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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逻辑与实践机制:公民身份视角下的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探析

2022-04-25马伟华李修远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身份认同社会治理

马伟华 李修远

【摘 要】互嵌式民族社区是在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关系之上建构的社会共同体,其本质是对各族成员身份区隔和社会排斥的突破。身份認同视域下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是一种整体、内源、基础的社区治理方略,目的在于建构共同的身份认知结构用以消除区隔及文化认同匮乏的问题。当前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面临着“群内交际过密化”“民族认同极化”“城市适应困境”三大阻碍,需要建构公民身份的认同模型并嵌入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发挥其社会粘合剂作用。通过公民教育加强各族成员公民角色认同,鼓励多民族成员职业身份的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内生动力。

【关键词】身份认同;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社会治理

【作 者】马伟华,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修远,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人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天津,300350。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22)01-0012-0008

“身份”是人之主体性和社会性的结构性呈现,“身份认同”既包含了认同的概念,也包含了不同身份主体的交流互动与区隔的社会建构理念。有研究者认为,“身份认同是群内成员共享的社会分类,这种差异化的分类制约着群体成员的身份实践,包括群际互斥和交融等”[1]。此概念提出之后引发了有关族际关系互动、身份区隔、互嵌聚合等内容的探讨,成为西方社会学界的重要议题之一,如何实现族际之间交融与和谐共处逐渐成为多民族国家社会治理面临的共同挑战。当前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启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之年,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不断寻觅和优化城市社区治理与民族关系和谐的相关实践经验。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互嵌型”民族交往的社会结构,就是各民族成员之间通过“紧密黏连”的交际互动培育充分的群体认同,形成一种精神联结、利益互通、结构对称的社会共同体。“嵌入”最初作为结构工程学术语,主要指零部件之间的匹配与相互嵌套,生动形象地展现了各族群众通过中华民族的共有认同加强纽带关系的“粘合性”特质。民族互嵌需要加强多民族精神交流中的“粘合性”,而并非单方面强调居住空间的“相互嵌套”。真正需要实现的是:相互嵌入与深度交融的居住结构;相互平等与互信互助的交往结构;就业与社会流动方面的平等格局;精神交融与文化互动方面的和谐共处。因此,民族工作的出发点是把嵌入性作为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环节,从私人领域迈向公共事务场域,把互惠互信、平等包容、多元交流的实践惯习嵌入到社区生活之中,自下而上地促进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治理与实践。

一、文献回顾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政治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在其著作《大变革》中首次提出“嵌入性”概念。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进一步阐释了这一概念,指出人的理性和非理性经济行为与社会结构是互构的,互惠、交换、互助、信任等行为都应当被纳入到“互嵌”的研究范畴中。[2]就城市民族关系而言,“嵌入”作为社区环境与社会结构的重要研究工具,其意涵在于各民族通过密集接触形成互信、互助的社会共同体,并通过文化协商消解族际矛盾来形成日常生活的互动空间,构筑了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微观基础。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逐步复兴,嵌入理论从一般的自然科学、结构工程学术语逐步扩展到社会网络、群体关系、社会组织、社群联系等更为多元的层面,并与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内容交叉,成为社会研究的重要媒介。

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成为实现各族群众在生活空间的互嵌与心理认同密切交融的重要维度,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城市民族“三交”关系,促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国内学者围绕互嵌式社区建设议题进行了不同视角的探讨。从内涵与概念、结构与功能、机理与路径等理论性研究到以西部民族地区作为个案的实证性研究,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来仪从民族政策角度进行了阐释,认为我国多民族区隔且分离的居住模式,危及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需要以“互嵌”的方式来处理族际之间的互动问题。[3]郝亚明从社会结构的视角来分析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应该主动建构多民族共同居住与交往的社区生活结构,增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4]王延中认为民权民主、人权问题、宗教问题是西方势力破坏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工具,受国外支持的“三股势力”很大程度上威胁到我国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格局。[5]还有研究者指出我国的族际互动是社会分层的体现,需要积极推动民族地区的教育平等、经济平等、文化平等,从而消解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异。[6]高永久等人认为“嵌入”是各民族之间通过交流互动,将生活空间、交往空间、精神空间进行有机融合,成为巩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7]马戎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存角度出发,探讨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务工与城市融入过程中需要发挥自身在经商与文化等方面的先赋性优势,建构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并嵌入到社区生活中,这种“嵌入性”的实践促进少数民族发挥出更大的就业与融入潜能。[8]杨鹍飞认为相互嵌入的实质是不同主体在有机团结基础上实现平等包容,各民族通过联结关系形成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共同体,社会秩序的维护是各民族建构集体认同的结果。[9]张鹏等人通过对互嵌式民族社区建设的个案分析,对互嵌式社区治理的现存问题进行了思考,总结出社区治理中多元共治构想。[10]还有学者在借鉴和挖掘国外混合型民族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多角度地探索了我国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的实践路径。[11]

