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津贴立法的理论逻辑、问题检视与完善建议
2022-08-04王健
人口与经济 2022年4期
关键词:儿童
王 健
(中南大学 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上,福利国家的关照对象主要集中在男性养家者身上,通过将男性养家者的疾病、老年、工伤、失业等风险社会化,以实现预防贫困和维持社会稳定的目标。过去几十年以来,随着女性大量进入劳动力市场以及以“男性养家、女性持家”为基础的核心家庭结构不断瓦解,学界越来越关注社会保障制度对女性及两性关系的影响。然而,这一理论的演进过程仍然存在一个重要的遗漏:儿童并非社会福利的主要关照对象。究其缘由,主要是儿童并未被赋予充分的社会权利主体地位,其福利往往被视为家庭内部的私人责任,尤其被视为母亲(女性持家者)的抚育与照料责任,代表公权力的国家只有在家庭责任趋于瓦解时才会介入。在目前全球人口老龄化和低生育率的社会背景下,这一境况正在发生重大转变。有学者指出,基于:其一,补偿育儿家户的额外花费;其二,在富有与贫穷家户之间进行适当的再分配;其三,增加孩童的生活机会,有助于提升社会整体福祉;其四,试图鼓励生育,国家应与家长共同分担育儿支出,以“儿童为中心”重塑福利国家的观点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各国在社会立法中开始逐渐增加对儿童福利的关照,育儿责任不再仅仅限于私人责任的范畴,国家应当积极对此承担相应的补充与兜底责任。
就我国而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表明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人数已经超过0—14岁的儿童人数,人口结构“矩形图”已基本形成,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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