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科技成果类别及评价模式研究
2022-07-21张勃
中国铁路 2022年6期
张勃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室),北京 100860)
0 引言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明确提出“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科学确定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提高成果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1],为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进一步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作为铁路运输企业,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历来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带领下开展科技工作,以鉴定、审查、评审和验收等方式,为铁路行业认定并归集了丰硕的且具有创新性、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2-3]。
近年来,随着国家转变政府职能相关改革步伐越来越紧密,国家层面对科技研发工作、科技管理工作推出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不断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着重针对铁路运输企业科技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研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评价模式。
1 国内外科技成果评价模式分析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已将科技研究各类成果的评价和评估工作提升到影响国家科技实力甚至综合国力的高度。因此,高效、可靠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对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发展至关重要。
美国主要由学术机构、社会科技评价机构、联邦政府、国会组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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