从上述研究状况来看,大部分研究者倾向于从民族政策的角度对“民族互嵌”进行内涵与实践层面的阐述。然而,作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重要构成部分的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包含着多元且复杂的意蕴。从根本而言,这是一种针对不同主体身份区隔过程的打破而实现的治理创新。从身份协商的视角来看,互嵌式社区不仅是国家政策引领下多民族交融关系的结构性呈现,还是各民族突破身份区隔、消解族际冲突、促进阶层整合的身份实践路径。身份认同视角下互嵌式社区建设的机制研究,既能弥补民族政治学层面的政策解读过度、热点扎堆、同质性研究过多等不足,还能拓展研究视野、增加学科交叉性和学理研究性,在社会学、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的身份研究领域中突破微观研究的限制,丰富城市民族互嵌式社区研究的理论内涵,达到中观研究的实质效果,为互嵌式社区建设与治理研究提供新思路和实践启示。78706666-FB7D-47FD-BDDD-02E0794693A7

二、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中公民身份的内在逻辑

“公民身份”(Citizenship)的概念是个体从属于某一國家成员的法定身份的延伸。作为一种法律身份,与国家运转密切关联;拥有公民身份的人在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每个社会成员都有相同的身份。[12]37最早对公民身份进行明确界定的是英国社会学家T.H.马歇尔,他认为公民身份是共同体内部成员共同拥有的身份地位,包含了共享的权利、责任、义务和位置。[13]公民身份的概念在二十世纪中后期迅速发展,在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哲学等领域受到普遍关注。在古希腊城邦政治形态时期,公民身份指特定政体与公民文化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为人民在城邦生活中的角色、身份、功能、实践等特征。公民作为民主、同一性与平等的代名词,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到了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的时代,公民身份一度被认为是上帝与世俗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20世纪以来逐渐演化为民族国家与各民族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14]16因此,公民身份构成了个体在国家内部一套体系化的权利、文化及行为模式,它起到了约束社群、维护社会秩序并促进集体利益的作用,发挥着社会调节的功能,并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以配套。公民身份与城市化、民主化是处于同一历史进程中的,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话语支配下,公民身份逐渐变得“去政治化”,成为一种理想意义上的城市文化身份。

德里克·希特(Derek Hit)认为,公民身份是个体身份的抽象化表达,是个体与政治互动的纽带。[15]59“公民身份存在于个体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表现在人们的社交互动、文化背景、家庭条件及其作为人之主体性而存在的意义建构之中。”[16]公民身份认同是社会成员给自己贴标签的角色定位过程,需要从身份与角色层面改变公民的政治冷漠状态,将无序的原子化关系加以粘合,在公共领域内重现各民族政治协商的结构性样态。[17]公民身份作为政治社会学的基础概念,给予公民先赋性的权利、义务、资本,是其政治参与的“象征性符号”,也是其身份实践的基础。[18]101

对于少数民族而言,公民身份认同不是“身份”与“公民”两个概念的简单拼贴,而是各族群众作为个体与国家整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公民身份包含了一系列的行动权利、责任和义务,是各族成员平等团结的政治关系。[19]公民身份认同有助于促进各族群众形成共同体意识,将公民身份的核心价值观内嵌于个体的身份实践之中,藉由这一流程实现对原子化个体的有机整合,推动各族成员形成身份协商机制,消解由于单一认同而造成群体聚集事件、狭隘民族主义的可能,构建超越单一民族身份和地域文化身份的共同体,为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提供结构支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建议》)。《建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社会治理是新时代社会建设与各族群众实现政治参与的结合点,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是夯实社区建设基础的关键。从本质而言,社会治理的问题在于资源稀缺条件下不同身份主体的需求不一致,社会治理涉及各族成员相互信任纽带的建立,其背后是各族群众对交往交流交融生活的心理诉求。推动城市民族深度交融的互嵌式民族社区建设逐渐成为当前社区治理的新路径。互嵌式社区建设的隐含条件在于建设民族间的互相信任,只有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加强跨民族的相互信任,公民身份的粘合性作用才会更加突出。

