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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教融合背景下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改革的背景、困境与策略

2022-04-21尹子康张春合

湖北体育科技 2022年3期
关键词:学运体教体育赛事

尹子康,张春合

(湖北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2020 年4 月,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1](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合并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改称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学(青)运会)。”2021 年7 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一届学(青)运会将于2023 年7 至8 月在广西南宁举办。 从大学、中学分开举办运动会,到大学、中学合并一起,再到大学、中学和青运会合并,这是我国青少年运动会改革的历史背景和推进脉络, 进一步彰显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正在向纵深推进。 目前,关于合并后学(青)运会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不多,理论或实践层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究。 为此,本研究试图梳理学(青)运会发展历程,总结学(青)运会的历史贡献,结合新时期青少年体育赛事改革诉求,分析学(青)运会合并的现实意义,找准学(青)运会合并后赛事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探寻学(青)运会今后发展路径,为建立健全学(青)运会办赛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1 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的背景

1.1 体教融合的发展诉求

合并青运会和学运会, 是深化体教融合中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的重要举措。 体教融合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体教分离”-“体教结合”-“体教融合”3 大阶段。 以“体教分离”为标志的举国体制,是新中国解放初期结合国家的发展需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调动各方面资源,完善竞技体育资源。 但同时也形成由原国家体委对竞技体育“独家包揽”的管理制度,对金牌的高度追求使得竞技体育成为少数专业运动员的表演舞台,从而弱化了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最终由于教育、体育部门的目标、利益不同,导致了以为国争光为目的的青少年竞技体育赛事和以体育教育为目的的大中小学校体育赛事的分离[2]。随即,以1987 年原国家教委办公厅颁发《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为标志的“体教结合”应运而生。 “体教结合”在短期内一定程度地解决了“体教分离”的遗留问题,但由于两部门目标、利益不同,始终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发力。 最终,在经过30 多年的探索实践后,总结出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体教融合”。 “体教融合”是新时期中国体育、教育部门发展的破盾之举,深度整合两个部门资源,推动青少年文化教育与体育锻炼协同发展。 实行青运会和学运会合并,一方面就是让青少年体育面向人人,让竞技体育的发展融入到面向人人的体育中去; 另一方面让学校体育的发展从过去仅注重增强体质,向学会、勤练、常赛转变。不仅整合两部门的比赛资源,缓解了两部门的办赛压力,同时秉承了“以学生为主体,健康第一”的发展理念,双方运动员同场竞技,优化学生运动员的比赛条件。

1.2 新时期办赛目标逐渐趋同

由表1 可知,青运会与学运会办赛目标大体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培养优质竞技运动人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参赛群体也大致趋同,主要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只是年龄层次要求不同,存在一个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在促进我国体教深度融合的发展背景下, 两部门也开始了创新型的互通互融的竞赛培养机制。 一是两部门办赛目标逐渐相近,要求顶层设计趋同。 过去,体育系统对运动训练倡导的是金牌、奖牌和锦标主义,特别紧契奥运会,实施以4 年为一周期的“奥运争光计划”后,运动训练基本是围绕应对奥运会、青奥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展开, 在运动员人才选拔和培养方面急功近利,对青少年运动员系统性培优和整体素质考虑不够。 教育系统则更多关注的是应试率和升学率,对体育运动普及、体育课开课率以及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等关注度不高。 因此,两部门在根本出发点上存在分歧。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时代,教育、体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也步入快车道。 新时代有新要求、 新挑战。 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必须秉承“健康第一”的基本原则,以培养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从顶层设计上进行趋同整合,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改进,全力助推体教融合、以教导体、以体育人,促进青少年学生“五育并举”,综合发展。 二是青运会与学运会办赛目标逐渐趋同,要求核心价值归一。 虽然,青运会与学运会在主办单位、赛制安排、项目设置等方面略有不同,但其办赛的目标导向基本一致,都是为了昌盛国家教(体)育事业,培优青少年后备人才。 2020 年4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为深化体教融合、 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确立了明确的目标定位, 即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这就要求新时代青少年竞赛体系成为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发力点,统筹兼顾好体育竞技成绩、后备人才培养与学校体育普及协调发展的相互关系, 把核心价值锁定在让体育竞赛中所传达出的奥林匹克精神传递给每一位青少年[3]。通过参与竞赛让青少年享受体育、参与体育,在竞赛中增强体质、磨炼意志。

