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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的审美范畴研究

2022-04-25李可欣

教师博览·科研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自然

李可欣

[摘 要] “野”作为中国古典审美范畴,是古代文学理论不可或缺的审美因子,具有多维的理论内涵和别样的审美意趣,表现出对审美人生的独特追寻。“野”的审美范畴渐入文人视野,书写不同历史时期诗人的个性情感和自我意识,形成特殊的创作审美心理。“野”成为文人心灵的港湾,以回归生命本色、释放内心困扰、寻求精神自由来充盈内心的空缺。

[关键词] “野”;审美范畴;自然;生命向力

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里阐述了世界、作家、作品和读者构成文学活动的四大要素,这四个要素相互关联,同构动态的循环过程。“世界”是作家自觉进行文学创作的客观条件和物质环境,身处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环境会衍生出不同类型的文艺作品类型。“野”作为一种审美范畴,如同四要素的动态过程中的“世界”,文人在“野”境中形成特殊的审美心理,在此心理牵引下创作出富于“野韵”的文学作品。历代富于“野”美学特征的文艺作品影响到后来的文人心境,作用于诗人的审美意识,如此周而复始,“野”的理论内涵和审美范畴得以在此循环中更新和发展。

“野”的广泛运用,不仅体现在诗文的创作上,而且作用于诗人的心灵空间。自然质朴的野放风格逐渐变为文人心中的审美意趣,对“野”所标举的风格意境产生更强的心理认同感,致使山水野色成为诗人寄托理想追求的物质载体。文人倾心山林,遠离尘嚣,对自然野居心存向往,寄托他们内心的愿景,形成文人“野趣”。他们找寻生命之本色,从中寻求心灵的归属栖息地。“野”有诗意的自由之境,能够为人启发心与物之间的良性互动,释放内心的困扰。从创作主体而言,诗人居于野,以野境写诗意,为其苦苦寻觅提供自然之性的审美意趣,让生命和灵魂得以安稳和顺遂,以达到精神的充盈和自由,是审美主体在欣赏、审美过程中呈现精神自足的升华结果。

一、回归生命本色

“野”是世界的原初状态,也象征着人们思想萌发的家园。城市也曾是乡村,是郊野蓬勃的生命力的凝聚,众多的乡野部落牵绕生者的生存之忧和逝者的灵魂之安,人们被“野”紧紧拥抱着、守护着,聆听“野”的气息和美好,感受“野”给予人的文化内涵和审美体验。“野”还原生命本色,于远隔世俗的郊野,呼唤人们内心深处对自然原始的思念,以求心灵的慰藉。古代隐逸诗人告别喧嚣,义无反顾来到静谧简单的野外,去除心中杂念,一心在山水田园生活中谋求本真的生命体验。陶潜不受尘世羁绊,自耕而食,回归原初的生命,“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他在劳作中获得了最切实的愉悦和美好,觅得田间的本真生命之乐。“但使愿无违”,诗人向往山水,他的愿即是用自然的方式度过余生,自然简易的生活即是生命本色的回归。另一方面,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山水野居是人们原始的生活状态,是文人内心柔软的故乡,一遇故乡,温情的诗意便流淌而来。

二、释放内心困扰

美的事物总能给人以愉悦,起到释放压力的作用。文人游于山林,尽享山野的生机勃勃,自然野境给予人和谐共生之力量,促使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融为一体,诗人身心与山林对话,拥抱山川的开阔,反观自身的渺小,从而释怀于世事变幻,慢慢不为尘俗所困扰。“野”丰富文人的内心世界,增添天然的色彩。诗人游“野”,在天地旷野间,消解内心忧虑,与过去的愤懑和解,以空间之旷野获得精神之宽阔,达到精神之“野”。古代文人大多一腔热血,有建功立业的鸿鹄之志,往往积极入世却不得重用,或是碌碌无名沦为平凡,或是身居高位却不满朝堂。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常常使他们郁郁不得志,进与退,入与隐,多有报国壮志而不甘,也多心怀国家而居于深林,作别尘世,山水相依。文人的山林隐逸生活,是渴求内心的释然,也是找寻精神的慰藉。旷野是文人填补内心空缺的心灵港湾,是天地自然的栖息地。山林与愁绪互相生长,又互相消解,山林之深邃,愁绪之绵长,深邃放大了孤寂,绵长拉长了渴望。正如柳宗元的千古名句“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诗人与眼前的寂寥之景产生共鸣,两者相遇,一触即发。