社会结构互嵌的内涵是各个初级型的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社团)及非营利组织在公民生活之中搭建一种集体认同的桥梁,彰显不同身份的主体在初级性社会联结关系层面的相互嵌入。在多民族成员互信互助的基础上建构互嵌式的社区环境,促进各族成员形成共同的身份认知结构,从而解决由于群体认同资源匮乏而导致的民族团结意识淡薄等问题,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城市社区治理中,不同身份主体之间的互信是促进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微观基础。只有各族群众在共同的身份认知结构上形成相互信任的纽带,社区治理的结构性互嵌才能真正实现。格兰诺维特倡导的“嵌入性”概念强调的是认同基础上的互信互助,而非单一的信息交换。社会基层治理结构就是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关系网络,公民身份则是嵌入这种网络之中的信任机制,这种信任机制促使不同民族主动打破区隔,形成有效的多向互动(比如“三社联动”“网格化治理”等),城市中的各族群众由此会产生更为稳固的粘合性关系。在我国东部城市社区,由地方社区成员自主协商的地方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新“枫桥经验”以及交互式社区服务模式等之所以有较好的实践效果,原因就在于这些举措与公民认同结构具有较强的配套性和嵌入性,公民身份认同作为一种实践目标、行动模式和意识形态已逐步嵌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之中。

三、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中公民身份存在的制约因素

随着互嵌式社区治理手段的丰富和多元主体协作的强化,平等互嵌的民族关系基本形成,但由于身份、地域、文化、环境等客观存在的族际差异削弱了各族成员的公民身份意识,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依然面临着一些结构性问题。

(一)“群内交际”过密化导致身份区隔

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的主要方式是从就业、文化、居住、精神交流等层面着手,创造多民族社区“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生活空间。实现“互嵌”的前提是族际之间的深度接触与良好交往,如果族际之间缺乏深入接触,多民族社会的结构性互嵌则很难实现。受制于城乡二元体制,城市少数民族无法与常住居民享有同样的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其在城市中多从事边缘性行业,工资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他们为城市建设贡献了宝贵的人力,却大量居住于“城中村”,或从事餐饮、服务、街道维护等初级社会工作,族际之间很难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嵌式结构。社会心理学家Taifei指出,少数群体在陌生环境里倾向于将自我和他者区隔,并建构“内群”,少数群体在“内群互动”中逐渐形成“区隔性”的认同结构,通过维系群体边界而呈现出过密化(Overdensification)的特质。[20]53个体通过类型化比较对自身所属群体形成认同,并产生“内群”(Inner group)和“外群”(Out group)的身份区隔(Identity partition)意识,身份认同的本质是群体成员的横向比较,尤其是内群与外群的比较。[21]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长期的“内群互动”中逐步形成在地化的“亚文化社群”,体现出亚文化初级群体特有的“过密化”特质。虽然他们会因为就业及城市融入方面的压力而感到焦虑,但可以从“内群”中获取社会支持,从而与外界形成区隔。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从事餐饮业(拉面馆)的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通常聚集在一起,很少与其他行业的群众进行交流互动。如果各民族间缺乏对彼此的信任,无形中就会增加身份区隔,阻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的发展。正如格兰诺维特对弱关系概念的论述,强关系给人带来的信息资源多是重复性的,而弱关系在资源传递中具有桥梁性作用,弱关系对个体社会流动的积极作用更大,它可以传递不同维度的新资源。[2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度依赖于“群内交际”,虽然拥有在地化的社会支持和强关系网络结构,但无助于城市融入进程的加快。78706666-FB7D-47FD-BDDD-02E0794693A7

