益,由N≥M知同时也大于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违约期望收益,系统有4个均衡点,在(0,1)趋于稳定,此时为商业银行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履约。

如图1(c)所示,部分逾期违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现无论商业银行选择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还是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其所得期望收益均小于同条件下履约企业期望收益,因此企业将选择履约的稳定策略。部分商业银行在初始阶段为防止企业有效违约选择建立加入金融科技子公司,而后发现企业恒定选择履约,故银行为节约成本将逐渐变更决策为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至此系统达到稳定状态。

图1 博弈演化路径仿真

(二)参数敏感性分析

进一步运用仿真模拟软件对演化博弈模型内生变量中的关键参数,在情景三稳定点(0,1)条件下进行敏感性分析。

1.企业奖励金S敏感性分析:设弱奖励力度S=0.15,强奖励力度S=0.6。由图2(a)可知,银行设立的履约还款奖励金高低将同时影响商业银行选择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与科技企业履约还款的演化速度。

2.第三方中介违约资金惩罚D敏感性分析:设弱惩罚力度D=0.15,强惩罚力度D=0.6。由图2(b)可知,违约金从0.3下调至0.15,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均衡策略由情形三(中介,履约)转变为情形二震荡状态,在理想状态下转为(子公司,履约);违约金从0.3上调至0.6,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均衡策略保持(中介,履约)不变且达到稳定状态收束时间缩减。对比图2(a)在同等条件下影响因素仿真参数缩小一半和扩大一倍,奖励金变化不影响博弈双方策略选择而违约金将造成稳定策略的迁移。违约金的敏感性相比于奖励金更高,其数值的调整更能影响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策略选择,高违约金限制了企业有效违约的可能性,加速了银行业演化收缩趋势。

图2 主要影响因素敏感性分析

3.金融科技子公司有效违约信用惩罚H敏感性分析:设弱信用惩罚力度H=0.25,强信用惩罚力度H=1。由图2(c)可知,信用惩罚越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向履约还款方向转变的趋势越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群体与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意向。信用惩罚力度大小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大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影响,加大信用惩罚力度将使得商业银行群体迅速向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选择靠拢。

六、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笔者通过建立演化博弈模型,研究商业银行选择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和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两种模式进行知识产权质押的发展趋势和适用条件。进一步整理均衡性与敏感性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商业银行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在非企业履约情况下更能制约科技企业,降低银行损失;奖励金、知识产权估值及知识产权质押率的合理设置能有效提升企业守信的可能性。

2.在商业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运营成本与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中介费用相同时,金融科技子公司实施的企业违约信用惩罚更能震慑科技型中小企业,减少其违约风险。

3.当企业项目失败导致客观性违约时,惩罚金D存在一定的追索难度和金额上限,故依托第三方中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不仅需要贷前的技术评估,还应寻求合理的贷后违约风险转移途径,通过中介担保机构或政府进行风险分摊。

4.商业银行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减少了中介服务机构的入会费用,避免了中介机构为规避风险做出保守性评估,提升贷款成功率,是优于无金融科技子公司银行的选择。商业银行依据自身规模与业务能力,权衡好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运营成本与内化金融科技竞争力的长远收益至关重要。

(二)建议

1.商业银行应探索最适合的贷款奖惩制度,特别是注重违约惩罚力度的设置。商业银行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违约金额以降低损失、提升获利点。商业银行应加强贷中与贷后监管,建立科技企业信用白名单,对失信企业实施信用惩罚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双向良性循环。

2.强化母行与子公司协同发展。加强风险管控与审查能力,加大商业银行金融科技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子公司服务母行产品体系的研发工作,拓宽客户来源,保持核心竞争力,助力银行科技转型。立足本行发展战略和对接本行业务需求,在已有的银行技术架构基础上充分发挥子公司在客户资源、数据分析技术以及行业洞察方面的专业经验,为本商业银行提供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客户群信息收集和评价系统,实现科技对业务优势的反哺,加深本行金融与科技的融合程度。

3.金融科技子公司平衡好内部服务与外部输出间的关系,打造开放合作的输出模式。积极开拓市场,将自身积累的科技能力对外输出,向中小商业银行、政府、科研机构和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外包服务,与金融科技平台、金融同行联手打造更多金融服务场景,提高客户黏性。

4.中小商业银行共同组建发展技术服务与企业信用共享的联盟金融科技公司。通过联盟科技公司的形式克服人才、技术和资金方面限制,获得近似的服务和规模效益。

5.加强复合型人才储备。借助母行金融管理人才优势,培养熟知金融政策和业务产品、又掌握科技行业商业模式的复合型人才,使人才队伍多元化。建立扁平化组织架构,以更加高效快捷的决策机制,更加灵活的创作激励和培养模式,为金融科技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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