表1 青运会与学运会相关情况对比表

1.3 运动项目改革发展需要

青运会项目比较全面,侧重于竞技,并与亚运会、青奥会、奥运会等国际赛事接轨,如北京申办2022 年冬季奥运会成功后,为积极与冬奥会项目接轨,第二届青运会首次将冬季项目纳入比赛,并设置了7 个跨界跨项全能项目,既有冬季项目,又有夏季项目;既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又有跨界项目;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体育赛事。 而学运会相对比较单一,侧重于在校学生的体能素质的培养,一些对抗性的项目如摔跤、拳击等和一些特殊场地及特殊设施的项目如马术、 滑雪、帆船、皮划艇等项目设置稍显欠缺。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专业性,以三大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引领”,以我国校园足球的发展为例,校园足球的成功推广,不仅带动了横向和纵向的足球竞赛,推广了足球运动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输送了一批优秀的竞技人才。 新时期学校培养运动员的理念应从注重“奥运争光计划”转向以三大球等运动项目为主导来提升整体的竞技水平[4-5]。 借鉴校园足球的成功经验,将竞赛体系与学生培养体系有机结合[6],形成“一校一(多)品”的发展理念,将多元化的体育项目带入校园[7],逐步满足奥运计划的项目设置。

2 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的现实意义

实施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对“体教融合”可形成快速推进的倒逼机制。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指出:“体教融合,就是要恢复广义的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应有的地位, 学校体育要真正发挥作用,这样才能实现‘四位一体’的目标。”[8]合并青运会和学运会是深化体教融合中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提出:“应充分整合教育、体育部门资源,统筹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整合赛事资源,使广大学生群体能够参与体育赛事,同时也将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培养竞技体育的主战场。 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之后,有利于统一规划,同步建设,统一使用。 既可节约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缓解各部门办赛压力,又可秉承“节俭办赛”原则,赛后将空闲场馆向市民开放,助推全民健身,发挥场馆最大效益。 《意见》提出:“义务阶段、高中、大学阶段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实质上提高了体育部门的权利,允许体育部门参与大、中、小各阶段的赛事,同时教育部学生体协配合职业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的组织。青少年竞赛体系的大型国内赛事主要是由教育部主办的学运会及体育总局主办的青运会两条线, 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厘清综合性运动会的功能定位,细化赛事体系,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分学段、跨区域的四级青少年竞赛体系,同时与职业化赛事接轨,例如各项锦标赛、U 系列比赛等,形成多层级的青少年竞赛体系,整合之后,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建立统一的运动员注册系统。 这样有利于统一归口管理,多方积极参与,一线串珠,上下一致,形成“好办赛、办好赛”的良性互动格局。

3 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的困境

3.1 竞技体育实力的显性态势发生改变

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从政策层面来看,不仅使国民教育体系成为选拔优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阵地, 也是促进体育回归教育的应然举措。 但从现状来看,学校体育作为理想中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主要基础阵地,由于学校在训练水平、竞赛体系、培养理念等方面不足,难以将有潜力的运动员培养成精英运动员。 若要求学校投入大量资源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显然又与学校体育的发展背道而驰, 也不符合学校的长远利益[9]。 青运会更多的是关注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育,而学运会的着重点在于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 推动校园体育文化蓬勃发展,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以后,赛事的目标定位不够明晰。