三、寻求精神自由

这一点与庄子的“虚静”相通,于虚无中感悟自由精神。面对理想抱负与现实压力的冲突,杜甫在禅境中找到个性的解放。物与景融的至高境界是“无我之境”,创作者归隐山野,远离喧嚣与纷扰,不困于心,以获得超功利的自由。山野之偏僻,恰好迎合创作之静心,灵感在于一瞬的契机,此刻的相遇,捕捉到心灵的神往。诗中的禅境与禅心也与“野境”契合。山野之静,置身于自我独立的精神之中,无意似有意敲开诗人的心门,成就了这番无我之境。正如王国维所言,“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在寂静的山野中,获得精神的独立与自由。

“野”虽不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核心范畴,却是不可或缺的一维。古代传统审美观念推崇“雅”“正”,这也是历代读书人规范自身行为的准则。过度的压力和现实的反差使人有异常的压抑感,想要逃离现实世界,暂时忘却此处的烦恼。“野”刚好契合文人欲逃离的压抑心理,以回归精神家园的自在和纯净。其现代意义也是如此,郊外、乡村、田野的宁静相比城市的热闹而言,往往象征着现代人寄托心灵、抚慰痛苦的精神栖息地。城市经济迅速发展,现代文明不断进步,文人的审美趣味不再局限化、阶层化、小众化,文艺作品开始面向大众,古代的正统审美思想不再占有不可一世的主导地位,“野”所包含的与传统文明对立的文化内涵逐渐受到关注。城市越拥挤,工业化程度越深,人越向往自然的原生态地域。人们焦虑和压抑,身在凡尘俗世之中,面对纷扰和诱惑,从不能够真正消解烦忧,只能借助自身的调节规避痛苦,心中仍对生活充满激情与向往。在古代,“野”是文明、礼制的对立面,是主流文明的反叛者,在现代社会亦然,“野”是对现代异化文明的反抗,是对社会人性丧失、道德缺失的异化现象的贬斥。“野”的美学蕴涵和自然之美恰好迎合了受制于异化现象的现代人对生命本真、精神自由的渴求,机械、理性的现代人不满于麻木的物质生活,渴望温馨的情感世界。“野”将人们从社会的孤独感中抽离出来,鼓励人们拥抱内心的呼喊,拥有治愈心灵的温柔力量,引发社会蓬勃的生命活力和生命意识。

“野”不局限于自然形态的野,而涵盖了文学艺术的自觉形式的野。在“野”与现代社会的交流过程中,蕴藏在“野”中的自然力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自由审美意识被发掘,打破了传统的艺术形式,使文学艺术趋向于更为真实、生动的审美形态。“野”丰富了现代社会单调、机械的物质生活,为浮躁多变的城市荒漠送来温柔如水的诗意,使得人们拥抱率真丰盈的精神世界。“野”质朴自然的审美空间,召唤现代人天真的自然野趣,拯救他们破碎的心灵,摒弃浮华,归于真朴,给予人们以率真、自在,以不受拘束的心灵飞扬。“野”是现代人心中寄托自在精神的乌托邦,是遥不可及的美好远方,但是,城市化的发展模糊了“野”的空间概念,多处野色被开发,有了人为的痕迹,“野”与“文”的界限逐步消解了。我们在城市里生活,因为刚好看见一片紫红色的晚霞,听见几声鸟鸣,瞥见路旁野花盛开,也能拾得一番野趣。“野”的特性慢慢被消解,作为现代异化的反叛者,也正在被这个时代所接纳、所渗透。在冲突与接纳的矛盾中,“野”对抗着人性的异化,也在拥抱着人类文明。

参考文献

[1]张倩云.古代文论“野”范畴研究[D].恩施:湖北民族学院,2018.

[2]张海沙.野:杜甫诗境与心境[J].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3):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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