(二)先赋性民族认同容易导致城市公民身份属性不足

身份包含了社会性和个体性等多重因素,身份认同需要个体找到与所属群体的共性,通过妥协和扬弃达到对群体的心理归属,作为一种反身性的文化定位,认同呈现了对特定社群的象征性归属。[23]认同作为塑造族际边界的基础,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下分为原生性认同和工具性认同两种。[24]原生论(Primordialism)认为认同源自先赋性的血缘与地缘关系,群体归属是个体认同的必要条件;工具论(Instrumentalism)则强调认同的灵活性及根据文化场景转换而改变的动态性。[25]在城市化背景下,少数民族基于务工经商等职业发展的需要,主动去适应都市文化,这是工具性认同的重要表现。但是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坚持着先赋性认同,他们的交际对象主要建立在乡缘、血缘、族缘关系之上。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先赋性的文化特征与身份认同意识,作为其进行社会互动的关系资源,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与情感性价值。他们为了适应城市文化,主动通过群内互动来凸显认同边界,并将民族性视为身份认同的文化资本。民族身份带有先赋性的地缘与血缘基因,当少数民族运用这种要素进行联结和身份建构时,便会客观上加强其自身的民族认同。[26]少数民族在城市融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文化震荡的问题,其原因既有城市文化的多元性特征,也有自身民族身份意识的影响。[27]因此,外出务工的城市少数民族往往身在都市,心在家乡;或身在都市,户籍在家乡。维持着先赋性的社会关系网络,或仅把城市当作“旅居地”,而非终身归属,这就使其民族认同逐步极化,从根基上削弱了其城市公民的身份属性。

(三)城市文化适应困境导致身份边缘化

文化适应的内涵是不同文化由于密集互动而产生的适应性问题,两种文化之间的交融是一个弹性过程,这个过程必然伴随着冲突与融合等现象。文化震荡(Cultural Shock)理论是对这一现象的生动表述,主要指失去自己熟悉的生活空间而在异地产生的心理焦虑感。[28]68文化适应理论则强调身心的适应是个体熟悉陌生环境的基础。[29]当少数民族进入陌生场域时,身心难免会处于焦虑状态之中,这种焦虑感也表现为对城市社群的心理排斥,对失去熟悉住所的恐惧、社交频率降低等。虽然文化适应可以扩大族际接触的机会,但也可能使族际之间产生社会排斥。齐美尔(Zimmer)在1908年提出的“陌生人”概念,用以指代“生活于都市边缘,与主流的政治、经济及文化要素等相互区隔的流动人口”[30]。帕克(Robert Ezra Park)在齐美尔的基础上提出“边缘人(Marginal Man)”的概念,认为边缘人是处于两种不同社群交界处的人。[31]47这种人拥有混合的人格类型,虽然兼有两个社群的文化特点,但并不完全属于任何一方。“边缘人”的概念体现了人口流动背景下,少数民族外出务工人员潜在的自由以及对未来的不可预知性。他们虽在城市生活数年,来去自由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他们作为跨文化的“流动群体”,会阶段性地停留在某个城市,但无论其在何种维度上参与了当地生活,也没有失去抽身离开此地而去其他地方发展的可能。“边缘人”这一概念体现了少数民族复杂多元的生命历程,他们拥有当地人不甚熟悉的生命史和族裔文化背景,是旅居他乡的“局外人”。即便他们通过就业融入城市,并与城市居民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往关系,也较难在亲缘、地缘等层面与城市居民建立深层联系。

四、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中公民身份的实践机制

对公民身份的共同性认知是促进族际之间进行交流交往交融,助推互嵌式民族社区建设的基础。身份、地域、文化、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削弱了各族成员的公民身份意识,互嵌式社区建设依然面临着一定的阻碍。因此,充分发挥公民身份认同的社会粘合剂作用,通过公民教育加强各族成员公民角色认同,鼓励多民族成员职业身份的发展,能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内生动力。

(一)发挥公民身份认同的社会粘合剂作用

个体是社会性的,需要通过与社会双向互动而建构自我认同。[32]正如涂尔干(?mile Durkheim)所言,个体的思维、文化、行为等都是集体意识的呈现,社会是集体意识的唯一源头。[33]公民身份认同的过程是各族成员意识到其权利义务及作为共同体的有机团结意识,藉由这一过程各民族之间的区隔性状态得以打破,个体间原子化状态得以粘合。民族互嵌的实践困境既是历时性又是结构性的,如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下的官本位和权力集中思想不利于形成公民身份的价值共识;现行的户籍制度容易造成阶层的固化,无助于社会成员向上流动和自由竞争;虚拟公共论坛由于快捷及突破时空限制的特质而受到精英群体的重视,但它会使涉及民生层面的社民共建的领域越发窄化,存在以网络政治替换公民身份实践的可能,从而无法将各族成员的意见纳入到公共事务之中,无益于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权益保障。