3.2 比赛项目设置与各个群体的需求出现矛盾

青运会共设有夏季、冬季、全能以及我国民传项目,而学运会是以学生能在学校接触到的常见体育项目为主。 两者合并以后,不仅有大学生和中学生,而且还有专业运动员参赛,运动员不仅要求拥有较高的竞技实力, 同时兼具运动员和在校学生的双重身份,归校后学训矛盾进一步加深,学(青)运会的竞技水平无疑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办赛时间上,4 年一届的青运会和3 年一届的学运会,容易出现梯次叠加[10],在校学生还需请假参赛,耽误文化课学习,本末倒置。 此外,长期以来青运会、学运会一直由体育总局、教育部分头管理,其项目设置、评分标准也有较大的差异[3,11],在评分细则上难以协同。 合并后在赛事项目的选择、年龄分组、参赛资格设置都将面临严峻挑战,如高水平运动员回归本校队,会导致项目分组不合理、比赛成绩不公平。 众所周知,我国教育体系将中学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虽然初中生也具备报名资格,但初中训练时间较短, 身体素质、 专项技能及心智都不及高中生成熟,而运动会则是优中选优,层层选拔,将高中生和初中生都安排至中学组不太合理。 在参赛资格上,凡参加青运会的运动员须在体育系统统一注册, 而教育系统中, 参加过全国锦标赛、青年锦标赛、U 系列等青少年比赛的运动员均不可报名参加学运会,且报名仍需在教育系统进行注册。 上述人为的割裂导致许多青少年运动员受限于各个赛事,“勤练、常赛”的育人理念难以落实。

3.3 竞赛对推动学校体育普及作用仍待论证

从办赛周期上看,我国在一个奥运周期内要进行全运会、学运会、青运会等多项全国性的大型运动会,日渐增多的运动会让各级各地体育部门压力越来越大, 奥运战略目标带来的影响,导致体育系统资源供给不足[12]。 从办赛场馆上看,综合性运动会所需比赛场馆越来越多, 甚至第一届青运会承办比赛场地高达30 余个,使得地区体育场馆的建设、开闭幕式的演出、 配套设施的完善和赛事的正常运转都需要巨大经费投入[13]。 从办赛资金上看,我国大型赛事支出主要由政府拨款,其中学运会比赛场地建设和完善, 主要以教育专项资金的投入为主,新建或改扩建场地主要分布在高校或部分高中学校,当然兼顾部分校外城市公共场地。 而青运会主要以体育总局的专项资金投入为主, 这部分资金大部分投入到主办城市的公共体育场馆。 因此,很多场馆赛后闲置,而且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维护保养,造了经济和资源浪费[14]。 最后,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参赛群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而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比赛是为了育人。 此举进一步加快了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改革,在校体育教师竞技能力、学生竞技压力以及学校场地设施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一时都难以协调。

4 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的策略

4.1 以学生为主体,明确目标导向

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要求,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应坚持“政府主导、教育主责、部委联动、优化整合”等4 项原则,在办赛项目上要与青奥会、奥运会等国际赛事接轨,充分发挥优势项目,做大做强潜优项目。 两赛合并以后成为我国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中最大的综合性体育赛事, 要发挥好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 积极采纳教育系统对于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进行体育赛事改革的意见,建立多元化的赛事体系,健全运动成绩评定与奖励机制。 将在校学生纳入一个系统统一评定,让在校学生对于自己的运动水平有着较为权威的认知, 同时将教育系统的比赛纳入体育系统进行奖励, 对于提高运动技能有着良好的激励作用。 一方面让青少年体育赛事的发展融入到面向人人的体育中去,也是体育回归教育的充分体现;另一方面让管理主体由过去的各部门的单兵作战转向“政府、学校、社会力量、各级各部门”多元协同发力格局。 努力打造竞技学术“双交流”平台,通过组织相关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学科研讨会、学术论坛、“校长杯”评选等学术研讨活动,促进沟通交流,让参赛者既成竞技场上的强劲对手,又是学术交流上的良师益友,既增进学生之间的友谊情感,实现各民族、跨区域学生大团结,又推动体育学术优秀成果的共建共享。

