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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2022-07-16孙伟峰张美琴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17期
关键词:法治保障培养机制乡村振兴

孙伟峰 张美琴

摘 要:法律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治保障。乡村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较大,为涉农高校提出新的要求。当下涉农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实践存在脱节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增设涉农法律课程;建立涉农法律援助中心,举办法治进乡村系列活动;与乡镇派出法庭、司法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打造以立德树人、强农兴农为己任的优秀涉农法律人才。

关键词: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7.037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两次提到了改革,三次提到了创新,足见其对法学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视。法学教育应服务我国社会经济实际状况,培养精通各个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就乡村治理而言,法律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治保障。当下,我国乡村对于法律人才需求较大,为涉农高校法学教育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涉农法律服务人才市场空间巨大。法律本科人才培养应当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因此,在此背景下探讨涉农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十分及时和必要。

1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问题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人才。目前,涉农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与实践存在脱节的问题。殊不知,法学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学以致用。然而,涉农院校并未意识到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导致当下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滞后性、匮乏性,人才供给予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涉农院校的人才培养机制亟待进行改革,以缓解人才供给不足的现实问题。

1.1 涉农院校与其他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趋同化

放眼开设法律专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全国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存在严重的趋同化问题。无论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上进行比较,还是在专业实践、就业导向的设计上,涉农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并无差异,造成法律人才与乡村社会的需求产生了明显的冲突,与社会现实脱节现象较为普遍。这种趋同化可归因于“城乡二元化”差异的忽视,涉农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普遍存在着个性不突出、实践形式化、实效表面化的特点,集中表现为法学专业与农业类专业分离现象较为严重,专业之间尚未实现良性互动和有机融合。

1.2 法律专业教师对于涉农法律未予以引导和培育

涉农院校法律专业教师并不重视本科生涉农法律素养的培育。以福建农林大学为例,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由法学系安排授课与指导。就教师的来源来看,法律专业教师毕业于法律科班院校,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理论储备。但是,他们对于涉农法律的关注度不足,天然的认为法律专业本科深入学习法律专业本身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便是合格的法律人才。就实质而言,法律人才不仅仅应服务于城市经济发展,也应当深入基层,将个人发展与国家政策、战略相融合,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力量和智慧。因此,法律专业教师应全面向学生传授国家“三农”政策及相关法律,拓展学生的涉农思维和瞄准乡村的视野。

1.3 涉农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就业取向单一

从已经毕业的涉农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来看,他们的毕业求职意向基本呈现单一化。地域意向为东部首选,中部次之,西部基本不考虑;城市意向为大城市首选,中小城市次子,乡镇基本不考虑;薪资意向为月收入能基本满足房贷月供;岗位意向排序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公司法务、律师。总体而言,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基本从未考虑过到乡镇或乡村择业或创业,就业取向极为单一。即便存在准备到基层工作,几乎都是考虑到获得基层工作经历后,再次报考公务员可以加分的政策照顾。

2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问题的成因分析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问题是由一系列原因造成的。长期以来,无论是高校层面还是院系层面,对于涉农法律人才缺乏关注与重视,更谈不上正确引导,造成了培养人才与院校特色完全不匹配的尴尬境地。

2.1 涉农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特色不鲜明

按照我国教育部的要求,法律专业本科开设主干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即达到毕业要求。涉农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定位并未与国家乡村战略相结合,也未意识到涉农院校自身的优势资源,大体要求为掌握法律专业理论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法律实际问题。同时,涉农课程未作为限制选修课程或者必修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与乡村实际偏差较大。

2.2 涉农法律专业本科生综合应用技能的培养缺失

只有当学生接触真实的法律工作,才能理解法条背后的理念和逻辑。涉农院校本科学生普遍缺乏涉农法律综合应用能力,对于广大乡村的案件纠纷类型一知半解。涉农院校法学院或法学系与实践单位共建实习基地,这些社会实践基地立足于院校所在地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接触的案件类型较少涉及或几乎不涉及涉农法律案件。在暑期社会实践上,个别涉农院校组织学生“三下乡”,但是因周期短、无标准,达不到预期效果,涉农法治教学实践更是几乎为零。