帕森斯(Parsons)将社会成员共享的符号系统归纳为价值观,人类学研究把价值观作为某个群体的文化特征进行探索。[34]价值观有助于各民族之间突破隔阂,形成粘合性的身份实践体系。公民身份的认同过程促进各民族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从而将原子化个体粘合到公共事务领域之中,为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条件。比如欧洲的工团主义借助工会的组织方式,使社会成员逐步建立自身的权责意识,并由民主化时代的市民身份延伸至公民文化身份,从对资本原始积累的追逐延伸到对社会平等权益的追求,围绕日常生活与邻里互动中的共同议题进行实践,形成公共事务的治理場域。由此,对经济平等和权益保障的认知把原子化的个体进一步粘合,消解了由于阶层分化所导致的族际冲突。“如果一个人仅过着原子化的生活,而不去关心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那么他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35]20对公民身份的认同不仅是一种价值观,也是族际之间团结互联、平等互信、密切交融的公共精神。正如奥古斯特·孔德(Isidore Marie Auguste Fran?ois Xavier Comte)所言,秩序和共同体精神带来社会进步,而原子化则意味着社会结构的失衡。1因此,需要建构集体性的认同政治作为公民身份的本质并发挥其社会粘合剂作用,从而对社区内各民族成员的身份实践形成良性的引领与带动,多民族成员参政议政的公民身份在公共领域转化为参与民主协商、对公共议题提出多元见解的族际互动实践,并通过对公民身份的共同认知而密切交融,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社会基础得以巩固。78706666-FB7D-47FD-BDDD-02E0794693A7

(二)通过公民文化教育增强各族成员公民角色认同

“公民文化是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融合,是建立在协商基础上的混融性文化。”[36]48公民文化固然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但从根本而言属于现代城市文化,是不同身份的公民通过协商,培养出来的参与公共事务的理性精神。[37]公民文化具有协商与理性“基因”,是公民身份认同的前提条件,不同身份的群体对政治对象的认同是其身份实践的基础。[38]推动公民文化教育有助于强化各族成员的公民角色认同,将不同身份的民族成员粘合在公共事务领域之中,各族成员在协商与互信的基础上表达自己权益诉求,在此过程中促进族际交融和民族社区建设。当各族成员将注意力从私人空间转向公共空间,在参与公共事务中注重培育权责意识和身份反思意识,时刻提醒自己“我是谁”“我这么做合适吗”“我这么做大家怎么看我”等,才可以模塑良好的公民角色意识。对此,应该通过结构化的教育设计来完善公民身份的理论体系,做到这一点需要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综合支持。一方面,从学校教育的视角来看,可以通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方位、多模态地模塑各民族学生的公民身份和国家认同观念,需要在特色社会主义爱国教育中加强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教育。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国情制度教育,促使各族學生意识到56个民族都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具有重要贡献;还要引导他们以中华文化认同为根基,将民族认同与公民身份认同融合发展。从社会教育的视角来看,有必要带领各族学生深入城市社区,通过社会工作者、街道办事员、居委会主任的角色扮演活动,促使其领悟公民身份的意蕴。也可以邀请社区工作者进入学校分享相关经验,让各民族学生认识到:作为年轻一代的中国公民,如何在公共领域之中进行政治参与并正当地维护和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通过非营利组织及新媒体工具开设公益性讲坛,比如人民论坛、政法公益大课堂、公民道德讲坛等公益讲座,藉由社会教育不断传播公民身份的理论概念,使各族学生从小就接纳公民角色的认同教育。

(三)推动多民族成员职业身份的发展

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指出:“反对将群体划归于某单一身份,接纳公民的多重身份属性,要以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公民的身份问题,发展个体的职业身份为个体与社会结构的和谐共处提供了安全区间,是当前民族国家治理的基本前提”。[39]28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新时期民族工作需要关注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城市融入和异地就业问题。职业身份是各民族在日常生活互动中放下刻板印象,淡化民族身份而积极进行族际互动的基本身份,彰显了公民身份中的自尊、自信、独立,需要通过提升各族成员的城市就业与文化融入来巩固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微观基础。