4.2 以赛事为引领,科学设置赛制

通过赛事改革,可以提高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的公平性。 大致将参赛项目分组为青年组(专业运动员、体校队)、大学甲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乙组(体育院校、高水平组)、中学甲组(高中生)及中学乙组(初中生)等5 大组别。 将足、篮、排“三大球”作为各组常设项目,先设置预赛,取前几名参加决赛。 同时发挥地区优势项目, 如浙江省的游泳、 东北地区的冰雪运动等,缩小我国区域间体育实力的差距。 将学(青)运会定在青奥会与奥运会之间,在青奥会之后,奥运会前一年,形成B-A-B嵌入模式,这样能让运动员提前为参加奥运会预热,成为奥运会预选赛的评判标准。 比赛时间最好定在7 月~8 月,时长12天左右,不仅能与奥运会比赛时间相吻合,而且正值学生暑假期间,既不影响学生文化课学习,也能让学生拿出最好的状态参加比赛。 比赛项目设置应秉承“普及”和“提高”协同发展的原则,培养全面发展人才;根据“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的原则,合并青运会与学运会现有已设项目,并对接青奥会与奥运会比赛项目,进一步优化整合。 如将冬季项目、冲浪和2024年巴黎奥运会新增的霹雳舞等竞技性强的项目设为青年组及大学乙组奥运争光项目, 同时充分考虑中学生及普通在校学生所能长期接触到的体育项目,将体操、游泳等项目作为中学组和大学甲组的常设项目;并将2020 年东京奥运会新增的橄榄球、 棒垒球和攀岩等项目作为中学组和大学甲组设项的考虑范畴。 此举不仅打破两组常规的设项理念,同时将新兴体育项目引入校园,促进学校体育文化多元发展,彰显“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竞赛理念,让学(青)运会不仅成为体育盛会,更要成为学术盛会、 艺术盛会, 这本身也是体教融合的生动实践。

4.3 以学校为核心,协同组织竞赛

教育和体育部门强强联手,在教学、训练、竞赛等方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和体育资源互惠共享。 各地各区教育局、体育局可联合办运动队,合理引进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市场组织,弥补学校竞技体育的不足,引导更多层面的青少年参与进来,推动学校体育的普及和提高。 各项青少年体育赛事由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组织、拟定赛事计划,且对于运动员注册资格、奖励评估统一管理。 青运会与学运会在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体育治理的社会背景下,深度探索政府调控和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单项运动协会专业性的作用, 提高青少年体育赛事的准确定位和健康发展。 建立赛事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委托体育、教育等其他部门协同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青少年体育竞技的项目、参赛资格、年龄组的划分等内容进行单独评估,提升评估机构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青运会与学运会合并之后,一方面有利于统一规划场地资源。 既可节约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缓解各部门办赛压力,又可秉承“节俭办赛”原则,赛后将空闲场馆向市民开放,助推全民健身,发挥场馆最大效益。 另一方面还有利于体育教师和教练员 “两岗合一”,结合本校资源培养出“文化”和“专项”兼修的综合型人才。 退役运动员通过4 年本科学习,弥补自身文化素质欠缺的同时积极留校担任教练员, 不仅可以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问题,而且担任教练员一职,可以将优秀的运动专项素养、丰富的比赛经验和创新的训练模式转换成“养分”继续传承给其他运动员, 对打破传统的训练教学模式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实现校内外体育优质人才良性互通机制,建立体育专精尖人才梯次发展模式。

5 小结

深化体教融合,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转型阶段,对构建多元化、多层级的青少年竞赛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在新时期体教融合大政策、大环境的助推下,充分发挥“两会”合并的“龙头”作用,通过整合赛事资源、统一运动员归口等从根本上打破各部门利益上的壁垒,撬动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 同时结合现有竞赛体系的需求,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注重学校体育赛事的四级竞赛体系的横向平铺, 并且与职业化赛事纵向衔接,创新普及与提高并重的竞赛模式,整体推进青少年赛事的现代化、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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