2.3 涉农院校学生对乡村的理解和认知浮于表面

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涉农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同其他高校学生相似,向往东部大城市的工作与生活环境,而对美丽乡村則拒之千里。甚至部分本科生从未考虑过踏入乡村半步,更是完全对乡村生活与工作不感兴趣。归根结底,主要在于本科生对于乡村缺乏深入的理解与认知,更缺乏浓厚的乡土情怀。从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市民更青睐乡镇生活,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气息,乡土生活契合人类内心的追求。我国乡村建设日新月异,亟须有乡土情怀的法律人才助力乡村提速,进一步营造山清水秀、治理有效、富有特色文化的乡土家园。

3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的改革举措

涉农法律人才培养改革是全方位的,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制定科学完善的培养方案,历练与锻造学生的应用型能力,探索启发式、互动式、亲历式的教学方式十分必要。

3.1 完善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增设涉农法律课程

一是改革涉农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涉农法律人才的需求最终有待培养相关的人才进行解决,因此应重新定位涉农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形成规范、标准的人才培养目标,应突出农业特色和优势,建立以乡村、乡镇为中心,面向涉农法律问题的解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着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人才保障。二是改革教学内容。开设涉农政策、农村社会学、农业法律基础、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等基础课程,增强学生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理解和认识,健全涉农法律知识体系。同时,定期邀请办理涉农案件经验丰富或理论功底深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教授等专家学者举办学术沙龙、讲座论坛,并担任涉农司法实务课程的授课教师。三是丰富教学方式。带领学生深入乡村进行调研,充分认识法治兴村建设中的问题,获取第一手的教学素材。部分涉农法律实务课程的结课方式可以让学生撰写调研报告,针对调研对象深入乡村实地,提出对策或方案。

3.2 培养法律专业学生涉农法律综合应用能力

一是建立涉农法律援助中心,定期举办法治进乡村系列活动。法律援助中心是高校锤炼法律专业本科生实战能力的重要平台,涉农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面向城鎮社区和乡村区域,向居民或村民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案件研判等义务帮助。二是与乡镇派出法庭、司法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乡镇派出法庭是距离乡村最近的基层法院派出机构,审理裁判大量的涉农纠纷案件。司法所是距离乡村最近的司法行政部门,在最高人民法院倡导“诉源治理”的背景下,司法所承担了民商事案件的行政调解。与乡镇派出法庭和司法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定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能够不断提升涉农院校法律专业教师和学生捕捉基层法治问题、服务基层法治实践的能力。三是暑期实践和毕业实习以乡村为导向。乡村法治领域可以与基础理论学科融合,也可以与部门法结合,存在诸多值得研究和考察的理论问题。比如农产品商标保护问题、农村金融法律问题、农村土地法律问题、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等。

3.3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打造优秀涉农法律人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中举足轻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择业观和价值观,应正确认识“三农”问题,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远大理想,肩负起新时代法治兴邦的担当与使命。二是努力让学生正确认识乡村。近年来乡村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发展与变化。生活条件与交通条件均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各地政府逐步规划、设计和开发乡村旅游产业,不断激发乡村的生机活力。出现了一批拥有风景秀丽和特色地域文化的乡村,发展势头迅猛。三是引导和鼓励学生开拓农村法律市场。我国农村法律市场潜力巨大,一直未得到法律人的应有重视。涉农高校应鼓励和引导法学本科学生抓住人工智能时代的契机,充分利用和挖掘大数据,释放网络高科技的资源优势效能,将所学的法律理论应用到软件开发、数据共享、智能问答等,创立新兴法律服务平台或企业,将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转化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治理效益。四是培养法学本科学生的法治乡村情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在城乡二元化格局中,城市的发展有赖于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对于国家繁荣、社会经济发展、民族兴旺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法律专业学生只有抛去城乡差异理念,饱含热爱乡村、热爱农业、热爱农民的法治情怀,才能为乡村法治振兴注入生机与活力。

4 结语

在自治、法治和德治构筑的“三治”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中,法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乡村振兴离不开法律人才的支持。反观我国乡村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与涉农高校法律人才培养供给存在着激烈冲突。我国高等教育正视现有法律人才培养的问题,既要培养法律专业本科学生的乡土情怀,又要培养其涉农法律应用技能。从而,真正打造“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的高端法律人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真正解决涉农法律问题,让农民感受到法治乡村的温暖关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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