首先,整合就业资源,加强信息咨询。积极推动各民族职业身份的发展可以促使其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提高独立性和自尊感,各民族在城市融入中自然会加强族际接触,逐步形成一种粘合性的力量,并在公民身份的框架之中找到民族团结的内在理由,为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营造内生动力。因此,地方就业部门作为城市管理者,应当为各族成员提供多维度的就业信息咨询,通过有力的行政手段促进就业资源的整合,并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给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提供一定的社会支持,并加强与非营利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联系,少数民族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有关部门需要密切合作,运用大数据和地方政务平台整合与分享就业信息资源,调节好少数民族与企业的关系,共同推动形成针对城市少数民族的就业支持计划。

其次,通过社区服务增强各族成员的城市身份融入。就业是都市少数民族生存发展与融入城市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城市融入也会促进少数民族就业质量的提高,社区则充当了少数民族职业培训、活动参与、自我管理与自我提升的渠道。社区既是国家与公民沟通的桥梁,也是地方政府宣传民族政策、强化基层治理及整合就业资源的“枢纽”,通过多维度的社区服务可以促进多民族成员的交往交流交融。对此,可以通过社区来组织集体性的社民共建活动,比如组织民族文化传播月、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广场舞、健身、读书会等,增强多民族之间的交流互动,同时也给予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展示的平台。公益性社区服务可为各族成员的族际交融提供嵌入性的环境和空间,各族群众通过社区参与可以形成互惠性的公民身份认同纽带,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目前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及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不足,消解由于风俗习惯、语言、宗教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而形成的身份排斥,促使少数民族实现城市身份融入,稳固好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微观基础。

五、结  语

尽管全球化趋势促使多民族身份呈现出异质性,超越国家认同层面的民族身份也冲击着国族建设的阕限,但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生活于民族国家中的各族群众并不怀疑自己的公民身份,也不曾忽视其在国家生活中所扮演的公民角色和维护共同体稳定的权责和义务。[40]通过加强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来建设互嵌性的城市民族社区,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期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互嵌式城市民族社区建设是一个突破群内成员身份区隔,形塑其公民身份意识的社会治理过程。只有在中华民族共同的网络和互嵌性的社区共同体中,各族群众作为“公民”才会紧密团结和交融。

就转型期的我国而言,需要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互嵌式”民族关系,以保障各民族公民权利为目标促进族际和谐。互嵌式社区建设体现了国家对多民族“三交”关系的综合考量,不同民族拥有不同的认同基础,互嵌式社区建设的微观基础在于各民族共同的身份认知框架。公民身份认同并非“身份”与“公民”概念的简单拼贴,而是各族成员作为个体与国家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公民身份认同有助于促进各族成员形成互嵌性的共同体意识,将公民身份的核心价值观嵌入到个体身份实践之中,藉由这一流程实现对原子化个体的有机整合,推动各族群众形成公共协商理念,从而突破单一民族身份和城乡分割体制的藩篱,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内生动力。78706666-FB7D-47FD-BDDD-02E0794693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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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inter-embedded ethnic community is a social community constructed on the basis of multi-ethnic communication and integration.Its essence is a breakthrough in the identity division and social exclusion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dentity,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embedded urban ethnic community is a holistic, endogenous and fundamental community governance strategy, with the purpose to construct a common identity cognition structure to eliminate the problems of separation and lack of cultural identity.Currently,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embedded urban ethnic communities is faced with three major obstacles: "intensive communication within the group", "polarization of ethnic identity" and "urban adaptation dilemma".It is necessary to build an identity model of citizenship and embed it into the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structure to give full play to Its social glue role.Through civic education, members of all ethnic groups will be strengthened to identify their roles as citizens, and members of multi-ethnic groups will be encouraged to develop their professional identities, to create endogenous power for building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Chinese national community.

Keywords: identity; inter-embedded urban ethnic communities; social governance.

〔責任编辑:奉 媛〕78706666-FB7D-47FD-BDDD-02E0794693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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